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项目实施计划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06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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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2023年6月6日—6月16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组织实施。
监督部门:市纪委监委
监督电话:0871—68690636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件:安宁市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