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街道办事处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二次会议第7212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31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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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红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完善温泉街道部分路段灯光亮化工作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温泉历史文化规划保护开发指挥部第一次工作会议纪要》(中共安宁市委专题会议纪要第14期)“温泉核心区3.7平方公里城市管理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的工作要求,温泉街道办事处于2019年4月1日按照《温泉核心区3.7平方公里城市管理及附属设施移交书》与市城市管理局正式完成移交。
温泉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一直以来积极协调市城市管理局完善核心区灯光亮化工作,目前部分路段灯光亮化工作已完成,对于亮度不够等问题将继续积极协调。
感谢您对温泉小镇建设的关心支持。
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