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司法局关于对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72091号建议的答复
安宁市司法局关于对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72091号建议的答复
马林荣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开展‘三证合一’绿色继承公证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市司法局自收到安宁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72091号建议,及时召开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会议明确由分管领导政治处主任杨林牵头,由安宁市公证处具体负责提案的办理回复工作。
安宁市公证处始终围绕以人为本、执业为民的公证理念,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公证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不断推出便民利民举措,“三证合一”绿色继承公证工作的开展将打破继承公证业务中手续繁琐、证明材料难寻这一难关,帮助当事人更便捷的完成财富传承。
一、证前
开展“您办证、我跑腿”公证法律服务:针对继承公证业务,安宁市公证处成立继承公证外调小组,在办理继承公证前,免费提供“您办证、我跑腿”公证法律服务,由当事人提供线索,外调小组主动调查核实继承公证所需相关证明材料,这项服务的开展,不仅减轻了当事人在收集材料,继承遗产等方面的负担,更减少了户籍、人事等档案部门在档案提供上的重复劳动,充分发挥了公证人员的专业优势及经验优势,避免了当事人盲目跑路、来回奔波,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路”,破解群众“证明难”问题。
二、证中
推行告知承诺制: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安宁市公证处推行告知承诺制,在承诺制试行范围内对当事人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可以由当事人作出有关信息真实合法的书面承诺,对此部分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制”办理,凡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或部门间信息共享核验的证明材料及当事人通过政务平台获取的相关资料,可被直接认定,无需另行提供。
三、证后
证后延伸代办服务:在继承公证办理完结后,若当事人在办理继承公证后不便亲自办理房产的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可委托我处公证人员为其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继承房产产权变更手续、代缴相关税收、代领继承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等事宜,实现在安宁市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便可将继承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一步到位的送至当事人手中,避免当事人长时间、多部门的奔波,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与人大代表面商反馈建议,加快“三证合一”绿色继承公证工作开展落实,市司法局将通过建章立制强化公证公益属性和公证执业为民理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便民利民举措,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感谢您对司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司法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安宁市司法局
2023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