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负面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3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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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各政务服务实施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云政办﹝2023﹞36号)精神,全面推动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应进必进、集中办理,及时优化动态调整负面清单事项,做到负面清单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负面清单事项只减不增,全部进驻事项实现综合窗口统一办理,健全完善综合窗口及派驻人员授权机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安宁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3年版)》予以公布。全市各政务服务实施机构要严格按照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提升政府服务质效,切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窗通办”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