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方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3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6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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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金方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试行)>的通知》(昆政办函〔2023〕21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安政办〔2023〕44号)等规定,现将《2023年度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认真做好推进落实,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2023年度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安宁市人民政府金方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提交时间 | 备注 |
1 | 安宁市金方街道乡村“多规合一”编制 | 金方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 2023年第二季度 | 已提交会议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