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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401-829613 主题分类: 决策成果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5-08 15:02
名 称: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十四五”乡村振兴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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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十四五”乡村振兴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8 15:02 浏览次数: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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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管委会:

《安宁市“十四五”乡村振兴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宁市“十四五”乡村振兴发展规划


目录

前言 5

第一章规划意义 7

第二章“十三五”回顾和问题 10

第三章发展优势和机遇问题 18

一、特色优势 18

二、面临机遇 19

三、发展环境 21

第四章发展思路和主要路径 24

一、指导思想 24

二、基本原则 24

三、发展定位 25

四、发展目标 25

五、主要路径 30

六、行动计划 34

第五章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 35

一、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优化乡村空间布局 35

二、推动多元产业融合,加快农村现代步伐 42

三、倡导绿色发展方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63

四、加大农村服务供给,提升民生生活质量 78

五、彰显安宁地域特色,繁荣发展乡村文化 91

六、强化党的组织领导,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104

七、深化农村制度改革,完善城乡融合政策 118

第六章保障措施 140

一、加强组织领导 140

二、强化责任落实 141

附表1五年行动计划 144

附表2安宁市乡村振兴“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库 147


前言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第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好安宁市城乡统筹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果,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不断夯实率先在全省高质量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加快安宁市农业农村全面现代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相关安排部署,结合安宁实际,特编制安宁市“十四五”乡村振兴发展规划(下称“本规划”)。本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远景谋划2026—2050年。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夺取脱贫攻坚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本规划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为重点,明确“十四五”期间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机制保障,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行动、重点项目,确保安宁市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走在全昆明市乃至全省前列。本规划是全市各部门编制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规划意义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历史任务,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安宁市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云南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更坚决的勇气、更严格的标准、更有力的措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谱写好安宁乡村发展的新篇章。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安宁严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工作总要求的使命担当。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深化对我国国情、农情认识的基础上,着眼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我国“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全市上下必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使命担当,大力弘扬勇于改革创新、善于开拓进取、敢于真抓实干的精神,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安宁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安宁谋划和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中之重。从推进乡村振兴来看,我国“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对“十四五”时期乃至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做出系统部署安排。这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深远谋划。为我们做好“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是从横向的工作层面,推动“三农”工作重心的转变,更是从纵向的发展脉络,强调“三农”发展质量的提升。当前我们要补齐安宁市农业经济发展全局中薄弱环节的短板,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不断提升农民幸福感,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深化农村制度改革作为工作重点。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安宁城乡统筹、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问题的战略选择。安宁作为云南、滇中重要工业城市之一,工业发展势头强劲,城市化进程速度较快,同时也凸显了农业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速度不快、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短缺、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问题较为突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一二三产良性互动是安宁农村发展的必经之路。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助推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重要一极建设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要求云南建设成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安宁作为昆明市西部门户重要城市,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努力建设成为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重要一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实现城市和农村同步高质量发展,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重要一极建设的战略任务也才能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第二章“十三五”回顾和问题

党的十九大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昆明市及滇中新区的决策部署,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市工作重中之重。“十三五”期间,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强化工作举措,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一、城乡一体化发展取得新成效

城镇化率达到82.64%,涵盖连然、金方、八街、县街、青龙、草铺、禄脿、温泉、太平街道的全域城镇化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一条由东向西横贯安宁市域北部的城乡融合发展带已经成型,呈现以太平新城、主城区、安宁工业园区三大城市经济节点为带动,逐步向周边乡村地域辐射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态势。

二、发展基础较好,位于云南省前列

2020年末全市GDP达572.36亿元,稳居云南省县级市榜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02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410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24,城乡差距小于国家、云南省及昆明市水平。2020年位居中国县域经济百强县第100位,位居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1位,位居全国综合竞争力百强县43位,位居中国最美乡村百佳县市第52位。可见,安宁乡村未来发展潜力巨大、投资环境良好。

三、农业经济持续增长,三产融合发展势头良好

农业经济总量和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十三五”时期,坚持“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方向,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稳步推进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全市农业经济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2020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36.04亿元,比2015年的25.56亿元增加10.48亿元,年均递增7.11%;农业增加值达到21.21亿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410元,比2015年的13882元增加7528元,年均增长9.05%。“十三五”时期是安宁市农业改革发展非常活跃的五年,是农业发展最快、农村变化最大、农民增收最多的五年,为“十四五”时期农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围绕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的目标,建成以红梨为主,涵盖蓝莓、鲜食葡萄、樱桃等特色水果采摘园14830亩,优质蔬菜生产基地9080亩,食用玫瑰生产基地9424亩,标准化畜禽生产基地43个,完成“园艺花卉基地”建设1.06万亩。安宁八街食用玫瑰、安宁红梨、优质蔬菜、生态禽蛋肉类等农产品在昆明周边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成为昆明周边比较受欢迎的农产品。

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体系基本形成。围绕安宁食用玫瑰、红梨、蔬菜、花卉等特色优势产业,打造特色品牌,形成了安宁特色农产品。截至2020年,全市共有12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32个产品获得无公害认证。优化整合资源,培育省、昆明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0家,重点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24个,示范性家庭农场19家。

乡村旅游业发展较快。2020年全市共接待游客492.36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27.15亿元,其中乡村旅游接待游客超过245万人次,占全市游客总接待量的50%以上,乡村旅游已然成为安宁农村经济的新增长点。培育了以温泉牧羊缘为代表的一批乡村旅游示范点,打造了金色螳川之旅、玫瑰芬芳之旅、禄脿葡萄文化旅游节等一批以展现田园风光、乡村风貌和名特优新农产品的品牌活动。

四、农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

截至2020年末,安宁市共建设了100个美丽宜居乡村项目,美丽宜居乡村项目建设惠及农户10219户29973人,为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了便利,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2019年启动3个安宁市级试点村(相连村、小红祥村、光崀大村)、1个昆明市乡村振兴综合试点村(山口村)和1个省级农村综合改革乡村振兴示范村(摩所营村)建设工作。2020年加快推进昆明市都市驱动型乡村振兴创新县街雁塔实验区建设工作,启动了凤仪、磨南德、白甸村、老甸房、九渡等10个试点村建设。农业“一控两减三基本”治理模式得到有效落实,森林覆盖率提升至51.45%。农村“七改三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6%,垃圾分类收集40%,垃圾设施覆盖率为100%;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56.14%,污水治理率达到72.03%;行政村公厕改建完成53座,自然村公厕改建完成131座,农村无害化户厕25049座,覆盖率达92.55%。全市共311个自然村基本达到农村人居环境l档标准。全市100%的街道已创建为国家卫生乡镇,已有62个村创建为省级卫生村。

五、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财政全额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巩固率稳中有升,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实现了“两线合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78%以上。建成敬老院4家,国有企业办养老机构1家,民办养老机构6家,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2家,各类养老机构床位2339张,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40张,远超国家标准。全市共有街道卫生院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家、村卫生室6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6家,每个行政村均设有一个村卫生室及至少一名乡村医生,农村卫生所普及率为96%;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63.5%,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5%以上,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99.74%,学前一年儿童毛入园率100.29%建设市级文明实践中心1个、分中心7个、实践所9个、实践站99个、实践点498个,建成4级志愿服务队625支。

六、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

实现全市农村饮水工程全覆盖,农村供水人口134180人,自来水普及率100%,集中供水率100%,农村水质合格率70%,供水保障率达95%以上,无分散式供水工程。63个行政村已100%实现通柏油路、通光纤、通公交,332个自然村的公路硬化率、通畅率均巩固在100%,已有185个自然村接通了光纤网络;农村集中供水率巩固在95%以上;建成街道污水处理厂(站)8个、

街道污水管网110.67公里,有效推动了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街道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00%,已有224个自然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2.03%,其中纳入城镇和乡镇污水管网自然村23个,完成集中或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自然村115个,污水得到有效管控的自然村86个,村庄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基本得到管控。以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政策为契机,增强了电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达到了网络架构合理,供电能力增强,供电可靠性提高,实现了农村用电“四到户”的目标;加强了生活垃圾转运、处理设施建设,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100%和99.6%;全市共拥有无害化卫生户厕25049座,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为92.55%。

七、存在主要问题

城乡发展不平衡矛盾突出。市域内城镇化水平较高,主城和东部片区发展较快,是城镇人口的主要承载区域。南部和北部发展差异较大,其中八街、县街所在的南部地区集中了全市67.5%的农村人口,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明显,农民增收渠道单一。

农村产业现代化进程缓慢。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充分,产业模式较为传统,绿色优质品牌农产品供给不足;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仍然滞后,质量效益不高;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生态建设任重道远;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充分,农业现代化发展缓慢,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不高,品牌竞争力不强;农民组织化程度较低,农村集体经济自我发展能力弱,现代经营制度有待健全完善。

乡村振兴人才体系仍未健全。一是人才“招不来”。由于基层发展相对落后,基础设施相对不全,基层的现实条件让“优质人才”望而却步,造成基层人才短缺;二是人才“留不住”。基层工作繁复冗杂,繁琐的工作任务、巨大的工作压力让他们选择“逃离基层”。同时乡村人才引进机制不规范、激励机制不到位、流动机制不灵活等问题,也成为乡村人才留不住的首要原因。三是人才“上不去”。现代农业发展所需要的投资管理、资本经营等“高素质”人才对发展环境和晋升空间期望较高。但在农村基层人才学习深造的机会少,培训形式和内容相对单一,发展空间小,晋升渠道不够畅通,难以适应乡村外向型经济发展与乡村振兴的现实需要。

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仍然不高。公共资源配置不平衡,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能力还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缺乏优质的公共服务资源。基础设施质量不足,乡村道路等级低、分布不均,部分村庄停车设施缺失,乡村抗灾能力弱;供 (输)水管网老化、漏损较为严重,加之净化消毒配套设施不完善,致使全市农村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偏低;大部分村庄多采用明沟、暗沟排水,普遍缺少系统处理设施及措施;村庄内部电力电信线路采用电杆架空敷设,部分村庄仍存在线路乱拉乱搭现象,既影响风貌又存在村庄安全隐患。

深化农村制度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机制仍未完全建立。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等方面仍存在较大短板,深化农村制度改革将是“十四五”期间安宁市乡村振兴面临的艰巨任务。

第三章发展优势和机遇环境

一、特色优势

(一)区位优势

安宁市地处昆明西部,滇中腹地,距昆明32公里,是昆明通往滇西8个地州的门户。享有“连然金方,螳川宝地”之美誉,是云南省仅有的两个全国文明城市之一,毗邻昆明市,是滇中新区的重要一极。

(二)资源优势

安宁市自然资源丰富,主要有八街和县街的果林田园景观、玫瑰山谷、湿地公园、红梨产业园,北面的温泉资源和青龙峡景区自然生态资源。

(三)人文优势

安宁市历史悠久,文化资源丰富,积淀了较为厚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安宁市“非遗”保护名录共有11类共22项,其中省级保护名录1项,市级保护名录7类14项;文化传承人7人。主要古物遗迹包括:温泉八景(温泉)、摩崖石刻群(温泉)、法华寺石窟(金方)、安宁文庙(连然文庙)、安宁曹溪寺(温泉社区)、王仁求碑(八街)。

(四)交通优势

安宁市交通基础优越,是昆明市西部的重要交通枢纽,市域内高速公路包括新昆楚高速、安宁南绕城高速、武易高速、西绕城(西北绕)高速。国省道包括G320、S213、S215,构建与主城区、滇中城市群各城市基本实现网络化快速联系。

二、面临机遇

(一)高度城镇化下的城乡融合机遇

安宁的城乡发展有自身的规律与特点。一是安宁整体城镇化率较高,已达82.64%,按照城市发展规律未来城镇化率增速将有所减缓,预计到2025年安宁市城镇化率稳定在88%左右(每年增长1.2个百分点),届时全市常住人口将突破50万,预计乡村人口将稳定在6万人左右。在城镇化增长的趋势下,安宁城乡人口数量之间的差距将逐步拉大,城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将日益增强,要向乡村延伸和覆盖,同时乡村要为城市发展提供赖以生存的良好生态环境与安全食品,逐步实现服务设施城乡一体化、服务体系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城乡一体化,城乡发展差距将逐渐缩小,呈现融合发展趋势。二是农村人口空间分布不均,南部地区(八街、县街)总人口仅占全市的14.3%,而农村人口占了67.5%。由此可见,安宁仅依靠乡村人口不足以支撑乡村振兴所涵盖的工作内容,必须促进城乡融合,通过城市辐射带动乡村发展,通过农业现代化提升生产和服务效率。三是安宁交通条件优越,又比邻省会昆明市,其都市型农业区位优势突出,未来消费人口潜在市场广大,因此如何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绿色高效的都市型农业产业、促进高质量的乡村发展,是安宁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的一大特点。

(二)全面追求健康生活的市场机遇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我国人民的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然而,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在带给人们丰富物质享受的同时,也在改变着人们的饮食起居和生活习惯。城市、城镇随着人口聚集,其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的承载力已经受到挑战,相反人居环境较好的乡村地域其生态优势必将凸显,近年来休闲农业、设施农业、康养产业的兴起正是这一消费市场的需求结果,未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对于健康生活的追求将日益强烈,因此,安宁市应抓住这一发展机遇,依托本地特有的农业资源、温泉资源,高质量建成滇中健康生活目的地。

(三)人口老龄化趋势下的市场机遇

2020年全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8.7%,云南省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4.91%,安宁市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3.7%,预测到2035年,60岁以上人口将占总人口比例约20%,昆明市也面临同样情况,可见未来在养老产业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市场机遇。同时,由于现状安宁及昆明市的养老设施均存在着短板,未来安宁应抓住发展机遇,着重在养老设施、养老服务体系、养老经营模式上寻找突破口。

(四)新技术新业态的产业发展机遇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5G等技术的发展,农业发展已经出现新业态及新模式,如订单农业、体验种植、线上农场等,这些新技术新业态的出现为传统农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新动能,安宁市应抓住这一发展机遇,努力在康养度假、休闲旅游、绿色食品方面精准发力,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规模和特色的都市农业。

三、发展环境

从国际看,当前全球疫情和世界经济形势仍然严峻复杂,我国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发展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多。世界地缘政治形势更加复杂,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中美贸易冲突不断,世界经济下行压力短期内难以缓解。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正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家推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等,将极大地推动国内的区域协调发展和与周边国家的国际交流合作。在国际环境发生剧变的条件下,中央提出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更好地保障中国经济安全,拓展经济发展空间。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要立足于扩大内需,维护国内的产业链安全与供应链安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促进,需要通过积极推动新型全球化,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国内循环、国际循环相互促进的全球大循环。提升农业产品的供给能力、流通效率和品质,保障供应链畅通,形成农产品——消费市场的循环将是安宁市“十四五”期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从全省来看,云南省属于典型的农业大省,按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反映,乡村人口占云南总人口的49.95%,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仍然不高,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仍处于起步阶段,乡村振兴发展任务仍然艰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云南实际,省委省政府提出,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促进全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

