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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306-707899 主题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6-16 14:47
名 称: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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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6-16 14:47 浏览次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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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以来,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着力点,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推动林草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林草法治建设提质增效。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 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林地征占用办理流程,初步审查时间缩短至8个工作日内。成立重点项目林草要素保障服务工作专班,践行“园区吹哨、部门报道”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践行“一线工作法”的要求,主动积极服务,制定了周三会审制度,每周三定期到安宁工业园区专题研究工业性项目在林地报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到项目现地具体查看地块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提出解决方案,提高了林地报件质量。

2.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关于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林业草原监督检查抽查工作方案》,随机抽查的领域包括林草行政许可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以及森林防火的安全监督检查。

3. 优化公共服务。严格规范12345信访件办理流程,上半年,收到信访件6件,处理完毕6件,办结率100%。

二、 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1. 健全地方政府制度建设机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针对不符合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位规范性文件,组织本单位进行清理,经查,未制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

2. 提高公众参与度。林草局针对市人大代表在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涉及林草部门主办或协办的5件建议,2件建议已基本办理完毕,3件建议正积极推进办理中。

三、 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 依法决策机制健全。一是制定《安宁市“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2021-2025)》。二是对局机关做出的重大决策事项,认真做好调研论证、征求意见、风险评估、舆情应对、法制审核等前期工作,为决策发布实施提供保障。

2. 合法性审查。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我局与云南瞭望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参与案件的研究讨论、协助处理涉法事件、参与重大合同的制定,参与其他涉法事项。2023年上半年,共审查合同11件,法律咨询20余次,在推进法治建设和信访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依法行政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专业服务。

四、 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上半年,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48件,其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32件,毁坏林地4件,非法收购野生动物2件,猎捕非国家保护野生动物1件,滥伐林木4件,毁坏林木2件,野外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2件。违法使用林地面积163230.0818平方米,林木蓄积28.0288立方米。与市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2次,与森林警察大队建立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涉林案件会商制度,开展联合执法办案3次。

五、 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多渠道、多方式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进行了普法宣传活动,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湿地日”、“生物多样性保护日”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市民保护意识,上半年,共张贴悬挂布标100副,发放动植物宣传材料800份,保护鸟类500份,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手册300份,湿地保护宣传手册200份,发放保护湿地与动植物倡议书500张。开展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检疫专项执法行动2次,组织林业草原普法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600份。

六、 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1.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报告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2. 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部署。全方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具体工作安排。按照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局党组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局班子重要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