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二次会议第022号工作参考的答复
尊敬的杨慧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青龙街道辖区内建弃土场处置建筑垃圾等不可回收垃圾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从根源上解决建筑垃圾(工程弃土)日益剧增与缺乏合法规范的工程弃土消纳场的矛盾,安宁市城管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专题研究。在广泛调研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并与昆明市支队反复对接汇报,借鉴学习西山、五华等成功经验做法。采取临时调拨点疏导和开放工程弃土消纳场审批建设齐头并进的方式解决工程弃土无法消纳的问题。2019年参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审批建设及安全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16〕44号)文件,制定《安宁市规范工程弃土消纳场和调拨点审批建设及安全监管的实施意见》(安政办〔2019〕39号)文件,并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努力下,完成了安宁宝源石场弃土消纳场、金方街道公山大箐弃土场、云南三明鑫疆权甫磷矿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石安公路改造工程七孔山弃土场、安宁鑫智园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弃土场、昆钢龙山矿白云采石场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太平松米场山箐弃土消纳场的联审联批工作。通过开放消纳场审批建设,解决了我市工程弃土长期无处消纳的问题。
根据《安宁市规范工程弃土消纳场和调拨点审批建设及安全监管的实施意见》(安政办〔2019〕39号)文件精神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2019年安宁市人民政府第 55 次、第62次政府常务会议明确自2019年7月1日起,所有符合规划条件的弃土消纳场,均须由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进行申报,第62次政府常务会议安宁市弃土消纳场特许经营权授予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弃土消纳场的审批建设涉及特许经营权、选址、测绘与设计、审批、批后监管等环节,涉及到的部门主要有发改、自然资源、住建、水务、环保、林草、应急、城市管理、安发展、属地街道等。在申请单位与申报主体(安发展)达成合作的前提下,按照各职能部门要求进行选址、测绘设计、聘请具备建筑设计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填土施工设计、聘请具备植被修复设计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弃土堆填施工完成后的植被恢复进行设计、聘请相关专家就弃土消纳场可行性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通过后城管局组织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应急局、辖区街道办进行联合审批,并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研究同意。从选址到审批完成一套流程完成,时间大约需要一年左右,费用投入在150万元左右。
随安宁市旧城改造进程的不断深入和安宁市房地产项目的升温,目前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废弃物(砖渣和混凝土块)。另外随着安宁市经济实力不断提升,市民购房装修产生了大量的装修垃圾。在建筑废弃物处置上仍然受制于选址、环保、技术等诸多难题,安宁市目前没有正规的建筑废弃物消纳场,建筑废弃物无处消纳问题突出。为改变这一状况,2020年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根据安宁市委领导在7月21日督察工作时的要求,积极牵头研究主城区建筑废弃物清运消纳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选取位于安宁金方街道办大凹子村安宁简能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作为处置装修废弃物的消纳点,装修产生的废弃物作为免烧砖的原材料,在解决该公司生产原材料的同时,也可以消纳装修产生的废弃物,化解安宁市无装修废弃物消纳场的困境。
综上,若需在青龙街道设置弃土场,建议引入社会化企业作为申报单位与申报主体(安发展)进行特许经营权合作运营,在经选址、测绘设计、专家评审等环节后,市城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审联批。在没有建设正规处置场所的前提下,对于建筑垃圾(建筑废弃物)处置可以借鉴参考主城区的做法,对于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可以用于场地平整、回填,基坑、路基回填等资源循环利用方式进行消纳,或就近处置与辖区范围内有需要的、新型建筑材料生产企业进行消纳。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