昆明作为省会城市,发挥担当作用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昆明是滇中城市群是未来云南发展核心区域、是经济增长新能力。未来一段时期,昆明的战略目标是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打造“一个枢纽”、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全面提升“三大品牌”。昆明正从交通末梢转变为面向东南亚国际运输大通道和综合枢纽、从国内市场边缘转变为面向南亚东国家17亿人的国际市场前端,从开放末端转变为开放前沿。

从自身来看,目前安宁市常住人口已突破48.37万人,城镇化率达到82.64%的较高水平,仅约8.4万人生活在农村,随着滇中新区的建设推进,安宁与昆明市的联系日益加强,未来蕴含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一是乡村发展面临重要契机。城镇居民对农业农村的需求日益多元化、高级化、个性化,巨大的市场需求将促进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定制农业、创意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二是乡村发展的基础条件正在改善。交通网络不断完善,乡村的可达性明显增强。互联网和通信技术迅速普及,乡村与城市的距离显著缩短。物流配送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与市场连接更加方便。三是乡村的吸引力正在增强。农村富余劳动力正开始由原来的“孔雀东南飞”向现在“春暖燕归巢”转变,农业农村正在成为一个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看好乡村发展前景的人也越来越多,各类返乡下乡创业的人员不断增加。四是乡村正成为驱动内需的新动力源。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现代化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都将为乡村振兴提供持续的需求支撑,将有效拉动农村经济增长。我们必须立足市情农情,乘势而上,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举全市之力、聚万众之智,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的新篇章。


第四章发展思路和主要路径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和昆明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发挥安宁“四大功能区板块”比较优势和缩小区域城乡发展差距,站稳人民至上这个立场,树牢绿色发展这个理念,补齐农村基础设施这个短板,夯实产业培育这个根基,建好园区集镇这个平台,用好深化改革这个法宝,加快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加快形成统筹有力、扶持有效、保障有方、共享共赢的发展新机制,走出一条绿色发展、生态富民、科学跨越的新路子,把安宁建设成为践行“两山”理念示范区、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聚集区、云南省乡村振兴引领区、昆明都市后花园、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治理试验区,成为滇中最美绿城的一张靓丽名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主体。注重发挥政府主导、市场主体两种机制的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资金保障、产业扶持、人才培育、要素整合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贯穿乡村振兴实施全过程,广泛吸引社会投资、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安宁乡村的建设发展,在开放合作中实现共赢发展。

(二)突出重点,整体联动。重点抓住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抓好主导特色产业培育、建立健全要素配置机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进民生持续改善提升“五大领域”,坚持以点串线、以线带面,坚持南北协调、东西互动,努力构筑功能定位清晰、经济优势互补、城乡一体发展、四区整体联动的发展推进格局。

(三)立足长远,持续推进。坚持“输血”与“造血”并重,外部扶持与内生发展结合,加大财政扶持、生态补偿、区域协作、结对帮扶力度,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八街集镇和点状供地为核心,以政策扶持、资金扶持和人才培养为支撑,以产业培育、乡村治理和党的建设为保障,建立健全长效普惠性的扶持机制和内生持续性的发展机制。

三、发展定位

到2025年,建成全国乡村振兴百强县级市,西部领先、示范云南的乡村振兴试验示范区,全国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及云南省知名健康生活目的地,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四、发展目标

到2025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全面建成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建成示范云南的乡村振兴试验示范区,城乡融合发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整体迈入西部乡村振兴县级市前列并申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业总产值达到45亿元,增加值达到18亿元,年均增长率均保持在7%以上;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3500元,年均增长9%以上,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市域内已脱贫的建档立卡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持续得到加强,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农村制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日趋完善。初步实现农业现代化,适应都市型现代农业和农民发展的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流通体系和经营体系逐步健全,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绿色发展的良性格局基本形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全覆盖,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建立与现代花园城市建设相匹配的乡村文明、文化体系;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对人才吸引力逐步增强;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业生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建成西部地区领先的全国乡村振兴百强县级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全面建成西部知名健康生活目的地。农村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城乡融合发展格局形成;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产业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农村居民文明素养全面提升,农耕文明和传统美德全面弘扬,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完全形成,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至2035年,安宁乡村振兴实施成效明显,总体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以对标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上游水平为标准,抽取能够体现乡村振兴质量成效的指标作为引导,具体如下:

1.产业兴旺

(1)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次突破1000万人/年,比2025年翻一番,相关收入达到50亿元。

(2)农业劳动生产率(人均产值)达到15万元/人。

2.生态宜居

(1)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60%;

(2)森林覆盖率达到55%。

3.乡风文明

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到30%。

4.治理有效

(1)民主法治示范村占比100%;

(2)社会治安群众满意度95%;

(3)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占比30%。5.生活富裕

(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25年翻一番,突破60000元;

(2)城乡居民收入比控制在约1.5左右,接近东部发达地区水平;

(3)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约15%;

(4)公交车通达率达到100%

到2050年,城乡二元结构彻底消除,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村产业兴旺发达,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公共设施、公共服务健全完善,生活环境优美宜居,全市乡村实现全面振兴。

五、主要路径

(一)坚持“绿水青山”夯实生态环境基础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导向,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转变生产生活方式,以健康生活为导向,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宜居乡村,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支撑点。结合安宁市国土空间规划的总体布局要求和安排,严守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国家公益林、水源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在内的不可触碰生态空间。重点对安宁市境螳螂川河道流域,水库及水库汇水区、河道进行生境营造、修复提升生态环境。加强南部地区生态屏障建设,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特别是加强对饮用水源和战略性水源的保护。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贡献大、谁得益多”原则,逐步建立科学长效的生态补偿标准体系。

(二)加快“城乡统筹”优化村庄空间布局

加快中部城市及周边地区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逐步强化服务城市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满足城市消费需求能力,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实践经验。为保证村民住房安全,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对与工业园区建设有冲突和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村民点进行搬迁。合理确定乡村生活设施用地位置、规模和建设标准,着力完善供水、供电、通信、污水垃圾处理、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适当增加旅游、休闲、康养等服务设施,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努力满足乡村发展需要。

(三)优先“资源要素”保障南部地区发展

优先把“人、地、钱、策”等要素向南部地区倾斜。一是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优先选派优秀干部充实南部两街道党政班子,优先提拔在南部建设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干部。二是在发展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通过完善体制机制推动资源要素向南部地区流动。三是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把南部地区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四是鼓励在农村改革方面大胆创新,对于土地制度、经营合作机制的改革可以放在南部地区先行先试,探索南部地区乡村振兴的新模式、新路子。

(四)推进“三产融合”培育农村多元产业

发挥园区集镇平台载体对乡村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重点打造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加快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进行“三品一标”认证,提高附加值,做精做强高原特色农业精深加工产品,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旅休闲产业,积极探索出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新模式,提升产业外向度水平,探索一条产品向品牌化迈进、企业向平台化运作、产业向中高端延伸、总体结构布局更优、资源利用更全、质量效益更佳的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化农业发展道路,努力实现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走在全省前列。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家庭农场、都市农庄和田园综合体等新平台载体,提高农业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积极融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绿色食品产业链,有效带动小农户发展。培育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载体新模式,推动要素跨界配置和产业有机融合,让农村一二三产业在融合发展中同步升级、同步增值、同步受益。在现有传统农业物流的基础上,加强组织模式、物流管理上的创新,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农产品供应链。

(五)补齐“公共配套”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以“水电路气宽带物流”为重点的配套设施巩固提升,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道路巩固提升工程,巩固农村电网改造成果,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和物流配送网点,巩固农村住房提升改造成果,健全村庄基础设施建管长效机制,将管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构建覆盖城乡、普惠共享、公平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倾斜,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提升村庄风貌,以“三个本土化”为指导,以示范村为抓手,全面提升村庄绿化环境、打造村庄特色风貌、塑造农田大地景观。

(六)激活“人地钱”三要素深化农村改革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的总体要求,以南部地区为重点,示范村为突破口,特别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在体制机制的创新改革上先行先试,并总结实践经验,逐步向安宁市全域乡村进行推广。一是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要做好“引、留、育、用”方面工作,在政策上保障机制,畅通人才评估和晋升机制。二是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紧紧围绕土地这个农业农村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提高农村各种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深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加快“点供”用地政策和操作模式落地,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充分的土地资源保障。三是在资金投入保障方面,“十四五”期间,市级政府投入约15亿财政资金,发挥安宁市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融资平台功能,后续再撬动社会资金30亿,共计约45亿资金,保障安宁乡村振兴全面实施。

(七)建设“善治乡村”完善农村治理体系

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群众参与治理主体作用。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强化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发挥其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作用。发挥农村社会组织在服务农民、树立新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

(八)强化“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委书记是安宁市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是安宁市乡村振兴的“第一责任人”。对标对表市委、市政府对安宁市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把执行情况列入对干部的考核内容,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六、行动计划

本次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总投资90.21亿元,涉及229个具体项目。产业振兴项目152个,共投资77.54亿元,占85.95%。生态振兴项目42个,投资7.32亿元,8.12%。文化振兴项目24个,投资4.9亿元,占5.43%。组织振兴项目11个,投资0.45亿元,占0.5%。

第五章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

一、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优化乡村空间布局

(一)城乡发展空间统筹

1.强化空间用途管制

生态空间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国家公益林、水源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功能的生态功能区域,生态空间内必须永久性保持土地的原有用途,除国家和省的重点建设项目需要外,严禁在区内进行任何类型的开发建设活动。生产空间是人们进行生产劳动、创造财富的场所,主要包括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林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和非村庄建设用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生产空间可进行适当的生产设施建设。生活空间是人民住所、休闲活动、购物等场所,包括村民住宅用地、公共服务用地、生活性的道路用地和村庄其他建设用地。

2.完善城乡布局结构

北部地区以城市为带动,生态为基础,乡村为支撑,产业为纽带、富裕为目的,完善城乡布局结构,以街道带村、以村促街道,推动街道—村联动发展。南部地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和突破口,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城乡融合的田园综合体和特色小镇,加强以八街、县街街道政府驻地为中心的农民生活圈建设。

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发挥多重功能,提供优质产品,传承乡村文化,留住乡愁记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3.推进城乡统一规划

强化与安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以“多规合一”为手段推动城乡统一规划,加快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一体化进程,在空间形态上使城市更像城市,乡村更像乡村。坚持市域乡村规划先行,以市域乡村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为依据指导,建立完善乡村规划体系,推动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制定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时,预测乡村人口流动趋势及空间分布,划定经济发展片区和乡村居民点管控边界,明确村镇规模和功能,分区分类制定特色风貌控制要求,切实提高乡村建设规划的综合性、约束性、前瞻性和科学性。

完善整个乡村规划体系。依据本规划的战略指引,到2021年,依据《安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完成《安宁市“十四五”村庄布局布点规划》等规划编制,实现城乡规划的统一覆盖,并与其他规划实现紧密衔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编制乡村旅游、康养小镇规划,有效指导乡村产业融合与城乡空间融合发展。针对乡村建设,应重点对特色鲜明的村庄、有示范效应的村庄编制建设规划,自上而下地推进本规划战略意图落实。

(二)优化乡村发展空间

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坚持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营造平等共享的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1.统筹利用生产空间

以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为主要发展方向,将乡村生产逐步融入区域性产业链和生产网络,引导乡村产业集聚、融合、高效发展。第一产业重点向安宁南部的县街、八街和北部的青龙集中。第二产业重点向草铺和禄脿集中(安宁产业园区)。第三产业以农业与文化、旅游、健康产业相融合,立足所在地区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依托主城周边村庄、北部温泉、青龙及东部太平街道重点布局休闲、文旅及康养等产业。强化农业生产流通配套,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布局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销中心。

2.合理布局生活空间

为保证村民住房安全,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对与产业园区建设有冲突和生产生活条件较差的村民点进行搬迁。合理确定乡村生活设施用地位置、规模和建设标准,着力完善供水、供电、通信、污水垃圾处理、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适当增加旅游、休闲、康养等服务设施,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努力满足乡村发展需要。加强资源整合,强化空间发展的人性化、多样化,规划建设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文体活动广场、村级办公场所、公园、停车场等村落公共生活空间;配套完善乡村菜市场、快餐店、配送站等大众化服务网点,加快建设乡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发展一批多功能的城镇商贸中心,充分满足农民休闲、娱乐、消费等多方面需求。

3.严格保护生态空间

严守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国家公益林、水源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在内的不可触碰生态空间。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划定并保护好饮用水源地,重视山体形貌维护、植被修复养护、水系岸线防护,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不人为取直道路,不盲目改变河道流向。彰显安宁乡村生态特色,水系发达乡村体现水乡韵味,坝区乡村营造田成方、林成网的坝区美景,山区乡村打造山村风貌,充分体现具有山区、坝区、水乡等不同地域特色的自然风貌。

(三)分类推进乡村发展

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结合安宁市“十四五”村庄布点规划,探索适宜性路径,实施“三步走”战略,每五年一个大台阶,到2025年,全市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取得重要突破,40%的村庄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30年,安宁市特色美丽乡村整体塑形,80%的村庄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较大提升;到2035年,全部村庄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综合考虑建设形态、居住规模、服务功能等因素,分类推进村庄建设。

1.集聚提升类村庄

集聚提升类村庄是指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对这类村庄,要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振人气、增添活力,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鼓励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强化主导产业支撑,支持农业、工贸、休闲服务等专业化村庄发展。

2.城郊融合类村庄

主要为城市近郊区的村庄,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的优势,也具有向城市转型的条件。这类村庄应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逐步强化服务城市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满足城市消费需求能力,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实践经验。

3.特色保护类村庄

对于生态环境良好、自然风光绝妙、文化底蕴深厚等特色资源类和特色产业类的村庄,要发挥特色资源价值,统筹保护、利用和发展的关系,注重保持村庄赖以生存发展的整体空间形态,注重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和传统建筑,注重传承民风民俗和生产生活方式,努力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应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推进文旅融合、农旅融合,形成特色资源保护和村庄发展的良性互促机制,彰显和传承古滇文化、滇剧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

4.搬迁撤并类村庄

对地质灾害隐患严重、生产生活条件较差、有工业污染、不具有保留价值的空心村、规模较小、老龄化严重的村民点,应列入城中村改造或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计划,实施居民迁建、易地搬迁,原村搬迁后进行土地复垦耕种或流转为农业生产设施使用,复垦后的土地仍归村民个人所有。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通过合村并点、生态搬迁等方式,瞄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保障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底线,进行一般性的村庄整治,原则上不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满足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坚持村庄搬迁撤并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依托安置新村、小城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等适宜区域,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安居和转移就业。

