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水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在安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安宁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认真对照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不仅水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而且树立了机关的良好形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现将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严格按照《安宁市水务局“法律六进”活动三年工作方案(2022—2024年)》、《安宁市水务局法治水务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安宁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在取水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办理,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严格按照《安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安宁市“容缺审批”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要求,持续推动“容缺审批”改革工作,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的变相许可事项,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二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积极落实《昆明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并及时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予以公布,实施动态管理。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牵头与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宁市卫生健康局、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合计检查2家。自主开展城市排水许可、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水利工程安全和质量随机抽查工作,开展安宁市水资源管理重点工作“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印发了《安宁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的通知》(安水通〔2022〕6号)文件,实施行政指导、行政建议等柔性措施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五是优化公共服务。2023年及时办理12345等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馈问题118个,严格落实限时督办、办结反馈制度。
二、依法行政绩效得到有效提升
一是未发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重大违法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二是未出现规范性文件被撤销或责令修改、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不按期回复行政复议意见书、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违法或变更、撤销的情况。三是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3年执行的规范性文件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规范条款。无失效规范性文件继续使用现象。
三、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合法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三重一大”有关要求,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集体智慧和效能。结合工作实际,我局修订完善并印发了《中共安宁市水务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安宁市水务局行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局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定期召开党组会会议,行政办公会议,案件审理会议研究有关事项。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及时签订法律顾问协议,2023年至今,律师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59次,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论证2次,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59个,2023年无相关追责问责事项。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昆明市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1版)、《安宁市水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等相关文件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加强“两法衔接”,与市人民法院签订了《关于水生态环境司法与行政联动保护合作协议》,全面加强“两法衔接”工作;与安宁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安宁市河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与安宁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安宁市公安机关“河(湖)警长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3年至今,水政监查大队水行政执法巡查400余次,共发现问题70个,已解决问题59个,其中水库问题16个,河道问题24个,排水问题2个,封填地下水井17眼。正在整改问题11个。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4份;调查询问通知书3份;权利义务告知书3份;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行政处罚案件受理登记表1份;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1份。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执行“亮证执法”制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执法过程全记录。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成立案审会,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案审委主任,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各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对重大决策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同时做好执法案卷及时归档,制定了较为良好的管理制度。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按照安宁市司法局文件《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安司发〔2023〕6号)文件要求,及时参与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4件案件参与评查获得了2件优秀、2件合格的成绩;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工作,未发生因违法执法或者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根据中共安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组织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轮训报名的通知》要求,及时安排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并参与考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3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水务法律知识、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已超过40学时。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政协提案。2023年,交由我局承办、协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提案共计39件。其中人大代表重点建议3件、其他建议27件、意见4件,政协委员重点提案1件、一般提案4件,办理后满意度达95%以上。二是重视司法判决对行政执法的指导作用,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三是始终按照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及相关单位的要求开展我局财务工作,未发现财政、审计等存在重大问题。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四是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未发生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的情形。
六、普法工作走深走实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局党组落实法治水务工作主要领导为推进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组带头研究法治水务建设工作,并将突出学习宣传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亲自解决问题、亲自督促指导普法工作,分管领导抓落实,将法治思想贯穿于日常培训、法律“六进”、民法典宣传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宣传中,把履行本单位职责职能与普法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压紧压实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普法工作合力;根据安宁市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了《安宁市水务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落实安普法办《关于推动安宁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与旁听诉讼庭审活动;结合本部门(单位)职能职责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完成《安宁市水务局“法律六进”活动三年工作方案(2022—2024年)》、《安宁市水务局法治水务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编制工作,开展取水许可监督管理专项宣传活动等以案释法教育活动。
七、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涉水法律法规等内容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以建设法治水务为主线,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提升水务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法治思维。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我局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并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创建工作;持续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宣传法治标语口号;严格落实依法治市宣传工作方案,在机关走廊张贴宣传布标、布置宣传展板、法治宣传专栏;在包保社区便民大厅、宁润水业服务大厅等放置法治宣传资料;在政务公开栏布置法治宣传专栏,在部门内刊安宁水利简讯开辟法治专栏、刊载法治内容;在本部门(单位)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中开辟法治专栏或刊载法治内容。
2023年上半年,严格落实普法计划,开展了全国行政复议线上培训、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党建引领业务,提质增效促发展”主题党日活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水行政执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专题培训活动、“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宣传进校园活动、“民法典之合同编”专题培训、“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考试、《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与管理制度》专题培训、《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活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等活动,有效提升了全局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强化了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了依法治水兴水管水的水平,为安宁市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八、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始终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召开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的专题会议,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党政主要负责人无被市委依法治市办实施约谈事项;严格按要求完成“八五”普法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步建立干部学法、干部任前考法等制度,按要求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活动;积极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组织系统内执法人员学习新修订、新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地下水管理条例》、《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按市普法办要求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并按时报送普法工作推进情况等相关工作材料,及时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推动依法治市重点工作落实,按时报送依法治市相关材料。
下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安宁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围绕水务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安宁市水务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