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安宁工业园区大宗工业物资公铁联运物流园配套铁路专用线(一期) 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
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报送《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安宁工业园区大宗工业物资公铁联运物流园配套铁路专用线(一期)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安宁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安宁工业园区大宗工业物资公铁联运物流园配套铁路专用线(一期)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299号)有关要求,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委托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昆政办〔2019〕6号)规定,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建设场站、桥涵、通信、信号、信息、电气化、电力和道路、给排水等配套设施,新建房屋总建筑面积16500平方米,其中站台仓库12000平方米,综合楼4200平方米,变电所、给水所 300平方米。项目估算投资78723.81万元。
三、项目能源消耗量:年耗电1167.49万千瓦时,折合当量值1434.84吨标准煤,折合等价值3595.86吨标准煤;年耗天然气0.39万立方米,折合4.79吨标准煤;年耗新水0.92万立方米;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当量值1439.63吨标准煤,折合等价值3600.65吨标准煤;
对安宁市能源消费总量和增量的影响:项目实施后,年新增耗能等价值吨标准煤,m值为0.07%,项目投入运营后,对安宁市完成能源消费增量影响较小。通过采取节能措施,年节能量46.88吨标准煤。项目因电力净购入使用引起二氧化碳排放量年约为9388.95吨。
四、建设单位要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管理。要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健全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并建成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实现与省级平台的数据对接。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进行建设,做到节能设施建设与项目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项目节能措施可行,可以达到预期的节能效果。
六、如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项目规模和能源消耗量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项目建成后,应及时申请节能单项验收,若达不到相关节能标准,不予通过验收。
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 2 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逾期或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等发生变化而未办理有关变更手续,本意见自动失效。
现将以上工程项目予以公示。
受理单位: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0871—68782213
邮政编码:650300
地 址:安宁市宁湖大厦便民服务中心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窗口
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 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