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安宁市政务服务特殊事项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41号)《昆明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2023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审批服务行为规范化,依法依规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对安宁市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安宁市政务服务局组织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根据省、市部门推送的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本部门涉及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特别程序清单。截至2023年9月28日,市级23个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共梳理特别程序清单事项460项,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特别程序办理流程,做好审批服务行为规范化工作,加强对本部门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特别程序事项办事效率,积极推进各窗口收件即受理的授权工作。
二、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要熟悉特别程序办件流程,对涉及到特别程序的办件,要主动提供服务,指导帮助申请人准备报批材料,提高申请人办事满意度。做好特别程序事项受理、办理、办结等环节的衔接。
三、市级各政务服务实施部门要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特别程序办理流程改革,认真梳理研究本部门审批事项特别程序办理流程,紧盯重大项目的可研审批、用地和规划许可、水保环评、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关键节点要素保障,提供便捷、方便的特别程序办理方式,持续提升办事便捷度,优化营商环境。
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