5.民族团结类村庄

对于少数民族人口相对聚居,且比例较高,少数民族文化特征及其聚落特征明显的村庄,应把握少数民族村庄的发展规律、尊重民族差异、突出特色,着力加强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改善民族村庄的生产生活条件。把经济发展与特色民居保护、民族文化传承、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培育壮大乡村旅游产业。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建设生态环境优美,农村经济繁荣,文化交融发展,乡风民风淳朴的民族团结示范村。

(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安宁市已无国家贫困线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须牢牢守住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确保市域内已脱贫的建档立卡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持续得到加强。一是建立防止返贫的预警监测机制,整合卫生健康、教育、民政等部门数据,对已脱贫人口进行精准动态监测,发现返贫风险及时预警并采取帮扶措施,形成有效的应对工作机制。二是稳定政策,坚持“脱贫不脱政策”。脱贫要留出巩固期,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做到既不降低而影响质量,也不提高而影响效果,在一定时期内保持扶贫政策相对稳定。三是壮大产业,引导各地根据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补齐短板,各街道应针对贫困群体的致贫原因、脱贫需求,综合运用各类社会保障救助办法,发挥好各项政策措施的叠加效应。四是夯实基础,各街道应引导贫困群众增强主体意识,摆脱对扶贫政策的单纯依赖,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真正意义的脱贫致富。应接力振兴,把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跑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接力赛”。

二、推动多元产业融合,加快农村现代步伐

(一)高起点发展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

1.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

农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首要物质基础。应通过完善相关制度体系,保障耕地数量与质量,推动农业机械化和数字化发展,加快农业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不断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

(1)加强耕地保护与建设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快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3.7万亩中低产田地的改造,使全市高标准农田比重占70%以上。所有高标准农田实现统一上图入库,形成完善的管护监督和考核机制。加快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实现精准化管理。深入推进引水工程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箐门口水库工程、普渡河安宁市段治理工程和小营水库扩容等重点水网工程建设。

(2)提升农业机械化和数字化水平

把提升农业技术装备水平作为推动乡村产业增长方式变革的重要手段,坚持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水稻、玉米主导品种实现100%良种化、优质化,加大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推广各类先进适用农机具,到2025年,农业科技贡献率达60%以上,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水平保持在54%以上。大力发展数字农业、设施农业,开展智能农业示范基地创建。持续利用“三农通”、“云农12326”、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昆明分公司、云品荟等平台,解决农业生产、管理、流通和服务全产业链信息需求,实现信息服务下行和农产品上行的有机结合。

2.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紧扣云南省重点打造的“绿色食品”“绿色能源”和“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积极抢抓昆明市建设“中国健康之城”的重大机遇,把安宁建成昆明主城重要功能拓展区,建成昆明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国际旅游城市的重要走廊,建成滇中新区核心发展区。以安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为基础,加快高原特色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不断优化安宁市农业结构和布局,着力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着力提高农业供给体系的整体质量和效率。优化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布局,打造环安宁主城区的生态农业圈,推进农业六个万亩生产基地建设,培育延伸玫瑰、红梨深加工产业链。2025年,安宁市现代农业产业园争创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3.加快农业产业绿色发展

将安宁市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暨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重点放在规模化种植和现代深加工环节。利用安宁现有较好的磷、盐化工基础,与昆明市合作,重点引导和培育发展以现代生物技术为支撑和服务于绿色生态有机农业的绿色农用生物产品产业集群;能够快速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绿色有机食品制造产业集群以及最具有工业化发展潜力和形成云南特色的天然食品添加剂产业集群。

从农业产业链的最前端入手,充分引入昆明市现有的生物技术基础,从满足绿色有机无公害种植养殖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入手,着力发展未来市场前景广阔的可降解农用膜、高效生物农药和肥料、饲用抗生素替代产品、设施农业专用大棚和灌溉施肥系统等绿色农用生物产品。从满足城乡居民餐桌供应和健康生活需求的消费端入手,充分利用全市的种植养殖基地产出乃至东南亚国家的粮食资源,加快绿色有机食品、新型发酵食品和天然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抢占国际国内快速消费食品行业的高端市场。

4.实施质量品牌兴农战略

以蔬菜、畜禽等大宗农产品和区域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围绕绿色、安全、优质的目标,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积极培育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企业(户),带动全市农业标准化水平提高。积极推行“自然农法”,大力发展生态有机农业,控制化肥和农药使用,支持鼓励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定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加强农产品品牌创建,大力培育品牌农业企业,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品牌意识,提升品牌经营运作能力。建立健全源头可追溯、去向可跟踪的农产品追溯信息平台,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无缝隙监管,为发展订单农业、线上农业夯实基础。推行生产记录台账管理制度,严肃查处滥用和超标使用农药、兽药等投入品违法行为。建立农业生产信用档案,建立健全生产信用与财政政策挂钩的扶持机制,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完善违法行为曝光机制和处理机制,引导企业重视信用、建设信用、维护信用。到2025年,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云南省名牌农产品各5个,新增“三品一标”认证10个。

5.提升农业对外开放水平

深化区域农业协作,高端链接国内一流农业高地。积极与滇中地区协同发展,探索与玉溪、曲靖、楚雄等城市建立跨区域协同创新平台及产业技术联盟,以链条式、整体式、集群式为主要方式,推动上下游企业在关键原料、加工技术创新、核心生产的配套部件或设备等方面协同创新。积极搭建农业信息交流、招商推介、合作洽谈等多种形式的交流平台,邀请国内外农业企业和食品企业走进来;加大品牌推介力度,依托国际国内各类农业主题展会、节会以及新兴媒体和电商平台等推介安宁农业品牌、拓展农产品外销渠道、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鼓励农业企业“走出去”,加快开放型特色农业发展。充分利用安宁区位交通优势,建设面向全省的特色农产品集散中心和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出口基地,努力构建完整的新型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三大体系。培育一批外向型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实现安宁农业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销售,大幅提升安宁农业外向度水平。以食用玫瑰、红梨、优质蔬菜等产品以及商品鸡、养猪业等优势农产品为重点,规划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以南亚东南亚市场为重点,推动

特色优势农产品外销直销点建设。

(二)建立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尊重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支持构建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集约经营,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家庭农场、都市农庄和田园综合体等新平台载体,提高农业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积极融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绿色食品产业链,有效带动小农户发展。

1.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切实落实好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长久不变政策,确保在二轮承包地到期后再延长30年,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鼓励农户以“三变”模式入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农业生产,获得稳定的入股分红、效益分红、资产分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加强农用地用途管制,保护耕地红线。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引导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

2.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

坚持家庭经营为主体,提升合作意识,开拓和完善新型经营组织,集合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快发展种植养殖、农资统购、产品统销等各种类型的农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民积极加入各类专业合作社,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到2025年,累计培育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8家、昆明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5家以上、市本级农业龙头企业63家以上、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230家。

3.实施“三个一批”重点工程

一是继续发展家庭农场。鼓励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回乡创业,以家庭成员为主要经营人员,深耕家庭主营农业,发展家庭农场,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二是大力发展都市农庄。以山林、田园、湖泊、溪流、水库等自然景观资源为依托,以农、林、牧、渔等特色农业生产、加工、经营为基础,以乡土文化、农作生产、农村生活为引线,发展集生产、加工、经营、观光、娱乐、运动、住宿、餐饮、购物等生产和服务功能于一体的都市农庄。三是积极打造田园综合体。以乡村农业作为核心产业,坚持以农业综合开发为平台,集中相关政策支持合力,重点推进田园综合体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生态体系、服务体系和运行体系等六大支撑体系建设,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基层创新探索,充分展现农民生活、农村风情和农业特色。

(三)创新发展农产品供应链模式

农产品供应链是实现农产品供应、生产、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有机衔接的重要环节。未来一段时间既要确保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重要农产品供应链不断链,同时也要和“十四五”期间我国构建经济内循环为主、外循环为辅的总体思路相呼应。因此,在现有传统农业物流的基础上,加强组织模式、物流管理上的创新,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农产品供应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之一。

1.创新农产品供应链组织模式

(1)发展“农户+合作社+产地交易市场”供应链组织模式。通过引导建立种植养殖农户的专业合作社,通过协会建立起农户、政府、批发市场的沟通桥梁,充分发挥这些主体在种植养殖户增收、加强信息沟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政府主导建立产地批发市场以缩短供应链环节,通过专业协会的作用把质量监管由末端管理向前端转移,有效地对产地农户进行质量监管。

(2)打造“核心企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供应链垂直一体化模式。依托“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深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动农业生产领域的信息化、智能化、生态化改造,实现对农业生产全链条的精准控制和品质管理。配合做好昆明市农业大数据中心建设,建设子平台实现数据动态对接,充分运用供需大数据,加强对农业全产业链精准管理,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和生产结构,保持供需平衡。

2.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信息化建设

以信息化平台为基础的过程管理、协调机制和可追溯体系。打造基于供应链的信息化平台,以核心企业为基础推广在各个节点(例如合作社、各规模供应商)中使用管理信息系统。供应链的协调运行建立在各节点企业高质量信息传递和资源共享的基础之上,应用信息技术建立一个食用农产品生产与流通的信息平台,实现各个企业的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各个企业更加快速地反映市场变动,相互之间密切地协同合作。利用区块链技术,建立能够追溯到源头的质量安全问题可追溯系统,或购买第三方服务,比如孔雀码,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上链,降低农户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几率,方便质量安全主管部门从源头到终端销售的质量安全的检查、监管。加快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打通农产品出村进城通道,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3.农产品供应链物流管理创新

(1)发挥第三方物流的作用,构建方便快捷、成本低廉的物流体系。积极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根据零售商的信息反馈,对农户或农产品生产直接下订单进而减少农业生产的盲目性,增

加供应链参与者的收益。发挥第三方物流的方便、快捷的运输、仓储和物流加工网络优势,用最快时间完成食用农产品的配送,确保供应链的时效性,减少因易腐性产生的质量安全问题。

(2)推广使用冷链物流。积极与昆明国际空港、第三方专业冷链物流公司合作,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建设,提高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等产业链的现代化水平。

(3)创新供应链物流管理,增加经济效益。利用“延迟策略”满足差异化需求随着客户需求的多样化,以往大量的标准化生产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要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利用物流技术将产品差异点或物流配送点尽量延迟,比如建设安宁农产品“智慧云仓”,利用农产品生产、运输与订单产生的时间差,通过大数据技术快速动态适配个性化需求,同时缩短交货期和有效降低食品生产、销售成本。

4.农产品供应链金融创新

(1)尽快出台扶持供应链金融的产业政策

在金融政策方面,积极对接银行金融机构,加快制定供应链与金融相衔接的政策。银行需要完善相关法律合同文本,明确参与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减少纠纷,降低出现法律纠纷时的解决成本,为农产品供应链金融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2)大力发展农产品供应链金融

一是加大对供应链各环节的金融支持。积极与银行合作,加快供应链金融产品研发,管理团队应深入企业内部,发掘潜在需求,为构建农产品生产、冷藏、冷链物流提供金融支持。二是积极支持发展冷链物流金融业务。由于冷链物流业务系统要求更高、更复杂,建设投资也要大很多,所以,需要银行提供此类供应链金融服务,以降低农产品供应链技术风险和质量安全风险。

(3)建立农产品供应链金融紧急预警机制

农产品供应链的网络结构错综复杂,极易面临宏观与微观环境的威胁,突发事件的发生不可避免,比如新冠疫情的影响,一旦发生风险事件,风险将马上沿供应链扩散和蔓延,若事后再控制与挽救,就难以避免收益的损失。因此,要先行建立一套完善的农产品供应链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科学预测各种风险的存在,并量化风险可能会造成的损失程度,将风险化解在危机爆发之前,将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

(四)构建农业科技支撑体系

1.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

积极争取涉农科研机构在安宁布局分支机构和研究基地,加强与云南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等研究机构合作。通过政策扶持、项目匹配、资金资助、人才补助等方式,深入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和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培养和引进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推动专家、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新型经营主体的联动机制建设,探索建立“创新团队+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

2.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推广农业生物制造、农业智能生产、智能农机装备、设施农业等关键技术和产品的应用。围绕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突破一批节水农业、循环农业、农业污染控制与修复、农林防灾减灾等关键和实用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创新农产品优质高效安全生产技术,加快生物疫苗、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等高效安全生物制剂和高效健康种养模式的探索,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

依托“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深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动农业生产领域的信息化、智能化、生态化改造,实现对农业生产的精准控制、专业制造和品质管理。配合做好昆明农业大数据中心建设,充分运用供需大数据,加强对农业全产业链精准管理,及时调整产业结构和生产结构,保持供需平衡。搭建“产学研”一体化平台,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构建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业团体和科技人才为主体的都市型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大现代种业、加工技术、农业机械等基础性重大农业科技联合攻关力度,支持企业和科技人才开展科技创新,加快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支持社会组织开展良种良法、农业科技推广服务。落实国家农机农具优惠政策,重点推广适合山地作业的农业机械,推动农业机械快速发展。

(五)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1.加大支农投入力度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向农业倾斜,优化投入结构。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业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落实和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继续支持标准化健康种植养殖,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对绿色农业发展机具、高性能机具以及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机具实行敞开补贴。探索财政资金“拨改投”,积极争取设立农业产业发展增信资金,进一步解决好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贷款难”问题。

积极践行《安宁市乡村振兴十条》和《南部发展十条扶持办法》,确保生态保护,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农田水利现代农业园区等工程项目的建设及人才培养、引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顺利实施。所设立的“八个1000万”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工作予以重点支持。鼓励各街道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各街道争取到的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市财政按照1:1的比例进行配套,投入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

2.提高农业风险保障能力

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设计多层次、可选择、不同保障水平的保险产品。积极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探索开展粮油、蔬菜、水果、花卉三大都市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

(六)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深入挖掘乡村功能和价值,创新发展“都市农业+健康产业”“订单农业+绿色食品”“设施农业+生态种植养殖”和“观光农业+文旅产业”等新业态,打造新型经营主体和模式,发展电子商务平台,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和产品流通体系,促进现代农业与工业、服务业有机结合。提高农民参与和受益程度,完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壮大创新创业群体,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创新创业激励机制,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

1.推动一二三产深度融合

发掘新功能新价值,培育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载体新模式,推动要素跨界配置和产业有机融合,让农村一二三产业在融合发展中同步升级、同步增值、同步受益。

