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付2023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1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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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3号)、《关于印发〈昆明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昆财农〔2022〕40号)中“外出务工脱贫户和防贫预警监测户劳动力稳定就业,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可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经核实,安宁市2023年符合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发放条件的共15人,现对补助事项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9月20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8699281
安宁市乡村振兴局 0871-68697483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件:安宁市2023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到户衔接项目资金公示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