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村(社区),街道办各部门及协管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今第21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试行)>的通知》(昆政办函〔2023〕21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安政办〔2023〕44号)等规定,现将《2023年度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要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认真做好推进落实,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2023年度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提交时间 | 备注 |
1 | 《安宁市太平新城控制性详细 规划修编TP0101、TP0102管理单元局部(辽源坝水库周边与读书铺服务区片区)修改方案》 | 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 | 2023年第三季度 | 已提交会议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