(1)发掘乡村新功能新价值

顺应城乡居民消费拓展升级趋势,结合各地资源禀赋,深入发掘农业农村的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遵循市场规律,推动乡村资源全域化整合、多元化增值,增强地方特色产品时代感和竞争力,形成新的消费热点,增加乡村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围绕安宁市生态农业资源,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开展粮油、花卉、水果生产与精深加工,发展绿色食品品牌和生态休闲观光农业。

(2)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发展,将农业科研、农业科普、农业休闲、农耕体验、高效种植养殖以及“物联网+农业”等有机结合,培育发展绿色农业生物产品、绿色食品、植物提取物等新的增长点。利用现有优势资源和设施基础,推进乡村、农业与健康产业相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在北部温泉片区及太平南部选择发展条件较为成熟的区域,引入投资主体,打造康养小镇。

(3)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强政策引导、产业带动,积极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坚持内培外引、培强扶优,加快建设安宁市高原特色都市型现代农业示范区,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骨干、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农村土地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方式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鼓励农村劳动力向新型经营主体转移,推动优势农产品向优势产业带集中。加快发展农业服务业,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资统购、科技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产品包装销售等农业生产全过程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产品冷链运输、直销配送、电商营销等农业流通服务,探索发展认养、定制、众筹等个性化农业服务。继续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公司+基地+农户”“寄养代养”等经营模式,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流出”土地,农民得实惠,“引入”企业,产业得发展的良好局面。

(4)着力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依托现有的农村服务网络,整合利用各级各部门在农村的资源,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村消费领域,逐步改善农村消费环境。鼓励设立农村综合服务网点,结合农村日常生活、婚丧嫁娶、节日庆典等需求,提供养老护幼、信息中介、庆典司仪、活动策划以及其他符合当地民俗习惯、体现地方特色的多样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模式,努力丰富农村居民消费内容。

(5)加强农村流通体系建设

积极鼓励电商、物流、快递等行业在农村发展,依托阿里巴巴、京东等国际国内B2B、B2C等电商平台建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带动更多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民“触网”,进一步扩宽农产品交易流通渠道。到2025年,全市所有街道建成乡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60%以上行政村建成村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

(6)推进农产品流通和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建设生鲜农产品连锁配送经营体系和平价店网络,提速“农超、农企、农社、农校”等对接,畅通农产品进城销售“最后一百米”。组织全市农村基层干部、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农村合作社和传统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促进电子商务与特色产业的互动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典型示范企业和创业带头人。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推动互联网思维、技术、模式融入农业产供销各个环节,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探索“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建设,争取打造一批示范基地、示范企业或示范平台。

2.完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始终坚持把农民更多分享增值收益作为基本出发点,着力增强农民参与融合能力,创新收益分享模式,健全联农带农有效激励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

(1)创新收益分享模式

强化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平等地位,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合作机制。加快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佣+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完善涉农股份合作制企业利益分配机制,明确资本参与利润分配比例上限。

(2)强化政策扶持引导

更好发挥政府扶持资金作用,强化龙头企业、合作组织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加快引进国内外在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投资建设运营方面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积极探索以商招商发展模式。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新型职业农民,切实提高农民增收能力。鼓励农民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

(3)强化本土企业帮带

实施“百企帮百村”工程,以驻市的一个企业为帮带方,以全市九个街道的一自然村为帮带对象,以产业帮带、就业帮带、智力帮带、商贸帮带、捐助帮带等为主要途径,以结对帮带、村企共建为主要形式,引导和组织全市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投身乡村振兴行动,把企业资本、管理、技术、人才、市场优势与帮带村的区位、产业、土地、生态、劳动力等特色资源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带动发展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吸纳接收一批产业工人,推动农村生产经营由“散、分、弱”向“集、联、强”转变,最终实现“和合共赢、利益共享”和“农村产业发展、农民群众持续增收”的目标,为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重要一极建设贡献力量。

3.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

坚持市场化方向,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放开搞活农村经济,合理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推动乡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新动能。

(1)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激励机制,持续优化农村创新创业环境,深入推进农村创新创业工作,支持创业主体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实施市民下乡工程,推动科技人员、企业家、城镇居民参与乡村建设,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等返乡人员创业就业,深入落实创业贷款政策来帮助创业人员拓宽创业资金来源。开展农业创业孵化基地等农业创业工作,加快建设一批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加强教育培训,降低创业门槛。继续推进省市级农业创业示范村建设。

(2)优先保障农村创业创新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要优先保障农村创业创新和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对八街、县街、禄脿等发展现代农业基础较好的街道适当预留部分产业用地和建设用地指标;提前谋划好下一轮土地调规工作,为发展基础较好、意愿较强的现代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精准调规;对现代农业和乡村旅游用地,允许在项目内的多个点,由主管部门进行“点对点”精准批复;积极推进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与确权登记示范区建设,支持和鼓励街道、村(组)、农户在农业设施用地、农村道路建设、土地复合利用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使农业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不足问题得到解决。

三、倡导绿色发展方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

1.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原则,深入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更加注重生态保育。坚持宜农则农、宜渔则渔、宜林则林,打造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加强农业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水质、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保护和改善农田生态系统,大力发展有机生态农业。保护和培育森林生态系统,对各片区实行分类施策,提高林业生态发展的平衡性,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沿河、沿湖、沿路造林绿化及农田生态林网建设。

实施湿地修复工程,对集中连片、破碎化严重、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从湿地总量管控、分级管理体系、退化修复制度、提升生态功能、用途管控、监测体系等方面做好保护与修复工作,有效遏制自然湿地萎缩和河湖生态功能下降趋势。支持八街、县街、温泉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实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高抵御洪涝灾害、气象灾害等应急处置水平。自然保护地生境营造修复,重点对安宁市境螳螂川河道流域,水库及水库汇水区、河道进行生境营造、修复提升生态环境。

2.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

实施生态分级分区管控,推进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及生态敏感地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河长制”,完善重点水域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加强水源地、水资源保护,在车木河饮用水源地、螳螂川、鸣矣河等主要河流断面安装水质监控设施,稳步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深入推进“森林安宁”建设,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强天然林资源、公益林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开展重点地区陡坡耕地和地质灾害、山洪泥石流灾区毁损耕地退耕还林,不断提高森林资源总量、质量。按照“开采区集聚、限采区压缩、禁采区关停”的要求,优化调整矿业、石料业、砂料业布局和矿业结构,加强矿山、石料、砂料开采地生态环境保护与整治,重点完成县街、八街、温泉、太平沿线开采区生态植被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和重点物种的保护,建设珍稀濒危植物繁育和生产基地。开展有害生物及外来入侵物种的预警与防控。强化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形成合理优化的保护区网络体系。到2025年,全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

3.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建立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以森林植被碳储量为切入点的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继续实施国家、省级重点公益林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生态效益补偿。在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将已划入基本农田的25度以上坡耕地逐步退出。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用水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研究制定市县补偿为主、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支持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办法,对现有生态补偿政策进行整合,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到2025年,实现全市森林、湿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初步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基本形成符合市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

(二)提升生态资源价值

1.发挥自然资源多重效益

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生态种养等产业,打造乡村生态产业链。进一步盘活森林、农田、河湖水体、矿产、湿地等自然资源,允许集体经济组织灵活利用现有生产服务设施用地开展相关经营活动。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对集中连片开展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允许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利用1—3%治理面积从事旅游、康养、体育、设施农业等产业开发。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科学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扩大商品林经营自主权,鼓励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开展林权收储担保服务。完善生态资源管护机制,设立生态管护员工作岗位,鼓励当地群众参与生态管护和管理服务。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研究探索生态资源价值评估方法并开展试点。

2.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

结合各地资源禀赋,深入发掘农业农村的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顺应人民群众对乡村优美风光、生态产品和服务需求不断增长的趋势,以健康农业为核心,推动实施昆明大健康产业战略,建设生态宜居、医养结合的健康生活主要目的地。充分利用农田、林地、水体、湿地等优势资源,改造矿山废弃地、损毁山体等资源,加快发展温泉度假旅游、山水田园生态旅游、玫瑰休闲旅游等产业,积极开发观光农业、游憩休闲、健康养生、生态教育、体育健身赛事等服务。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绿色食品加工业等,注重药食同源类养生食品开发,增加健康食品供给。加快发展候鸟式养生养老产业,建设一批都市农庄、养老中心、民居民宿等,完善标准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养老养生产业提档升级。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实施原生态保护,创建一批特色生态旅游示范村和精品线路,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的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

(三)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1.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

建立农业节水体系,完善农业节水工程措施,优先推进粮食主产区、严重缺水和生态环境脆弱地区节水灌溉发展,提高田间灌溉水利用率。在井灌区重点发展管道输水灌溉,积极发展喷灌、微灌和水肥一体化,推广用水计量和智能控制技术。在地下水超采区严格控制新增灌溉面积,大力提倡合理利用雨洪资源、微咸水、再生水等。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明晰农业水权,提高农民有偿用水意识和节水积极性。在重点水源地汇水区内,大力提倡使用有机肥,加快实施环水有机农业。切实保护耕地资源,坚持耕地占补平衡数量与质量并重,降低耕地开发利用强度,积极争取国家休耕轮作试点。产业布局要与生态承载量相匹配,引导重点水源区和生态脆弱区等重点地区畜牧业、花卉等高污染产业转移退出。加强良种、良法、良壤、良灌、良机、良制“六良”配套推广应用,全面开展深耕深松和轮休轮作,加强土壤自然涵养修复,发展种植和养殖一体化循环农业。开展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大力发展景观农业,逐步降低南部地区种植户对塑料大棚的依赖程度,并逐年减少塑料大棚的种植面积。加大“水肥一体化”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对节水农业的扶持力度,杜绝大水大肥挤占水资源和造成污染。建立有效机制,统筹各部门涉及南部地区农田的建设项目,杜绝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实现互补效果、叠加效应,全面提升南部农田质量,实现农业生产水平提档升级。

2.推进农业清洁生产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实施“一控两减三基本”,制定绿色生产导向的财政支持政策,广泛推广测土配方和水肥一体化,积极推广有机肥料和生物农药,推动农药化肥用量逐步下降。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开展清洁生产示范区建设,重点构建尾菜、畜禽粪便、地膜全利用机制和体系,建立生产企业统一回收处理机制。综合应用化学治理和生物治理手段,加强土壤重金属污染整治,退耕还林政策向重金属污染严重地区倾斜。2025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建成农作物秸秆双室堆沤池100座,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巩固在90%以上。加强农资包装袋有效治理,建立地膜回收奖补机制,开展回收试点,烤烟地膜回收率达100%,大棚膜回收率达80%,普通地膜回收率达50%。

3.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

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积极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等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有序推进治理与修复。加强重有色金属矿区污染综合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控制地下水漏斗区、地表水过度利用区用水总量。严格工业和城镇污染处理、达标排放,建立监测体系,强化经常性执法监管制度建设,推动环境监测、执法向农村延伸,严禁未经达标处理的城镇污水和其他污染物进入农业农村。

(四)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村庄规划管理和建立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为主攻方向,以建设“产业生态化、居住城镇化、风貌特色化、特征民族化、环境卫生化”的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推进农村“七改三清”,推动水、电、路、气、房、讯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覆盖、全域提升。

1.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七改三清”整治行动。建设生态宜居、设施完善、保障有力的农村宜居新环境。规范市场化融资模式,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垃圾和污水处理建设,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自然村生活垃圾实现收集、转运和处理全覆盖。迅速掀起“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公厕和无害化户厕建设。引导农民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整治提升,加强农村公路沿线、村庄周边、农房周围和庭园植树绿化工作。

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覆盖率提升至50%,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稳定在100%;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2015座,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全市所有自然村建有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厕,63个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1座以上无害化卫生公厕覆盖,每年新建旅游公厕5座。

2025年,全市乡镇自来水普及率巩固在100%,农村饮用水集中供水率达在100%,农村饮用水水质总达标率达全国平均水平以上。市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巩固在100%。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区域供水集中化”的“大水网”布局,分年度统筹实施城乡一体化工程2件、万人规模化工程3件、千人供水工程17件、千人以下工程12件,改善农村供水人口12.73万人,日供水规模1.73万m³。形成以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为主,联村、单村供水工程为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布局,全面提升农村饮水保障水平及水质合格率,切实保障我市农村饮水安全。

2025年,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稳定在100%。农村“雪亮工程”建设,按照“去重+补盲”的原则根据警情况对现有点位进行科学布局,以雪亮工程和智能交通建设为契机实现全市农村主要出入口及出入安宁辖区主干道视频监控全覆盖,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总体目标。

重点抓好道路硬化及村庄绿化、亮化、美化等村容村貌改造提升工程,2020年至2025年,全市村容村貌得到显著提升的自然村每年新增35个,重点建设高速公路沿线、旅游景区附近村庄。到2025年所有建制村完成“四化”建设任务,村容村貌得到根本改观。

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四好农村路”。推广建设“两站两员”机制,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大农村公路两侧绿化、美化和垃圾治理力度,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通村(组)道路建设,加快推进入户道路建设,努力形成“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全市自然村公路通达率、通畅率及100户以上自然村公路硬化率巩固在100%。

统筹推进农村电讯等设施建设。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推广使用新能源照明和节能环保灯具,实现村庄主要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夜晚照明。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规范农村电表箱设置及线路连接,确保农村电气线路规范达标。加大农村通信设施建设,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庭院环境和各类架空管线,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稳步推进农村消防装备建设,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着力提升村庄风貌

以八街凤仪村,青龙关山场村,草铺九渡彝族村,温泉龙山村,八街磨南德彝族村、龙洞彝族村、小龙潭村、摩所营村、相连村,县街小红祥村、小箐口彝族村,禄脿老街、艾家营村、太平新城光崀村等为重点,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整合乡村资源、挖掘乡村及人文内涵、融入旅游要素,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特格局。到2025年,实现市域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全覆盖。

(1)提升村庄绿化环境

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增绿补绿及湿地恢复,因地制宜在村内空间、房前屋后建设“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积极创建园林村庄和绿色村庄。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修复与森林保护,加强乡村湿地保护与恢复。每年新增集镇绿地面积5.5万平方米以上、村庄绿地面积4.5万平方米以上,村容村貌得到显著提升的自然村新增100个。到2025年,乡村绿化率达到45%以上。

(2)打造乡村特色风貌

保存乡村本土风貌。避免大拆大建,突出当地特色,追求自然、原始、纯朴的乡土气息,努力做到三个“本土化”。

建筑材料本土化。多用木头、石头等农村常见的建筑材料,农村自然环境改造可以利用原有生态,形成优美的自然景观。比如,利用原有池塘,种植亲水植物,将其改建为景观氧化塘,净化污水;宜采用卵石、块石等地方材料用于溪流、沟渠、池塘等整治,少用水泥、瓷砖、钢制品,就地取材,因陋就简,最大限度地保留原汁原味的乡土特色,防止出现“农村像城市”的尴尬。保持自然水岸风貌。美丽乡村建设要遵循自然生态的原则,利用农村自身特点顺势而为。农村绿化建设可以采用“房前屋后菜地化、菜地似绿地”;村庄设施则可以充分利用田间资源,形成田野公园,田间步道变绿道;利用废旧房屋拆除后留下的砖瓦石等材料铺设路面,透水效果好且保留了历史乡土记忆。

