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司法局 关于安宁市人大七届二次会议第72130号 建议的答复
杨文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预防高职院学生违法犯罪建设良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收到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2102号建议后,市司法局党组班子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好预防高职院校学生违法犯罪建设良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普法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
一、制定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
市司法局严格落实《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2023年学生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3〕33号)文件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制定了《安宁市司法局2023年学生安全守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普法强基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化对高职院校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法治意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打造“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努力把各类涉学生矛盾纠纷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全面推动校园及校园周边的普法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一是强化普法任务。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安宁市“八五”普法规划、2023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清单。
二是确定宣传主题。校园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摇篮,对于法治思想的培养尤为重要,安宁市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积极推进法律进校园,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组织各司法所开展“普法强基进学校·法润成长”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至6月共开展活动21场次,引导青少年养成学法用法守法习惯,营造法治氛围,形成“政府、学校、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三是深化“送法进学校”活动。联合安宁市委政法委、市人民法院及全市10所高职院校,深入开展安宁市“普法强基·法治伴你行”高校普法宣传暨“阳光司法”庭审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帮助学生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自护能力。
四是筑牢校园安全屏障。联动安宁市公安局反诈中心、交通银行安宁支行及中国人民银行安宁市支行在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题宣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防诈“免疫力”,提高了自身防骗的水平和能力,进一步筑牢了校园安全屏障。
三、强化校园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
一是加强校园矛盾纠纷排查。重点排查学校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学校与家长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涉众性矛盾纠纷、特殊学生群体情况以及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及时掌握其心理变化,密切注意情绪变化,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心理干预,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找出突出的难点问题和潜在的风险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分类施策,多方联动化解纠纷。市司法局协同职教园区管委会充分发挥云南工程职业学院人民调委会、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人民调委会、云南交通技师职业学院人民调委会化解校园矛盾纠纷的优势,主动组织纠纷化解工作。视情况协调运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组织专门力量,会同有关部门合力攻坚化解;对不适合调解或经多次调解不成功的矛盾纠纷,引导纠纷当事人通过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依法维护学生自身合法权益。防止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发生。2023年以来化解高职院校矛盾纠纷20余件,为校园安全进一步奠定安全基础。
三是注重培训,着力提升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市司法局协同市教体局、职教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加强与属地学校的沟通联系,对建立调委会的学校定期组织调解员进行培训,提升纠纷排查化解的能力和水平。对未组建学校调委会的学校加强对学校教师矛盾纠纷排查的培训,着力提升校园纠纷排查能力、化解能力,努力做到发现及时、化解及时。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联合高职院校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严格执行安宁市“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创新宣传模式,加强高职院校法治宣传的力量和质效。
二是加强学校及学校周边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学校人民调解组织就近、就快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及时介入,做好报送和稳控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
感谢您对司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对司法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安宁市司法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