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二次会议第72076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马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商贸服务业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安宁市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我们已积极采纳,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做好“小升规、小上限”培育行动
制定重点培育企业服务清单,对首次“升规纳统”的商贸业和服务业市场主体,给予一次性奖补。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和专业市场积极引进或培育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综合体(市场)内有新增升规商贸企业的,按照每新增1个升规企业2万元的标准,给予综合体(市场)运营管理方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补助。同时支持限额以上在库的商贸流通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扩大生产、销售、做大做强,按照体量和增速综合评定给予补助。
二、加大扶持力度,鼓励扩大有效投资
一是对年度非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房地产、商贸物流、文化旅游、教育体育等产业项目,按照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款)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对年度非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现代农业、数字经济、生态环保产业项目,按照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款)一定比例给予奖励。二是对引入国内外知名品牌和本土知名品牌在安宁市开设独立法人性质的各类品牌首店,与招引企业(商业设施运营单位)签订3年以上入驻协议,正式营业后3个月内入规上限的,对品牌企业、商业设施运营单位给予支持。三是对在安宁新注册,并于当年实现“入规上限”,被昆明市认定的总部企业,根据总部企业类型及实缴注册资本金,给予最高500万元开办落户奖补,并连续5年予以经营贡献奖补,连续3年给予最高累计500万元的购买(租赁)办公用房奖补。积极引导大型企业分公司、在安宁外地企业、非法人单位组织等,注册成为属地法人企业(单位),增设结算中心和营运中心功能,实行上门服务、联审联批,符合总部企业认定条件的可直接享受总部企业支持政策。
三、开展系列促活动,促进消费
一是聚焦重点节假日、传统佳节,鼓励大型商场、超市举办各类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惠民促消费活动,同时结合省、昆明市开展的“彩云消费券”等系列促消费活动,鼓励消费,支持市域内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和文化旅游业的限额以上及“入规上限”重点培育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二是鼓励各商圈商街、品牌企业投放企业消费券。三是支持汽车销售企业开展新车促销、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推广和汽车下乡等活动,稳定扩大汽车消费。四是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全面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
下一步,市政府将继续加大商贸服务业扶持力度,提升全市商贸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安宁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张媛媛 68691975)
2023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