施工工艺本土化。充分发挥民间能工巧匠的作用,将园林、亭台楼阁、故居等传统建筑风格的建筑美和自然美巧妙地融为一体,体现浓厚的地方色彩和人文色彩。如农村土墙改造可将水泥、砂子、黄泥土三种材料混合搅拌后粉刷,再用压板方式勾勒线条,做到修旧如旧。农村环境整治,要保持其原生态、原材料、原工艺的立面肌理,对其进行清洁、相同材质修补即可;不得简单粗暴对其进行粉刷喷涂或瓷砖贴面,墙面上施以彩绘、装饰等;也可表达本村历史文化特色,绿化树种本土化,结合当地气候特点,绿化树种本土化。绿化以乔木为主、灌木为辅,多采用本地柳树、梨树、核桃、樱桃、桃、杏、李等易管护的树种,少用草坪和城市绿化苗木,利用垂直绿化也可以对墙面进行遮挡美化。要符合实际,具有投资少、见效快的特点,有利于促进农村的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3)塑造农田大地景观

在农田建设时,既要满足农业生产需要,又要结合当地地形地貌,科学设计建设,做到线型美观。在农作物种植中,按照田成方、渠成网、路相通、树成行的标准,打造农村特色的大地风景。

3.建立健全整治长效机制

树立城乡融合、一体设计、多规合一理念,将农业农村发展更多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形成“一张规划图、一套指标体系、一个信息平台、一个协调机制、一个审批流程、一个监督体系、一个反馈机制”的综合保障机制,实现规划、产业、交通、环境、资源等要素统筹协调、无缝对接,做到乡村振兴事事有规可循。

合理确定优先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合理安排镇村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合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发展界线、生态保护红线,依法依规严格“三线”管控,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激励补偿机制,对承担基本农田保护的街道、村组及农户给予一定的激励补偿,加大对越线行为的惩戒。对保留村庄“一对一”抓好新一轮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市域实用性村庄规划实现全覆盖,指导农村依规建设、特色发展。严格执行规划,进一步规范农业企业用地行为和村民建房行为,禁止出现未批先建等违法建设现象,逐步化解农村违法建设用地存量,防止农村无序蔓延和低效扩张。市、街道、村三级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有考核的“六有”村庄人居环境常态化、长效化管护机制并组织实施。

四、加大农村服务供给,提升民生生活质量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交通物流、农村水利、能源体系等建设,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增强与昆明联系,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

1.改善农村交通物流设施条件

建设城乡一体化的综合交通网络。构建外联内通,便捷高效,城乡一体的“大交通”格局,积极推进井字形高速路网建设,加快建成“两纵两横”综合运输通道,实现“昆安一体化”,积极融入滇中经济圈,实现区域联动发展。全面提升乡村公路和村内道路可通达性,实现城乡互联,一体化发展,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推进实施“十四五”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进一步完善街道和农村路网,让农村群众出行更加方便。着重加强1283.231公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做好街道农村公路管养督促检查考核工作,落实养护资金配套,明确责权,监督好养护资金专款专用,并指导其开展农村公路各项养护管理工作。

全面推进城乡客运公交化和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推进城乡客运公交化,构建“城市公交、城镇公交、旅游公交”城乡客运一体化运作模式,打造公交共享工程,打破城乡之间的空间阻隔,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鼓励发展镇村公交,促进城乡公交与镇村公交的紧密对接,到2025年,行政村公交通达率巩固在100%。

构建城乡物流一体化体系,完善农村物流末端网络。整合优化现有物流要素资源,以邮政快递、商贸、供销、交通等物流设施为基础,完善乡村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加快构建农村新型流通网络。构建以物流园区为核心、物流中心为骨干、配送中心为基础、配送网站或农村物流站点为补充的物流节点网络体系,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多元化的乡村物流体系。全面提升农村物流站点服务能力和水平,形成城乡互动、县乡村互联、畅通高效的物流网络体系,重点解决物流入村“最后一公里”问题。

2.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构建大中型微结合、骨干和田间衔接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推进箐门口水库、大营水库、滴水箐水库等节水供水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到2025年,建成更加安全可靠、持续稳定的水保障网,不断完善农田灌排工程体系。大力提升农业节水技术水平,建设一批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因地制宜普及推广喷灌、滴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技术。实施“互联网+现代水利”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与现代化建设,有序新建一批节水型、生态型灌区,实施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

加强农村河湖管理保护。强化村水环境治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水系连通和河塘清淤整治,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实施农村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改善农村小流域水环境、水生态,维护河湖健康。

3.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

推进农村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等。推动市政燃气干管向集镇延伸,提高天然气的使用率,到2025年,努力推进草铺街道平地哨村、连然街道极乐村、新发村实现管道供气。做好电力设施升级改造工作,不断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用电需要,农村电压合格率巩固在99%以上,农村供电可靠率巩固在99%以上。形成以电网为基础与天然气管网互补衔接、协同转化的能源设施网络体系。推进农村能源消费升级,大幅提高电能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推广农村绿色节能建筑和农用节能技术、产品。支持绿色能源示范村镇、可再生能源集中供热等重大工程建设,重点支持生物质供热、规模化生物质天然气、规模化大型沼气、太阳能、风能等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多能互补系统工程的示范应用,提高农村清洁能源自给率。

4.夯实乡村信息化基础

实施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引导移动、联通、电信和广电等电信运营企业加大农村网络建设投资,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光纤宽带接入能力,加大对农村移动通信基站铁塔建设的支持力度,扩大4G无线网络覆盖范围,推动5G网络布局和商用进程,基本实现农村地区移动宽带网络人口全覆盖。

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在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广泛应用。加快物联网、大数据、智能装备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在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广泛应用,积极推广遥感监测、智能识别、自动控制、机器人等设施,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在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机作业服务等方面,探索信息化技术应用模式及推进路径,助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加强农业信息化服务能力。建立农业物联网系统、农产品质量追溯监管系统,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推动名特优农产品网络营销,提高农产品电商竞争能力。加快发展与电商配套的冷链物流体系、智能仓储设施、城乡配送网点。支持建设具有预冷、冷藏、初加工、调运等功能的果蔬、花卉等特色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

建立数字化公共服务系统。深化农业农村大数据创新应用,推动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应用普及,建立空间化、智能化的新型农村统计信息综合服务系统,弥合城乡数字鸿沟。

(二)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

1.拓宽转移就业渠道

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实施“百千万”劳务输出工程,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培训,加快推动农村劳动力输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转移就业每年不少于4000人次,在农村劳动力输入较多的地区设立劳务工作服务站,保护农民工权益,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时,结合我市民族文化、旅游业、葡萄种植、玫瑰花种植、工业企业需求等现状,开展刺绣等民族工艺品制作、旅游服务、农作物栽培、电工电焊等工种培训,提高农民就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大力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利用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旅游、养老养生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模式,带动农民融入产业链各环节,既能使农民分享产业链延伸增值收益,也能带动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强化产业就业支撑。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传统工艺,鼓励返乡人员发挥自身资本、技术、信息等优势,创办领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乡村经济多元化,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2.强化乡村就业服务

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加强乡镇、行政村基层平台建设,加强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农村劳务输出组织化水平,扩大就业服务覆盖面,提升服务水平。实行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完善劳务供求信息网络,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及时发布劳务信息,引导农民有目的、有计划地输出劳务。实施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的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组织培训机构因人、因地、因时施训,将设备和师资下沉到乡村,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切实提高新型农村人才培训质量。

3.完善制度保障体系

依托安宁市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城乡一体、开放透明、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监督指导用工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农村转移人口就业质量。做好劳动用工备案、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等工作,加强对企业用工的动态管理服务。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搭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打造返乡创业示范基地,为返乡创业者提供生产、经营场地支持以及融资担保、信息咨询、创业指导、项目推介、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服务。

(三)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

1.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

建立健全更加多元开放的教育体系和机制,实现学前教育普及化、义务教育均衡化、高中教育优质化、职业教育专业化、民办教育健康化的新格局。

统筹布局农村基础教育事业,提升教育质量,实现县域校际资源均衡配置。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均衡配置校舍、教师、设备、图书、资金等资源,实施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项目”,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达标,教室、课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地等教学设施和食堂、宿舍、床位、厕所、浴室等生活设施满足教学需要,均等的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人均受教育年限不低于12年。完成宁湖小学、连然小学改扩建工程,并逐年实施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完成全市中小学部分教育装备的更新换代。

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把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加快发展。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区域布局调整闲置的校舍和场地举办幼儿园,逐年增加有条件和人口较多的街道办事处、村办幼儿园数量。到202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100%以上,每个街道办事处至少设立一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校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到2025年,引导社会资本完成“一村一幼”15所幼儿园的建设。

加强和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水平,落实《昆明市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安宁市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安宁市中小学教师选调管理办法(试行)》等用人制度的改革,推进优秀教师梯队建设,继续深化“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作,构建省级昆明市级的安宁市名师工作室和名校长基地建设机制。实施《安宁市园丁工程》,每两年开展一次专家型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实施《安宁市园丁工程》,每两年开展一次专家型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到2025年,力争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名师占比达30%以上。健全有助于教育均衡发展的干部轮岗,教师交流的实施办法,提高农村学校师资的整体育人水平。进一步健全“县管校用”的教师管理制度,推动实现中小学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切实缓解农村地区优秀教师紧缺的问题。继续实施农村“特岗教师计划”,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免费师范生各项政策,吸引优秀免费师范生到安宁任教。

2.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缩小城乡卫生资源配置差距,实现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合理有序地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每个街道原则上办好一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加快太平街道和温泉街道卫生院建设。农村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村卫生室。加大基层医疗机构设施投入力度,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环境,优化体验;加强设备配置,为医疗服务开展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建立影像、心电、检验、消毒供应中心;提高信息化水平,推进远程医疗,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延伸、县级医院与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互联互通;深化农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改革,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增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倡导优生优育。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施医共体信息化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力争实现安宁市域内就诊率达90%。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特岗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疗工作,大力推进分级诊疗服务。健全和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稳步扩大家庭医生签约覆盖面,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病、结核病、严重精神病患者、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

3.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按照“大社保、大经办、大服务”和“惠民、利民、便民”的要求,大力整合各种社会保障资源,加快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步伐,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到2025年,城乡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达100%。深化城乡医疗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保障机制,实现原建档立卡人群的“四重保障”“九个确保”,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

推行“互联网+医保”,打通医保线上服务“最后一公里”。将医疗保障各项服务事项推送到互联网端和移动终端,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一是利用“互联网+”推进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让参保居民可持各种银行卡不出社区实现参保登记和刷卡缴费;二是利用“互联网+”推进参保单位缴费申报,有效解决排队等候问题,为参保单位便捷、安全和人性化办理医保业务提供技术支持;三是利用“互联网+”推进医保信息查询及个人医保事项办理,有效解决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灾民生活救助等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救助体系。开展“一站式”医疗救助即时信息化管理服务,实施网络化结算达到90%,医疗救助补助金达自付部分的70%以上,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线提高到10万元。全面建设“托底线、救急难”的临时救助快速响应机制。发展慈善事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加强残疾人、妇女儿童和青少年工作。稳步提高残疾人生活津贴标准,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整合资源,加强妇女活动阵地建设,依法依规保护留守儿童、流动家庭儿童等社会重点关注群体合法权益。培育扶持青年社会组织。

4.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

全面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医疗卫生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各街道机构养老设施设置,保证每个街道设置1处,组团中心镇应提升服务能力,社区(村)级可建“嵌入式小微养老院”。加快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建设“街道—社区(村)”两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建立街道2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每个街道均应建设至少一处综合性居家养老设施,农村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和站点覆盖率达60%以上。支持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特定补助政策继续予以保留。对转移到城市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继续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每年1次的免费体检。对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后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且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按照规定发放老年生活补助。

推进农村地区医养结合。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建设,通过鼓励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设置养老机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优先提供巡诊、接诊转诊、康复指导、远程支持等服务,满足农村老年人医疗护理需求。鼓励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与村卫生室就近设置,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机构,支持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到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村民家庭巡诊。鼓励开展远程医疗,重点在应急急救、慢病干预、健康指导等方面提供支持。

促进养老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积极促进“旅游+健康养生”“旅游+养老”,依托温泉、太平、八街现有医疗、地热和生态环境资源,推动大养老产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着力构建以旅养身、以游养心的大健康旅游产业链。大力发展生物医药、医疗养老、中医养生、健康食品、药用植物种植及生产加工等产业,融合发展健康领域商业保险。

5.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加快推进农村防灾减灾救灾预测预警体系建设。科学整合农村防灾减灾救灾管理资源,健全完善气象、地震、国土、供电、供水、交通等部门的灾害风险预测预警、抗灾救灾管理等信息共享系统,提高应对灾害的综合效益,解决农村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稳步推进灾害信息员建设,扩大应急救援队伍和社区防灾减灾救援志愿者队伍,开展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完善应对灾害的政策支持体系和灾后重建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和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建设,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要深入灾害易发地,普及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各类灾害基本知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等基本技能,提升防灾减灾应对能力。开展好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活动的方式方法,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救灾意识。

五、彰显安宁地域特色,繁荣发展乡村文化

(一)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持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形势政策宣传教育,选派党校骨干教师、优秀理论工作者和道德模范等先进人物组成宣讲团赴基层街道、村组进行宣讲,通过政策解读、故事领会、图文解析等形式,生动诠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基本内涵和真谛要义,引导农民群众凝聚共识、团结力量,为实现中国梦而共同努力。

强化制度保障。加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步伐,适时制定出台安宁市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意见,健全公民道德教育工作体系,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文明村镇创建,纳入乡规民约规范引导,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益得到农民群众的广泛认同、弘扬践行。

2.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

强化乡村思想政治引领。积极推动建立志愿服务指导中心,村(社区)建立志愿服务站,充分发挥学校教师、党校教员、在职或退休干部、民间文化文艺人才在信息服务、农技传授、文化活动、移风易俗、邻里互助的积极作用。建立贫困学生、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心理关怀疏导机制,形成邻里和睦,尊老爱幼的社会风气。认真组织开展乡村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安宁市道德模范”的评选活动及做好“昆明好人”等更高级别先进典型的推荐等相关工作。

