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办局,各管委会: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安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完成。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2023年度安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安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提交时间 | 备 注 |
1 | 安宁市“十四五”重大项目建设规划 | 市发改局 | 2023年第二季度 | 已提交会议决策 |
2 | 安宁市“十四五”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已发布) | 市发改局 | 2023年第二季度 | 已提交会议决策 |
3 | 安宁市“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 | 市发改局 | 2023年第二季度 | 已提交会议决策 |
4 | 安宁市“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 | 市发改局 | 2023年第二季度 | 已提交会议决策 |
5 | 安宁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 | 市发改局 | 2023年第二季度 | 已提交会议决策 |
6 | 安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 | 市生态环境分局 | 2023年第二季度 | 已提交会议决策 |
7 | 安宁市“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 市交运局 | 2023年第二季度 | 已提交会议决策 |
8 | 安宁市“十四五”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3年第二季度 | 已提交会议决策 |
9 | 安宁市“十四五”乡村振兴规划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3年第二季度 | 已提交会议决策 |
10 | 安宁市“十四五”工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 市工科信局 | 2023年第二季度 | 已提交会议决策 |
11 | 安宁市“十四五”信息化发展规划 | 市工科信局 | 2023年第二季度 | 已提交会议决策 |
12 | 安宁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 市文旅局 | 2023年第二季度 | 已提交会议决策 |
13 | 安宁市“十四五”教育体育发展规划 | 市教体局 | 2023年第二季度 | 已提交会议决策 |
14 | 安宁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 | 市卫健局 | 2023年第二季度 | 已提交会议决策 |
15 | 安宁市“十四五”城市管理规划 | 市城管局 | 2023年第二季度 | 已提交会议决策 |
16 | 安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市自然资源局 | 2023年第二季度 | 已提交会议决策 |
17 | 安宁市工业绿色发展规划 | 市发改局 | (拟)2023年第四季度 | |
18 | 安宁市农业用水价格指导意见 | 市发改局 | (拟)2023年第四季度 | |
19 | 中国昆明国际陆港北港片区(安宁)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 市交运局 | (拟)2023年第四季度 | |
20 | 安宁市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国际陆港北港片区) | 市交运局 | (拟)2023年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