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代理委托服务费—代理记账和财务报表编制服务)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代理委托服务费—代理记账和财务报表编制服务
购买服务内容:1.编制年度财务预算;2.编制整体支出绩效;3. 编制项目支出绩效;4.编制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按财政要求报送对应附件;5.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包括重点项目绩效自评);6.年度预算公开工作(包括预算公开报告及所有报表);7.每季度完成项目绩效监控工作(及报告的编制);8.在国有资产系统完成:固定资产卡片录入、固定资产报废报损以及无偿划拨工作;向相关部门提供固定资产数据;9.三公经费月报、年报;10.固定资产月报工作;
1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及报送;12. 财政供养人员信息采集工作;13. 本年度的项目挂接(不计个数);14. 对外提供财务数据;提供财务数据要符合《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要求;配合财政、审计、纪委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为财政、审计、纪委查找相关原始凭证及相关财务数据;15.每月上报单位债务情况;16. 其他财政要求上报的各项报告及报表(例如:小金库的自检自查);17.协助单位计算和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18.协助单位登记出纳电子日记账。
购买服务主体: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项目预算:购买服务预算经费5.5万元,从年初预算经费中支出。
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
(一)取得由财政颁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
(二)无重大违法行为;
(三)从事相关预决算报表、报告编制需有3年及以上的经验;
(四)有独立的法人或者负责人,健全的会计制度;
(五)负责人必须有中级或者以上的会计职称。
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2日(较前一个时间节点间隔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洪 凌 联系电话:68699244
中共安宁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