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气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安宁市气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在市委、市政府、昆明市气象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切实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气象部门的职责,认真开展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努力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现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执法体系机制
1.强化责任落实。围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我局及时调整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班子将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并结合工作实际,把行政执法纳入年度目标任务管理,确保落实完成。我局牵头联合安委会发布了《安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23年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更新了2023年度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防雷装置安全检测的通知,明确了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属地乡镇、监管部门、专业检测公司的责任。
2.构建联合检查机制。主动与市应急管理局、市文旅局等部门沟通,建立了联合监督检查机制。根据行业安全工作需求,开展不定期的联合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根据省、市的要求,我局积极与市应急管理局对接沟通,完成了2项联合执法检查。
3.人员队伍建设与普法工作。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与业务水平,培养建立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目前共有6名兼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100%。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坚持不定期地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局干部职工普遍学法、执法人员强化学法,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升放气球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认真履行行政职能,加强气象安全监管能力
1.切实做好气象行政许可工作。认真开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及气球施放活动的行政许可工作,各项审批活动实现网上办理。应用各在线审批管理系统,加强企业办事咨询服务和指导,提高行政许可办事效率。截止5月完成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1件。没有接到气球施放活动申报。参加市气象局组织的气象安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
2.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创新监管方式、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方式,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配合政府按照“取消一批”“协同一批”“承诺一批”“共享一批”的方式,精简材料,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努力做到政务服务“就近办”,方便群众“零距离”,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大幅度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为打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同时根据《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的要求梳理告知承诺制事项,积极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等,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推进“无证明化”办理。
3.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深化政务公开,定期将相关工作进行公开,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让人民监督权力,完善行政确认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民主评议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违法执法、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注重学习教育。继续强化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学习,有计划、有安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水平,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营造全员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夯实责任体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乡镇辖区的属地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大依法行政的监督,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保障气象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形成闭环。
(三)加强队伍建设。继续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学习培训、执法实践,不断提升人员队伍素质。
安宁市气象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