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二次会议第058号建议(或意见)的答复
施学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工作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主要内容
建议针对村民宅基地确权颁证严重滞后,无法精准实现依法依规实施一户一宅的管理要求,出现一户2宅甚至多宅的乱象问题,针对性提出以下建议:
加快农村宅基地确权颁证工作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使用应该有的法律依据,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发展,依法管理集体资源资产。
二、办理情况
针对建议内容,安宁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印发《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安农通〔2023〕19号),召开会议落实提案答复负责科室、站所及工作要求。提案答复负责科室、站所要与相关部门对接、落实、分析、研究后,严格按程序开展答复。
三、具体答复内容
(一)按照《云南省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指导意见》(云自然资〔2020〕1号)等要求,加快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度,为农村宅基地管理提供基础信息数据支撑。
(二)按照《昆明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规定,合法合规的农村村民一户一宅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是物权权利归属的凭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的规定,将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其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实行统一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后,统一颁发“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书。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