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转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审批、容缺审批清单公示
为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容缺审批清单对外公布(详见附件)。对符合清单条件的,依建设单位申请并作出有关承诺后开展告知承诺制审批,当天受理当天完成审批,对法定公示(受理公示及拟审批公示)及技术评估环节进行容缺。
附件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审批、容缺审批清单
附件二:承诺制审批申请及承诺书模板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审批、容缺审批清单
序号 | 项目类型 | 环评类型 | 备注 |
1 |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 报告书/报告表 | |
2 | 粮食及饲料加工 | 报告表 | |
3 | 植物油加工 | 报告表 | |
4 | 制糖、糖制品加工 | 报告表 | |
5 | 肉禽类加工 | 报告表 | |
6 | 水产品加工 | 报告表 | |
7 | 淀粉、淀粉糖加工 | 报告表 | |
8 | 豆制品制造 | 报告表 | |
9 | 方面食品制造 | 报告表 | |
10 | 乳制品制造 | 报告表 | |
11 |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 报告表 | |
12 | 盐加工 | 报告表 | |
13 | 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制造 | 报告表 | |
14 | 营养食品、保健食品、冷冻饮品、食用冰制造及其他食品制造 | 报告表 | |
15 | 印刷厂;磁材料制品 | 报告表 | |
16 | 文教、体育、娱乐用品制造 | 报告表 | |
17 | 工艺品制造 | 报告书/报告表 | |
18 | 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 报告书/报告表 | |
19 | 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 报告书/报告表 | |
20 | 汽车制造 | 报告书/报告表 | |
21 | 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及修理 | 报告书/报告表 | |
22 | 船舶和相关装置制造及维修(拆船、修船厂除外) | 报告书/报告表 | |
23 | 航空航天器制造 | 报告书/报告表 | |
24 | 摩托车制造 | 报告书/报告表 | |
25 | 自行车制造 | 报告书/报告表 | |
26 | 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 报告书/报告表 | |
27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铅蓄电池制造除外) | 报告书/报告表 | |
28 | 计算机制造 | 报告表 | |
29 | 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 报告表 | |
30 | 电子器件制造 | 报告表 | |
31 |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报告表 | |
32 | 通信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 报告表 | |
33 | 仪器仪表制造 | 报告书/报告表 | |
34 | 城市天然气供应工程 | 报告表 | |
35 |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工程 | 报告表 | |
36 | 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 | 报告表 | |
37 | 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狩猎场、赛车场、跑马场、射击场、水上运动中心 | 报告表 | |
38 | 公园(含动物园、植物园、主题公园) | 报告表 | |
39 | 旅游开发 | 报告表 | |
40 | 影视基地建设 | 报告表 | |
41 |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报告表 | |
42 |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 | 报告表 | |
43 | 城市桥梁、隧道(不含人行天桥、人行地道) | 报告表 | |
44 | 长途客运站 | 报告表 | |
45 | 其他符合告知承诺制审批情形的项目 | 报告书/报告表 | 列入昆明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储备项目;符合《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第三条规定的其他项目。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我单位组织编制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符合《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实施细则(试行)》实施范围,现申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原件3份、电子版PDF格式);
二、不涉密说明报告(纸质、扫描电子版各1份);
三、《昆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建设单位)》(纸质、扫描电子版各1份);
四、《昆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环评编制单位)》(纸质、扫描电子版各1份);
五、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一份)。
申请人承诺:以上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请依法审查并予以批准。
建设单位: (签章)
年 月 日
昆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
(建设单位)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昆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的有关规定我们已知悉。我单位经审慎研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已详细阅读过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材料,知悉其中内容,并承诺对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本项目属于环评审批改革确定的实施范围。
三、我单位委托 单位编制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以及环境保护的政策要求。
四、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五、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六、项目正式投产前,委托第三方机构或自行编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按规范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向社会公开验收相关信息。
七、我单位将在项目建设地显著位置张贴该承诺书的主要内容,严格按照承诺的项目建设,自觉配合相关环境保护行政检查,接受公众监督。
八、如违反承诺,将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并自愿接受惩戒:我单位未履行承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单位自行承担。我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愿按照昆明市失信联合惩戒办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失信联合惩戒。
我单位特声明,自愿申请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流程办理本事项,自愿签订承诺书,相关人员已经清晰全面了解具体相关承诺内容;对所提交资料和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特此承诺。
项目名称:
承诺单位(项目建设单位): (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昆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我单位承诺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相关材料(包括建设项目内容、工艺、建设规模、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相关监测数据、污染防治措施等)是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评管理的要求编写,并对其真实性、规范性负责。
如违反上述事项,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疏忽或不负责任、提供虚假信息或弄虚作假等致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失实或达不到环评技术要求的,本项目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
项目名称:
承诺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 (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