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安宁市人民政府 www.kman.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306-707670 主题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6-16 16:20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关于行政执法的工作总结
文号: 关键字: 行政执法,安宁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关于行政执法的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6-16 16:20 浏览次数:298
字号:[ ]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在安宁市委、市政府以及云南滇中新区税务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安宁市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努力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现将安宁市税务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不断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等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制,通过局长办公会,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并及时解决本局在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

聚焦精确执法,闭环管理,降低执法风险,最大程度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应享尽享,同时体现法理相融、刚柔并济的执法温度,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精确、便捷的税费政策咨询、争议调解、远程服务和投诉受理服务全面推行税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现纳税人对税务服务事项的评价,进一步提升了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2023年上半年好评率达到100%。持续做好投诉和需求管理工作,2023年上半年,按照规定时限受理完成所有投诉及问题工单并反馈纳税人,纳税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对投诉反映出的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对相关部门进行提醒,防止投诉再次发生。

(三)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根据各级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安宁市税务局工作实际,明确“三项制度”事项清单和标准,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部门职能职责,不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升税收治理效能。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实行集体审理,加强法制审核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主任为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副主任为法制股负责人,成员单位为局内各部门。全局128名干部职工,法制审核的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

(四)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加强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建设。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议事决策规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都事先充分酝酿和征求意见并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推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实效。

全面推行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以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主体,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队伍,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依法决策中的积极作用。2023年上半年法律顾问审核合同23份。

(五)开展全民普法工作

坚持税收普法工作与税收法治实践相结合、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条块结合密切协作、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抓紧抓实税收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围绕开展第32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主题开展普法宣传。

(六)多形式组织学习培训

安宁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上半年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发布党员学习资料6期。发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书籍供党员、干部职工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各级各类宣讲、辅导3次,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5次,组织81名党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集中学习培训。推动形成“党委+党支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党员”多级联动的学习模式,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青年理论学习的“第一主题”,2023年上半年共组织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活动24次。

二、经验亮点

(一)进一步规范税务执法文书

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每年通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坚持问题导向机制,归纳执法文书、资料归档和案卷装订等方面的问题,以评促改,加强案卷评查结果的运用,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梳理总结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税收执法风险及应对措施,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二)柔性执法

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最大程度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应享尽享,同时体现法理相融、刚柔并济的执法温度,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精确、便捷的税费政策咨询、争议调解、远程服务和投诉受理服务。改“说教”为“说理”的执法方式,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了“有问题请找我”专台、税费争议调解室,将相关工作纳入“说理式执法”的“试验田”,充分运用说理方法解决涉税争议,通过释难答疑加强执法实践锻炼。在税源管理分局设置税务行政处罚及“首违不罚”宣教员,在出具行政执法文书的同时对重点事项进行口头说理,针对最高开票限额许可、逾期未申报、发票丢失等高频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宣教,有利于增进征纳双方的互相理解和支持,彰显惩教结合、包容审慎的柔性监管理念,促进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遵从度和满意度。

                       国家税务总局安宁市税务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