推进乡村移风易俗,弘扬新时代新风行动,涵养崇德向善,风醇物厚的乡村文明新气象。突出整治农村不良风气,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作用,旗帜鲜明地反对天价彩礼、反对婚丧大操大办、抵制封建迷信作,约束村民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的行为,构建勤俭节约、和谐友爱、积极向上的农村风气。到2025年,“新乡贤”评选在全市九个街道得到推广普及,行政村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覆盖率达到90%。

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文明家庭创建。构建乡风文明建设长效机制,探索农村道德积分制度和激励机制,村集体收益可用于文明示范户和道德模范奖励。开展伦理道德培训和亲子教育培训,引导农村父母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使家庭文明建设更加适应时代发展、顺应群众要求。广泛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征集展示活动和“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以农民家庭的好家风,树起农村社会的好风气。加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等工作力度,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城乡一体,持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新时代新风行动,以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成效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3.倡导诚信道德规范

深化农村诚信建设,加大信用顶层设计。深入开展农村行业领域诚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完善诚信“红黑榜”制度、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促进由征信到诚信,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推动安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各街道签订《“整村授信”战略合作协议》,向各个村庄发出了“信用村”蓝牌,信用体系的建设不仅在经济金融上助力安宁乡村振兴,也让村民更讲规矩、更懂诚信。

传承孝道文化,引领乡风文明。强化宣传,通过文化标语、孝道文化墙、文化长廊,孝文化系列故事讲座等措施,形成了浓厚的学孝践孝氛围。强化主题活动,通过建设老年食堂,组织“敬老宴”,爱心义诊等孝道主题活动,组织“好媳妇”“好婆婆”“好家庭”等模范典型评选,发挥榜样力量,弘扬孝行孝风。深入宣传道德模范,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人民调解员等活动,树立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建立健全先进模范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

(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立足安宁乡村传统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发展农耕文化,吸取城市文明及外来文化优秀成果,重构乡村文化内涵。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赋予乡村文化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增强文化自信,振兴乡村文化。

1.保护利用乡村传统文化

实施农耕文化传承计划和少数民族文化传承计划。推动有条件的街道综合文化站、农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立农耕文化讲堂,打造一批乡村传统文化讲堂示范点,推广中华文明礼仪、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挖掘安宁彝族、白族、苗族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建设一批具有传统特色、时代特征的乡村优秀传统文化项目,打造特色民间文艺“品牌”,弘扬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依托特色小镇重点打造安宁温泉,环云崖石刻、连然文庙等文物保护工程,保护传承好历史记忆,不断提升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增加文保单位数量,加强历史文物、农业遗产、乡土文化遗产保护。深入推进“安宁记忆”工程,记录历史,传承文明,向人们展示安宁的光辉历程和文化底蕴。

推动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农村地区省级、昆明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传承好农村少数民族文化、民间文化等地方特色文化,发掘、整理、申报一批体现农耕文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扩大乡村文化传承人群培训力度,深入挖掘安宁民族民间音乐舞蹈优秀资源,注重原生态音乐的包装与推介,提升原生态音乐、舞蹈的欣赏与审美价值。促进地方戏曲创新发展,推进滇剧、花灯、民族民间戏曲的保护传承,在乡村振兴示范点示范村建设中,融入花灯、滇剧、龙狮等民间优秀传统文化和非遗传承点建设,加强地方剧人才培养,充实地方戏曲演出队伍。培育戏曲艺术观众,开展戏曲进校园、进乡村活动,编印戏曲知识普及读本、制作经典曲目光盘。

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将滇剧、花灯、民族曲艺等“非遗”项目和国画、书法、古琴等传统文化送进学校和社区,不断提高人们对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水平。充分利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或乡土建筑等,展示当地历史文化沿革、风土人情、历史人物、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保护并展示乡村历史文化遗产、优秀传统文化发挥积极作用。将乡村文化资源转化为优势资源,服务“产业—自然—人文”一体化发展,开展“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的农村品牌文化建设,带动文化致富。

2.重塑乡村文化生态

以“扬弃”的态度继承与发展乡土文化,塑造健康持续的乡村文化生态。挖掘优秀的乡土文化和特色民族文化,革除旧有的乡村民俗中存在的一些陋俗,针对新时代的背景和发展要求,对乡村文化进行重塑。让全体乡村居民既能够“记住乡愁”,也能够感受到新时代的新气象,使新时代的乡村文化更好地彰显中国的“文化自信”。

加强对传统文化、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空间的保护。加大对古村落、古民居、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活态传承,大力宣传古村落、古民居、传统村落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保护意义,按照“以旧修旧,修旧如旧”的原则,使古村落、古民居、传统村落文化活态传承、生态传承,让这些历史建筑得以世代传承,留得住乡愁。加强乡村传统建筑空间的保护利用,如传统“一颗印”建筑,祠堂、庙宇、广场等。依托美丽乡村建设,保护乡村原有建筑风貌和村落格局,将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融入乡村建设与维护。

加强文化建设,加快文化资源增值。传承和保护由民俗文化、民间艺术、民间文学等构成的传统民间文化,重视文化惯性的力量,鼓励农民或热爱乡村文化的文化能人、企业家、退休人员、文化志愿者学习、传承和建设乡村传统文化,丰富农村文化业态,唤起本地农民对本地区传统文化的保护意识和文化自豪感。在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的同时,梳理整合文化资源,融入创意元素,融入现代需求,积极对接乡村旅游产业,实现文化资源到文化产业的转变。

培养乡村专业文化员队伍。每个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要建有1支以上业余文艺队伍。在村、社区配备义务宣传员,加强农村社区文艺骨干培训。培育打造一批优秀基层文艺队,培养带动一批基层文化工作者、民间文化能手。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扶持一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人才、现代乡贤、返乡文化人才,到2025年,培养30名坚守、传承和推广、开发乡村少数民族文化能人和带头人。注重培育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和文化项目,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民间的文艺活动,多手段、多办法全面激发农村自身的文化活力,让农民自办文化,培养和激励优秀乡土艺术家,让乡土艺术家在民间“红”起来,培养乡村文化骨干、“草根艺人”。

3.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

围绕安宁市民族特色文化,主要发展苗族、彝族和白族传统文化等,积极支持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村史馆、民俗馆等。组织专家学者深入研究民族特色文化,注重文化数字化、文本化保存,编纂出版相关教材,支持民族文化演艺活动、民族体育运动,推动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围绕安宁市温泉、有机食品等资源发展健康养老功能系列养生产业。

结合特色民俗民间文化,发展文化产业。针对乡村文化产业发展基础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的文化产业招商,推动乡村文化与科技、互联网、旅游融合,通过创新提升乡村文化内涵,加快开发乡村文化新产品,培育乡村文化新业态,打造乡村文化品牌,催生乡村文化产业链条。加快培育乡村文化消费市场,通过举办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加快发展乡村大众性文化消费,兴建适合农村群众的文化消费场所,推动电影院线、演出院线向基层延伸,扶持鼓励实体书店向中心村发展。引导民间资本以冠名、赞助等方式参与兴建乡村文化活动、消费场所,打造文化消费集聚区、文化超市、文化大集等。着力发展农村手工艺产业。梳理农村手工艺产业资源,实施乡村传统工艺振兴工程,突出各地农村文化资源特色,发挥比较优势,抓好刺绣、沙画、剪纸、工艺品雕刻、草编等优势产业,在区域范围内逐步形成具有竞争优势和地方特色的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

深入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培育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体育文化产业,办好“七彩云南·一带一路”昆明国际网球邀请赛、大黑山摩托车越野赛、安宁温泉高原国际半程马拉松赛等赛事,继续开展好“徒步太平”“太平元旦赛跑”等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积极引进国际国内体育赛事,逐步培育一批体育赛事品牌,带动安宁体育产业发展。实施以传统工艺作为重点的传承人培训,扩大传统工艺生产者队伍,注重传统工艺的成果转化,提高传统工艺产品的设计、研发水平。推动传统工艺与旅游市场相结合,打造文化创意品牌,促进线上线下的推介、展示和销售,积极探索传统工艺产品的体验式营销,着力推进乡村文化产业振兴。

(三)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1.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健全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保障机制。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建设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更多更好的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健全政府财政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优化财政文化支出结构,不断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增加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经费增至人均20元配套资金比例,建立并完善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体制,让文化馆、图书馆特色服务不断延伸到有条件的乡镇和农村,推动全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特色化发展。重点支持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强化数字化资源建设。落实社会筹资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通过集资,捐资赞助等形式支持农村文化事业。加强市场运作,完善文化市场法律制度,加强政策、税收等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兴办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地方特色文化产业。

推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依托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文明教育、科技普法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行政村按照“七个一”标准(一个文化活动广场、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简易戏台、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器材)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按照布局合理、单独设置、功能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高的要求,努力实现全市标准化街道综合文化站及村(社区)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网络设施全覆盖,且使用率得到有效提升。

建设城乡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国家文明城市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理念融入村庄建设和村民日常生产生活中,推进乡村可持续发展,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文、绿色文明的“美丽乡村”。到2025年,力争实现街道“乡愁书院”,村、社区农家书屋实现普遍覆盖,进一步形成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均衡配置公共文化资源,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推动城镇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延伸,使更多资源向农村和农民倾斜。要加强对农家书屋的统筹管理,为行政村和社区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做好面向农村的送文化惠民演出。开展好戏曲、歌舞、电影进乡村巡演活动,开展“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进农村文艺演出活动,实现每个行政村每年至少观看3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

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深入开展图书馆馆外流动图书点、流动书包、乡村数字电影放映、广播电视全覆盖等工作。开展“书香安宁”建设,精心组织农民读书节、读书月和“三农”主题书展、书市、安宁文化讲坛等活动。同时,加强对“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的规划和扶持,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乡村,扎根人民,推出一批脱贫攻坚、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等反映乡村振兴的现实题材的群众文艺作品,将更多展示新时代农村农民的精神面貌,贴近老百姓生活的文艺作品送到农村,不断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文化供给机制。改变传统单向的供给方式,注重消费者的接受性,使文化产品和活动能够为民众所接受,发挥最大效益,根据农民实际需求配备乡村图书室的书籍类型,农村电影院的影片放映类型。强调文化供给的主动选择性,实行“超市化供给、菜单式服务、订单式配送”,让人们有更多的选择。强调文化供给的精准性,瞄准供给对象,以合适的方式满足多层次的需求。强调文化供给的信息化,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手段,采用“互联网+文化供给”可以产生文化供给的倍加效应。

3.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积极开展全民阅读、全民艺术普及、全民健身、全民科普活动。充分发挥“安宁市春节文化系列活动”、“和谐大舞台”“安宁文化大讲堂”等文化品牌的引领带动作用,以富有时代感的内容形式,吸引更多群众积极参与。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机制,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加强城市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帮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并且将扶持、壮大文化志愿者和群众文艺骨干队伍,培养农村文化带头人,达到“培养一个人,带起一支队伍,影响一个乡村”的效果。建设农村文化人才的“三支队伍”。充分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积极引导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文化建设,提升文化管理者素质,培育乡村文明建设的基础力量。乡村文化能人,成立农村文化人才发展基金、出台农村文化人才培养规划等,加强乡村文化能人的引导和提升,提供发展平台,让其真正扎根基层、安心施展才能。组织开展好“我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以全市“螳川文化艺术节”、“和谐大舞台”和传统节日为抓手,组织好业余文艺团队及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活动,把文化活动送进乡村,鼓励各街道因地制宜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群众文化活动,全力推动形成“每月一精品、每街道一品牌、每村一特色、每村小组一亮点”的良好文化氛围。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利用传统节日组织开展花会、灯会等民俗活动,打造节会品牌。梳理挖掘地域文化、乡土文化,指导各街道科学策划、组织开展节事活动,打造乡村文化名片。

4.建设安宁乡村文化新媒体

利用新媒体,打造一个乡村乡愁品牌,获取互联网IP流量,进而打通互联网入口与物理空间入口,使人们对线上品牌的关注与阅读延伸到特定线下空间的体验与购买力。文化品牌传播,通过新媒体团队挖掘乡村本土历史、文化、故事、手艺、物件等独特传播内容,在线上打造乡村目的地文化品牌。度假产品推广,新媒体具有对特定客群进行精准信息投放的能力,因此在度假地产的推广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消费链条整合,将拥有从客栈民宿到乡村见学,从农场农庄到手作工坊等全链条体验型消费产品。并同时拥有专注于新媒体传播的公众平台,可以完成社群推广,提升文化价值等功能。降低宣传成本,互联网入口势能积累到一定程度,开始启动一系列低成本的节市活动,如简单生活节、乡村音乐节、手作市集、乡村艺术节等。

六、强化党的组织领导,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

1.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

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打造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优秀的党组织书记,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积极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加大在农民合作社、农村企业、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力度,切实加强党组织对农村各类组织的领导。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倒排整顿对象,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制定整顿措施,开展集中整顿。坚持政治标准,强化“从好人中选能人”导向,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鼓励政治性、组织性、纪律性强的退伍军人进入村“两委”班子。统筹城乡人才资源,拓宽选人视野,积极探索优秀书记跨村兼职、机关干部脱产任职等方式,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整体优化提升。加大农村干部学历教育和后备干部递进培养力度,推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素质提升长效化,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和致富带富能力。统筹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坚持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建立和完善农村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各类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在标准化建设、精准化管理、系统化推进、制度化巩固上下功夫,推动党支部全面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减少后进支部存量。深化党员积分制管理,区分党员年龄、身体状况、从业、外出流动等不同情况,分类研究细化差异化的设岗定责、积分评价和考核奖惩办法,将评价结果与评先树优、党员民主评议挂钩,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2.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结合“万名党员进党校”和村组干部轮训强化教育培训,鼓励和支持农村党员、农村人才带头创业致富,培养一批“美丽乡村带头人”。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总结推广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挥“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作用,发放“农村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600万元,大力推进农村电商进平台,提升创业致富技能。

加强基层干部选拔培养。精准选配和管好用好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每年向党组织软弱涣散、集体经济薄弱、矛盾问题突出的村选派第一书记。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大学生村官中招录(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基层干部力度;加强农业农村干部的培养配备使用,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解决基层干部后顾之忧,拓宽上升渠道。增加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街道每年不低于10万元,行政村每年工作经费不低于5万元。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待遇报酬,为符合参保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按标准办理养老保险,保障正常离任村干部待遇。打通优秀党支部书记晋升通道,补充乡镇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时,一般拿出不少于20%的名额,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考录或招聘。对任职满30年,组织审核通过的老支部书记每人每年给予一定的贡献奖励。

