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市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2023全面提质年工作意见》的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昆明市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2023全面提质年工作意见》(昆政办〔2023〕15号),深入开展安宁市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24日印发《安宁市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2023全面提质年工作意见》。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政策文件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使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安宁市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2023全面提质年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的主要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云南省、昆明市相继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云办发〔2022〕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6号)、《昆明市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2023全面提质年工作意见》(昆政办〔2023〕15号)等文件。安宁市对标先进发达地区,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在全省率先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全市推进“生态优先”“工业立市”“昆安融城”“共同富裕”四大战略,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西线经济走廊、滇中最美绿城、中国西部县域高质量发展标兵,争当全省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结合《安宁市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2022—2024)攻坚行动方案》和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建设“一套体系、两项机制、三个行动、四个安宁、五项工程”为主的2023全面提质年工作意见。对各委办局、各管委会、各街道书面征求了意见建议,并根据意见回复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完善,报请安宁市人民政府同意,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工作意见》分为五大部分、18项工作任务,以“产业、投资、政务、市场、创新、法治、人文、开放”八大环境为统领,“效率提升、服务提质、问题攻坚、企业满意度提升、亲商爱商氛围营造”五大行动为着力点,梳理任务清单67条。同时,将首批云南省复制推广的营商环境创新试点39项(安宁市涉及35项)改革举措作为附件,对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标准,选树行业标杆,优化重点改革措施,明确目标任务。
第一部分:严格落实“一套体系”,畅通营商环境内循环。一是强化联动以优促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昆明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将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倍增统筹谋划、一体推进,推进各领域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提高市场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二是狠抓政策落地见效,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省、昆明市、安宁市营商环境政策文件,扎实推进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攻坚行动,建立政策落实督查制度,对政策文件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评估,确保各项政策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三是深化集成改革创新,确保首批云南省复制推广的营商环境创新试点39项(安宁市涉及35项)改革举措安宁市能争取创新试点改革。全力优化提升各领域营商环境,建成安宁市工业经济特色示范区,进一步提升安宁营商环境影响力。四是发挥智库集思聚力。开展营商环境调查研究,以更大力度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联合市工商联,驻安高职院校及省外有关专业机构,为安宁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提供智力支持和工作保障。
第二部分:落实建立“两项机制”,注入营商环境新动力。一是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通过技术与业务的融合创新,依托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结合行业特点对企业建云、上云、用云提供相应融资支持,推进市级地方征信平台建设,推动涉企信息共享,配合上级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迭代升级,打造智慧高效的便民利企服务体系,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多触手可及的便捷服务。二是建立联动服务机制,加强各部门各领域协同放权、放管衔接、联动服务,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为重点,加强目标设计、责任分工、培训指导,补短板、强弱项。聚焦区域创新,提升营商环境影响力,深入推进“工业立市”战略,坚持“大抓产业、主攻工业”,全面谋划实施高质量跨越式三年发展,着力打造安宁市工业经济特色示范区。
第三部分:开展“三个行动”,打造营商环境新标杆。一是开展“三个听取”行动,持续深入听取群众意见、听取企业家意见、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巩固提升“营商环境观察站”“营商环境监督员”及“营商环境观察哨点”工作机制,加强政企沟通协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安宁在行动”活动。围绕营商环境“八大环境”“五大行动”,每月由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主办,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安宁XX(部门简称)在行动”系列活动(全年举办10期),开展“企业接待日”“政企同心谈”活动、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会客厅”、开展企业专员、项目管家服务、召开推进提升会。三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扎实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安宁实践,紧扣解决政策落实不到位、“吃拿卡要”和以权谋私、政商关系“不亲”和“不清”等问题,开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以强力监督执纪问责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围绕企业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问题,细化监督管理重点,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以全链条式闭环管理,综合运用各类监督方式,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一线监督、一线落实、一线查处”,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流服务环境、亲清政商关系。
第四部分:落实建设“四个安宁”,突破营商环境新瓶颈。一是打造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落实建设“活力安宁”,大胆选拔使用在双招双引、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中敢于担当、积极创新、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举办20期“营商环境大讲堂+大家谈”,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营商环境监督员的业务指导培训,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专业化队伍能力和水平。选派优秀干部到企业一线服务,到审批服务部门学习调研、参观交流,积蓄营商环境专业化队伍后备力量。二是打造智慧高效的政务服务,落实建设“效率安宁”,持续精简优化审批服务,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提高全流程网上办事比例,持续扩大“e办通”上线事项服务范围,深化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创新安宁市政务大厅管理模式,加快推进水电气网市政公用服务一体化。三是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品质,落实建设“美丽安宁”,优化医疗、教育、养老服务,创建3所安宁市“家门口的好学校”、创建2所“安宁市特色学校”。实现新增养老机构床位100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家,老年幸福食堂10家。将营商环境与城市品牌创建相结合,坚持用新观念、新思路谋划营商环境发展,多角度、全方位提升居住“幸福感”。四是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落实建设“法治安宁”,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及时帮助化解矛盾纠纷,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和力量,降低企业司法诉讼成本。
第五部分:落实实施“五项工程”,提速营商环境新发展。一是实施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工程,通过“外引新量”与“内生增量”并重,推进“个转企、企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程,全力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打造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扶持一批高税收高利润企业、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一批上市挂牌企业、增加一批成长入规企业、创建一批知名品牌企业,促进更多企业上规、上市、纳入国家级及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名单。二是实施重点产业链强链工程,推动“2+1+3”重点产业链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突出项目招大引强、企业扶优培强,策划一批产业链上重点项目,推动产业链发展项目化,组建产业联盟,形成产业发展的合力。狠抓重点产业链项目落地的要素保障,统筹项目用地、环评、用能、营商环境、水电气、交通等要素供给,实现重点产业链项目全要素协调保障、全流程跟踪服务。三是实施市场主体准入降成本工程,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清理取消企业在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化待遇,并建立长效排查机制。探索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推进数字证书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跨地区、跨平台互认。四是实施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工程,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有机融合,深化分级分类监管,积极探索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全面落实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制度,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五是实施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工程,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构建产业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持续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深入实施“退、减、降、缓”举措,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负担。
同时,《工作意见》围绕“产业、投资、政务、市场、创新、法治、人文、开放”八大环境为统领,“效率提升、服务提质、问题攻坚、企业满意度提升、亲商爱商氛围营造”五大行动,细化提出67条具体措施,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