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政协安宁市第七届二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答复
王建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小区居民自建充电设施管理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建议在市级层面上,出台针对充电设施安全监管方面的文件、选择专业的运营公司或协会,负责居民小区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业务等内容。
根据《云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云发改能源〔2016〕627号)、《昆明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昆政办〔2020〕22号)的要求。安宁市已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安宁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截至目前,安宁市共计有17座充电站,422个公用枪,1512个自用枪,分别布局于连然街道、太平街道、草铺街道、八街街道、青龙街道。
为加快推进安宁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推广应用,经安宁市七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同意,由安宁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安宁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实施主体和投融资平台,全力推动安宁市新能源充电桩建设,满足安宁市电动汽车充电和市民出行需求,项目拟新建充电桩740个。主要布局于安宁市主城区、连然街道、金方街道、太平街道、温泉街道、职教园区等范围。
下一步,我局将贯彻落实会议要求,通过规划指导加速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让充电桩、充电站在全市的布局、设点、居民使用更加便利、方便;同时也将积极建议相关部门充分吸纳所在领域的行业联盟、协会意见,统一行业标准,防止不同区域因标准不一而影响充电桩的推广使用,并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公司的督促和监管。
感谢您对推进新能源充电设施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能源安全科(68699687)
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