3.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

抓好乡村教育基地建设,发挥好“云岭先锋”夜校作用。通过“百名典型上讲台、千堂党课下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等系列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农村。深入实施“互联网+党建”,管好用好远程教育村站点、综合服务及农村党员手机APP信息化工作平台,积极推进“互联网+党建”工作体系,探索智慧党建新途径,推动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有机融合。强化农村经费保障,村党总支每年不低于5万元,村民小组党支部每年不低于2000元,深入实施“春城党建示范带·螳川先锋”党建品牌培育工程,精准指导、培育打造一批农村基层党建示范品牌,充分发挥辐射带动、示范引领作用。

实施农村青年干部能力提升计划。为农村发展党员、村“两委”班子配备做好人才储备,制定出台《安宁市加强村(社区)后备干部选拔培育和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安组通〔2018〕29号)。每个街道探索建立1个农村青年人才党支部,通过见习跟班、设岗定责、定期培训等方式,集中培养村级后备干部。

落实好大学生村官工作“1+3”文件要求,做好大学生村官教育服务管理工作,持续壮大村后备干部队伍。把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整个干部培训规划,市里每年举办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每年对村党组织进行星级验收评定,并且深化“基层干部素质提升工程”,鼓励村干部进行专科以上学历及非学历教育,力争到2025年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村“两委”成员达到20%以上,村“两委”干部年轻化率35%以上。

4.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与保障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的日

常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加强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农资金拨付、物资调配等工作的监督,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农村基层黑恶势力和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严肃查处发生在惠农资金、征地拆迁、生态环保和农村“三资”管理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全面执行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满怀热情关心关爱农村基层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重视发现和树立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典型,彰显榜样力量。坚持“四议两公开”制度,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探索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实施。始终保持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贪腐问题。深入开展“村霸”问题专项治理、慵懒滑贪“四类村官”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确保村党总支每年不低于5万元,村民小组党支部每年不低于2000元,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加大抓党建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力度,以街道为单位逐村分析研究,制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鼓励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统筹整合资金重点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对有贡献的村干部可以进行物质奖励。

(二)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

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强化法律权威地位,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

1.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增强村民参与能力

提高村民议事协商能力,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平等沟通、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尊重多数人意愿又保护少数人合法权益的城乡社区协商机制。建立健全以居民自治为基础,以多元参与、民主协商为主要特征的社区治理机制,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凡涉及城乡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关乎村(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和矛盾纠纷,由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牵头,组织居民和相关利益主体广泛协商。创新社区协商方式。支持和帮助居民群众养成协商意识、掌握协商方法、提高协商能力,积极采用民意调查、民情恳谈、民事协商等有效形式,探索村(居)民小组协商和管理的有效方式,广泛开展小区自治、业主自治、楼院自治,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决策权。探索建立社区居民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将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情况及志愿服务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拓展流动人口有序参与居住地社区治理渠道,丰富流动人口社区生活,促进流动人口社区融入,努力提供同质化服务。

完善民主监督,加强考核考察,建立审计监督正常机制。健全村“两委”成员述职、评议、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完善党务、村务、财务等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级事务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等民主决策制度,加强村级重大决策、村务财务和集体“三资”管理,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全面推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引导群众在党组织领导下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构建责权明晰、衔接配套、运转有效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及时发现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规范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完善村级账务乡镇代管制度,推动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全覆盖,集体资产资源开发要经集体经济组织充分讨论决定,流转交易必须进入市级或县级产权流转交易机构公开交易。

积极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引导村民在村规民约中自治。村规民约通过把传统优秀道德文化、现代法治精神以及村庄历史风俗融入到村规民约的具体内容中,并在村庄治理中依照村规民约引导村民活动。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参与村规民约的制定,努力让每一个村民能够在村规民约制定中感受主体地位,让村规民约中的内容、形式以及效力存在于每一个村民心中。在村规民约中制定与现代法律体系相衔接的司法服务条款,既要引导村民在既有的村规民约中开展自治,同时又要回应村民对现代法律的制度需求。

2.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增强乡村依法办事能力

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普及与乡村振兴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在乡村形成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深入开展乡村中小学法治课程教育,切实保证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积极开展学校法治教育活动。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书屋、远程教育等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大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构建覆盖县、乡、村的法治文化体系。依照《宗教事务条例》加强基层宗教事务管理,协助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的服务和管理。

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力争97个村(社区)实现“村村(社区)有法律顾问,人人享受法律服务”。全面开展基层民主法治细胞工程创建,不断提升基层民主法治水平,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全面建成市及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站,初步形成运转正常、优质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到2025年,创建昆明市级民主法治村10个,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5个,建成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97个。

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探索建立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平台,加大农村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执法标准规范。加强基层干部法治教育,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持续整治慵懒滑贪“四类村官”,严肃查处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确保农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做好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3.强化道德教化作用,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培育规则意识、契约精神、诚信观念,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鼓励见义勇为,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加强乡村德治建设,构建教育宣传引导和法律制度规导相结合的道德建设机制。深入开展立家训家规、传家风家教,倡文明树新风、革除陈规陋习等活动,推进家风建设、文明创建、诚信建设,依法治理、道德评议等行动,实现乡村德治与自治良性互动。鼓励有威望的退休公职人员、成功经商人士、学有所成的专家学者、积累了丰富经验的返乡务工人员返乡参与建设,支持参与产业发展、社会治理和公益事业,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改进生活习惯、提升社会风气。制定“新乡贤”评选标准,开展寻找各类乡村“道德达人”活动。开展安宁道德模范进村进社区活动,让群众近距离感受道德的力量。

4.提升乡村矛盾预防化解能力,建设平安乡村

完善利益表达机制,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建立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落实代表委员联系职责,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依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城乡社区社会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困境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推动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服务进社区,实现法律服务在城乡社区全覆盖。提升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引导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队伍,将物业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家事纠纷、邻里纠纷调解和信访化解等领域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把握正确的思想导向,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定期研判、及时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深入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全面促进农村信息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动公安、综治、维稳等社会防控力量下沉。建立完善市级、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现空中有监控、地面有巡逻、重点部位有技防的立体防控网络,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推广“管理网格化、信息技术化、基层管理服务精细化”做法。建立农村“警务助理”模式,壮大农村警务助理队伍,广泛发动农村群防群治力量,深入推进“技防示范村”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动社区警务与城乡发展深度融合。

加强平安乡村建设。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强化警务辅助力量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加强城乡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强化对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村霸”、黑恶霸痞势力、宗族恶势力等农村黑恶势力,净化农村社会环境。积极防范和坚决打击农村邪教组织,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的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农村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加强农村公共安全监管,推动智能交通系统向县乡道路延伸,加快推进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打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开展农村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在农村建筑施工、消防设施、电力设施、道路交通、农机农具、冷库设施等领域重点整治,坚决遏制农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夯实基层政权

科学设置街道机构,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夯实乡村治理基础。

1.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要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引领社会治理的路径。加强和改进街道、城乡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城乡社区全面贯彻落实。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健全农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群团带动机制、社会参与机制,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及时帮助解决基层群众自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乡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把打击基层腐败与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

制定各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在城乡社区开展治理工作的权责清单,依据“三定”方案和相关法规,对当前下沉到社区的工作事项进行清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政府职能部门不能直接交办城乡社区。依法厘清街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两个”清单之外的其他事项,可通过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建立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履职履约双向评价机制。街道党工委或办事处要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主导职责,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

3.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

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合理确定其管辖范围和规模。不断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推进政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建立“三级平台、四级管理”的网格化服务平台,实施精细化动态管理和服务,不断满足社区服务管理需求。坚持依法立约、以约治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弘扬公序良俗,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结合。

4.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

积极引导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建立共建共享机制。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完善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发挥社会组织优势,提升社区治理专业化水平。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在城乡社区开展纠纷调解、健康养老、教育培训、公益慈善、防灾减灾、文体娱乐、邻里互助、居民融入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建立驻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责任约束和评价激励机制,促进驻区单位在公益服务、资源支持、秩序维护、关系融合等方面发挥作用。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农村社区建设能力。探索实行村(居)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组织事务分离,将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股份制企业或其他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在充分尊重民意、确保原村民利益的前提下,对“城中村”集体资产进行评估、量化、确权,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搭建拥军爱军平台,推进军地融合发展,打造特色鲜明的拥军爱军服务体系。建立“社工+志愿者”服务体系,要坚持把开展志愿服务与创新社区治理、学雷锋活动结合起来,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推进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经常化和常态化。

七、深化农村制度改革,完善城乡融合政策

(一)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1.在“引”上做文章

一是完善引进机制。依据乡村振兴发展需求,明确人才引进方向,多举措吸进大批懂技术、懂市场、懂农业的专门实用人才,重点引进农业经营管理、环境治理、文化传播等人才。注重人才回流,让曾经“走出去”的成功人士“走回来”,把在外积累的经验、技术以及资金带回本土,改变人才由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动的困局。同时,对返乡发展特色旅游、电子商务、绿色农业的人才适当降低准入门槛,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努力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引进方式。二是创新激励机制。对致力于乡村振兴事业的实用型、科技型、创业型人才在用地住房、税费减免、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扶持,制定合理的收益分配政策,将技术、知识等要素纳入到乡村人才评价体系,不断完善奖励办法,提高人才的收入水平。三是畅通流动机制。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引进原则,梳理引才引智并重的理念,采用灵活的人才流动方式。鼓励优秀企业家、科技达人、专家学者等利用空余时间到乡村实地讲学或投资兴业,为他们在本职单位与乡村之间的流动提供便利条件。畅通乡村基层人才向上流动渠道,对乡村振兴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重用或提拔,为他们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2.在“留”上下功夫

一是用政策留住人才,尤其是乡村企业家、种植养殖大户等致富带头人,从培养成才、吸引返乡创业、引进外来人才三个维度同时进行。针对不同类型的人才,从贷款扶持、营商环境、政治待遇、后勤保障等不同角度下功夫,切实为致富带头人提供政策支持,创造条件给人才发挥作为的空间。二是厚植人才发展沃土。营造爱才敬才的社会环境,不断加强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对乡村人才政策与人才事迹的广泛宣传,让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成为良好的社会风尚,鼓励各类人才投入到乡村振兴的伟大事业中,增强他们的自豪感和荣誉感。三是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加大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投入,提升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的供给水平和质量,充分考虑乡村人才的工作生活实际,为在乡村施展才华的各类人才提供宜居的生活环境,竭尽所能帮助解决各种困难,为人才扎根基层创造良好条件,增强他们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四是培育先进的人才文化。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用心用情全面呵护投入乡村振兴事业的各类人才,使广大乡村地区成为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大舞台,增强各类人才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3.在“育”上求突破

一是构建人才梯队,重点加大高精尖端、技术创新等高端型

人才以及“土专家”“田秀才”等实用型人才培养力度。二是注重学用结合,依托农业院校、科研单位、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等平台,强化乡村人才理论结合实践能力,按照农民“点餐”、专家“掌勺”、政府“买单”的方式,实施“专家授课+课堂培训+基地实训+创业指导+扶持政策+新型职业农民”的精准培育,集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跟踪服务全程化于一体,努力培育一批爱农村、懂技术、会经营的乡村人才队伍。三是培育致富能人,发掘和选育一批受教育程度高、思维活跃、有拼劲闯劲的生产能手和经营能人,带动农民就业促增收。充分利用职业培训机构,通过专家授课、专题讲座、参观学习等方式,重点对本土人才和返乡创业人员开展有关蔬菜种植、苗木栽培、畜禽养殖、产品流通等技能性培训,提升他们对实用性技术的运用能力以及对现代生产方式、经营模式、科技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四是把课堂搬到田间地头与项目基地,增强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以及对乡村实际情况的认知能力,强化乡村振兴的智力支撑。

4.在“用”上见实效

强化“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的用人导向,把能力突出、业绩突出,有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专业精神的优秀干部及时用起来。针对乡村干部等管理人员,可以采取下派、外引、内育等方式,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和乡贤等群体中,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书记,提升村干部服务群众、助力乡村振兴的能力。

(二)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1.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方面改革

(1)全力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保障集体所有权人对集体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依法依规行使村庄规划以及宅基地分配、使用、退出、流转等的管理职责,实事求是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对于超标准占用宅基地、“一户多宅”以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继承房屋以外)占有和使用的宅基地,建立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下的有偿使用制度,明确有偿使用标准(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制定),超出规定面积部分实行有偿使用。

按照“对非法占用的行政劝导退出、合法闲置的经济杠杆调节、自愿退出的合理补偿激励”原则,合理采取有偿转让、有偿调剂、有偿收回等方式,引导农村宅基地以多种形式规范有序退出。农户宅基地有偿使用或退出后集体取得的收益部分,应当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增值收益,由集体成员共同分享,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配套、建筑补助等,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分配情况纳入村务公开内容。

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基础上,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房屋所有权,可以利用自有住宅从事休闲、旅游经营等。

在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和用途管制等前提下,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将盘活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空闲农房,用于发展乡村民宿、健康养老、生态教育、旅游小镇、民俗展览、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2)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制。充分借鉴广东南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经验,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整备入市制度,通过成立市、街道两级土地整备中心,以收购或托管方式将符合入市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整合清理、产业规划、以及前期开发等工作,整理后统一招商入市,实现集体土地统筹开发。

(3)加快“点供”用地政策落实。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实施“点供”用地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云自然资〔2020〕140号)文件精神,借鉴省外采取点状供地方式保障城镇开发边界外项目落地的做法和经验,结合安宁市实际情况,由安宁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出台“点状”用地规划、用地供应、用地监管、分类审批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并建立点状供地项目联合审查、监管机制,为安宁市乡村振兴产业用地提供有效的政策保障。

(4)全力保障设施农业用地。对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由于规模化粮经作物生产而配建的配套设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设施农用地使用按规定由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主体三方共同签订用地协议及土地复垦监管协议,并报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备案。

面积控制标准为:①用作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左右,最多不超过10亩;②规模化种植的附属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种植面积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亩;③山地种植基地生产的附属设施用地控制在上述标准的80%以内;④规模化畜禽养殖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⑤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亩;⑥规模化粮经作物生产30亩以上500亩以内的,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3亩以内;超过500亩的,配套设施用地不超过10亩。

(5)全力保障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用地。一是利用非耕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以及现状合法、已用于规模化、现代化农业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临时用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服务。二是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对农民就业增收带动作用大、发展前景好的休闲农业项目用地,将其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安排,乡镇企业可使用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公益性设施用地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应。鼓励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展休闲农业。三是在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红线保护的前提下,对充分利用山水林田湖等自然风景资源,实施乡村旅游开发等旅游观光的建设项目用地,可实行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点状布局开发,按地块独立供地。四是森林公园内的道路、停车场、厕所等设施用地依法办理了林业征占手续后,可纳入林业生产服务设施用地。五是支持旅游企业利用森林景观依法开设游览步道,形成具有旅游观光、防火等功能的绿色通道。街道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不超过5%)用于零星分散单独选址的乡村旅游设施建设。六是参考“土地占补平衡与用地增减挂钩”的相关政策精神,积极探索由政府赎回商品林以置换同等面积公益林的可行办法,有效地为重点涉农企业解决好用林指标问题。

同时坚守“三不能”和“五严禁”:不能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能损害农民权益,不能以旅游开发破坏生态环境;严禁以农业设施为名进行房地产开发,严禁在农地上建设旅游度假村等,严禁在承包、租用的农地、林地上建设小产权房,严禁修建永久建筑物出租、出售,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耕地和损毁农田基础设施。

(6)全力保障农村道路建设用地。支持农村道路建设,凡宽度不超过8米,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并在国家交通路网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业农村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机耕路),其用地按照农村道路进行管理。对农村居民按照规定标准建设住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乡村道路、学校、卫生院等社会公益项目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按云南省林业厅标准,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

(7)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一是符合相关旅游规划

的生态旅游开发项目,可以使用Ⅱ级以下保护林地。其他加工业、仓储建设项目和符合规划的经营性项目,可以使用Ⅲ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二是符合城镇规划的建设项目和符合乡村规划的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以下保护林地。三是符合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规划的建设项目,可以使用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范围内Ⅱ级以下保护林地。以上所称Ⅰ、Ⅱ、Ⅲ、Ⅳ级保护林地,是指依据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定的林地。

(8)鼓励土地经营权规模流转。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搭建起个体小农户与规模农业经营者间产权交易的平台。在不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鼓励农业经营主体、村小组开展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规模流转,并按流转规模分别报街道、市农业农村局、林草局备案后给予补助。流转期限可放宽至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期满后再延长30年。

鼓励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当年新增连片流转土地面积50亩(含)以上,且流转年限超过5年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新增流转面积200元/亩的一次性补助。流转面积达到500亩(含)以上的,在原补助基数上一次性增加奖励5万元。

鼓励整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流转。对流转程序规范、资料齐全,且整村(居)民小组耕地累计流转率达到50%、60%和70%的村小组,分别给予以一次性10万元、15万元和20万元补助。在领取了低级别补助(50%)后又达到更高级别补助标准的(60%、70%),可以申请差额部分的补助。

鼓励公益林之外的林地经营权规模流转。对流转年限20年以上且不超过林权证有效期的,林地流转面积在200亩(含)至500亩之间的规模经营主体,一次性补助3万元;流转林地面积在500亩(含)以上的,一次性补助6万元。

2.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方面改革

(1)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根据中央《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村集体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实现土地经营收益最大化。鼓励村集体利用村集体机动地、荒地和村庄整治、宅基地复垦等新增土地及其他可利用的集体资源,发展现代特色产业和生态循环农业。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开展优质农产品品牌创建,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开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完善农产品营销体系,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创办乡村旅游公司(合作社),利用本地生态资源、特色产业,发展观光体验农业和乡村休闲旅游,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健康养生等产业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展农业农村新功能,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

(2)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各类综合服务。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创办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公司(合作社)、劳务公司(合作社)等服务实体,发展农业生产服务业,为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其他各类经营主体提供购销、加工、运输、仓储、劳务等有偿服务,开展代耕代种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综合性托管服务,促进农业由生产环节向产前、产后延伸。

(3)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物业经济。鼓励村集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量力而行建设物业项目,发展物业经济。盘活村集体闲置办公用房、学校、闲置厂房、仓库、礼堂等不动产,开展租赁经营。支持没有资产资源优势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异地置业,在区位优势明显地区或城镇规划区,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的原则,通过异地兴建、联村共建等多种形式,增加村集体资产和物业经营收入,拓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空间。

(4)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混合经营。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参股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采取强村带弱村、村企联手共建、政府定点帮扶、多村共建农业园区等多种形式,实现多元化经营。鼓励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主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项目。积极采用“企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投资人+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等多种经营模式发展集体经济。

(三)扎实推进农村规划建设体制改革

1.强化市级乡村规划建设管理职能

对安宁市级城乡规划、住建管理部门的职能、机构、人员等进行重新优化整合,强化城乡统筹功能,改变过去“重城市、轻农村”的管理模式,不断健全、扩展其对村镇规划、村镇建设的职责权限和职能界限,按需增设相应的科室和人员,强化对乡村规划建设的指导管理服务职能。

2.引入乡村规划建设专业力量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面向全国公开招募、征集等多种途径,选择一家综合竞争力强、在城乡规划建设行业有影响力的专业机构作为战略合作伙伴,为全市辖区内的乡村规划建设提供多层面、多领域的技术支撑。第三方机构须定期对安宁市村庄规划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分析、研判,对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不断补齐安宁市乡村规划建设水平整体偏低的短板。

3.建立乡村规划建设三级联动机制

在整合、强化市级层面乡村规划管理职能的同时,同步建立驻街道乡村规划师(建筑工程师)、驻行政村乡村规划建设助理员制度。乡村规划师(建筑工程师)、乡村规划建设助理员面向社会招聘,服务期原则上不少于两年。按照“问题导向、专业规范、全域覆盖、全程服务”的基本原则,为乡村科学规划、依规建设和监督管理提供人力保障。按照“市级补贴,街道自筹”的原则,将乡村规划建设专项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为乡村规划师(建筑工程师)、乡村规划建设助理员履职到位提供制度和经费保障。

(四)稳步推进农村财税方面改革

1.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积极落实国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向成员销售农资的,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对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等新业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农业龙头企业从事农、林、牧、渔项目按规定免征、减征所得税;对农民从合作社(联合社)取得的盈余返还,为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所得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实行凭收购发票抵扣增值税,按规定落实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

2.强化政策配套保障

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严格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农业节约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对被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节水型农业龙头企业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用水免征水费。研究出台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游客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展示中心、公共卫生间、停车场、垃圾污水处理、餐饮住宿洗涤消毒设施、农事景观观光道路、休闲辅助设施、特色民宿、乡村民俗展览馆和演艺场所、信息网络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政策,凡符合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农业产业规划、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规划的,由市财政给予不超过30%的资金补助。每年财政安排不少于1亿元成立南部专项扶持基金,专项用于南部地区发展。

3.坚持土地收益惠农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的要求,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比例,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十四五”期间,每年全市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拿出一定比例支持乡村振兴,让农村享有更多发展资源。

(五)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方面改革

1.积极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

探索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的有效办法。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林权、大中型农机具、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地上种植(养殖)物及附属设施等抵押融资,稳步开展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进一步拓宽试点村产权抵押范围。

2.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于2025年完成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通过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大力推进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由“共同共有”向“按份共有”转变,逐步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和管理民主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保护农民群众作为资产所有者的利益,进一步提高集体经济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水平。

3.构建农村金融发展平台

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在深入开展以创建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为内容的农村信用工程创建活动的基础上,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地方分中心,建立地方“三农”信用数据库,引导金融机构的金融资源流向信用较好的农村。搭建农村资产交易平台,建立资产评估、交易过户、抵押权登记、资产处置等业务体系,盘活各类资产,促进资产流动性和融资能力的提升。

4.广泛开展“助农贷”业务

进一步密切与涉农金融机构、国有背景担保公司的合作关系。由市财政出资,委托农村信用联社引入国有背景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贴息,最大限度地满足农业产业化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符合条件的市域经济组织或自然人的贷款需求,从根本上解决安宁市农业产业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生产经营过程中融资难的问题。

5.合理开发多元化金融服务

鼓励银行部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和仓储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加工流通企业列入农业担保体系支持范围。积极开展厂房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

(六)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健全落户制度

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落地步伐,促进有能力在城市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居住和举家迁徙到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对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及技术工人实行零门槛落户。

2.保障享有权益

(1)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落实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应享受的教育政策。将农业转移人口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由流入地负责安排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统一学籍管理,保证他们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权利。

增加教育资源供给,促进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根据常住人口增长趋势,科学规划校点布局,增加各类教育资源供给,加大财政对接纳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较多的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投入力度,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建校办学。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促进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协调发展,不断提高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农业转移人口子女的,按照公办学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划拨补助经费。统筹公共文化布局,增加资源供给,丰富文化产品种类,提升文化服务质量,以教育和文化的发展促进人的素质提升。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两免一补”政策,实现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和“两免一补”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按照农业转移人口规模和趋势,统筹流入地与流出地教师编制。

落实国家助学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生活补助。落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政策,逐步完善助学金、免学杂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等政策。

(2)完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制机制

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切实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确保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险、支付结算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居住证持有人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按居住地居民标准缴费,各级财政按照居住地城乡居民标准予以补助。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将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完善医疗卫生、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合理布局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城乡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能力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3)支持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实施统一规范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衔接,推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转移接续。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保险制度。转移人口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其参加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缴费及支付标准按参保地有关政策执行。之前以合同制工人身份参加失业保险的关系予以保留,缴费年限与之后按照城镇职工身份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的失业保险政策。

特定补助政策继续予以保留。对转移到城市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继续发放老年人生活补助。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每年1次的免费体检。对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后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且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按照规定发放老年生活补助。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后因失业、疾病等原因出现生活困难,符合有关规定的,按照规定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通过临时救助政策予以救助。

(4)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的支持力度

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机制。保障城镇常住人口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权利。各级财政部门在安排就业专项资金时,要充分考虑农业转移人口就业问题,将城镇常住人口和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作为分配因素,并赋予适当权重。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就业。着力开辟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渠道,促进物流业、服务业、旅游业、制造业等就业容量大的新兴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拓宽就业渠道,形成产业快速发展与城镇化进程协同推进的良性互动局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创造容纳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的空间。支持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中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并享受职业指导、介绍、培训及技能鉴定等公共就业服务和扶持政策。

大力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创业扶持力度,落实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等扶持政策。实行城乡一体的扶持创业就业和培训优惠政策。

(5)支持将持有居住证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安家落户。引导具有一定劳务技能、商贸经营基础的农业人口以及农村留守老人儿童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在城市落户。按照市场配置资源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原则,鼓励通过市场购买商品房或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等方式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居住问题。

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于迁出地和迁入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应在户籍转移、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培训、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支持力度。市政府要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本地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持有居住证的农业转移人口,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员可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3.完善激励机制

(1)完善市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分配办法

提升市级财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在测算市级基本财力保障支出时,要按照常住人口测算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要统筹用好资金,切实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农业转移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

(2)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分配机制

利用好奖励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区的政策。结合省里市民化考核奖励情况,争取相关奖励资金,根据各街道市民化情况,由政府统筹用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及社区服务能力。

(七)探索推进招商引资方面改革

凡投资产业符合《安宁市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在安宁市注册登记,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和安宁市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资金属境内外非财政性直接投资资金,相关产业开工落地并缴纳保证金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奖励。近三年内在产品安全、企业诚信、缴纳税收、环境污染、金融监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的除外。

对投资安宁市乡村振兴战略相关产业的,且为本年度中国农业龙头百强企业的给予150万元的一次性投资补助,取得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投资补助,省(境)外行业龙头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投资补助。对落户安宁市且一次性投资1000万元以上,在八街、县街、温泉、青龙、金方、禄脿街道从事规模化有机食品及中药材等特色种植、新品种试验示范及推广、“互联网+农业”等科技创新类项目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型企业和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休闲观光型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在八街、县街、温泉、青龙、金方、禄脿街道投资建设“绿色食品牌”农业生产基地200亩以上的企业,在获得“绿色食品牌”产品认证并进入市场销售的,按其认证面积,给予1000元/亩的一次性补贴,同一业主每年的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安宁留成部分,2年内全额补贴企业;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年内按企业上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安宁留成部分全额给予补贴;第4至5年,给予企业所得税安宁留成部分额度50%的补贴。

经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3年内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本土企业投资安宁市乡村振兴战略相关产业的,可参照本款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六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领导机制

认真落实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市、街道、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努力构建上下协同、左右配合的良好工作局面。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级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各街道党工委、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委农办,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查落实等日常工作,所需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扩大农业农村局作为乡村振兴主要实施和统筹推进部门的编制,同时实现机构人员配置合理化。各街道党工委、市级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积极推进政策、措施落实和具体工作开展,做到乡村振兴层层有人负责,每半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一次实施乡村振兴的进展情况。

(二)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报告制度,市党委政府每年向上级市委市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建立乡村振兴专家决策咨询制度。

(三)强化法治保障

发挥立法在乡村振兴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围绕产业发展、生态建设与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制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各级党委政府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要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建立综合型层执法队伍,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乡村市场秩序。

(四)动员社会参与

在全市范围内宣传党的“三农”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群众主体性,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加强组织动员,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乡村振兴参与机制。创新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生动实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凝聚乡村振兴强大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

(一)强化项目支撑

各级党委及部门积极与上级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等支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结合昆明、安宁经济社会“十四五”规划和行业“十四五”规划,选取一批重点项目,争取昆明市级财政资金支持。以安宁市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

(二)强化投入保障

确保“十四五”期间,市级政府财政投入各项乡村振兴资金15亿元到位,发挥安宁市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投融资平台的“造血”功能,再撬动30亿元社会资金用于支持安宁市乡村振兴建设。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工作予以重点支持,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进行专项补助。实施乡村振兴规划所需的资金,一是由财政予以保障,二是从融资收入、基金收入中加以解决,三是高度重视土地增值收益长期“取之于农、用之于城”的问题,落实有关政策,把土地增值收益更多用于“三农”。建立涉农资金动态管理和绩效激励机制,对推进力度大、社会效益好的项目予以优先保障。各街道争取到的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市财政按照1:1的比例进行配套,投入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继续探索多种担保办法,解决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用事业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承担具体项目建设,形成社会各界共同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强大合力。

(三)完善配套政策

结合本战略规划,相关职能部门要围绕战略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举措,积极开展调研,从产业发展、农村改革、要素保障等方面,加强政策的统筹协调。在用好用足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支持,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政策环境。

(四)推进责任落实

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责任体系,强化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具体责任。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对乡村振兴跟踪的指导,街道要把乡村振兴作为工作重点,全力推进。市农办要周密组织,科学确定乡村振兴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市级部门要协同配合,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形成合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确定实效。建立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选派乡村振兴工作队驻村帮扶,加强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指导。

(五)严肃考核问效

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实绩作为检验各级干部执政能力和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志和重要内容,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工作体系,将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由市委、市政府督办,会同各市级职能部门对责任分解落实情况、阶段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工程推进情况进行经常性督导,定期发布督查通报,对实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部门通报批评,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缓慢或者工作中违背群众意愿,导致出现负面社会舆论,严重影响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进度的部门主要领导、责任领导,从严实施问责,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圆满完成。

 一表读懂涉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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