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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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安宁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是中共安宁市委工作机关,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中央、省、昆明市文明办及安宁市委工作要求,拟订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阶段性工作安排意见,报市委审定,并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做好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
2.调查了解全市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决定的情况,研究分析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委反映并提出建议。
3.牵头组织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研究完善创建标准及创建管理办法报市委审定。
4.牵头负责市域范围内的国家级、省级、昆明市级及安宁市本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的管理工作,并负责实施指导、检查、考核、届内动态管理等工作。
5.牵头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等思想道德建设活动,选树宣传道德领域先进典型。
6.统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完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奖惩激励机制,提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水平。
7.加强对全市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
8.开展调查研究、理论研讨,发现、总结并宣传推广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
9.做好精神文明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
10.负责做好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工作。
11.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安宁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敢于斗争,担当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着力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着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安宁争当全省县域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有力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1.加强理论武装,坚定不移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一是加强理论宣传宣讲。以新时代文明实践理论宣讲志愿服务大队为主体力量,广泛开展理论宣讲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开展理论宣讲志愿服务活动2714场次,覆盖群众28.35万人次。在公园广场等试点建设“文明之声”云广播3个,点对点宣传党的创新理论,让党的声音“飞入”千家万户。整合资源,精心策划打造学习党的二十大的宣讲精品作品2个,分别是语言类结合理论讲述安宁的发展、文艺类创新方式讲述安宁创文故事,找准理论宣讲的切入点,联系具体生活中的实例进行宣讲;制定印发《安宁市关于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市委宣讲团“走基层”宣讲的通知》,组建12人安宁市委宣讲团,分赴各街道各管委会开展走基层宣讲12场次,受众达1000余人。举办“云岭大讲堂·螳川讲坛”4期,围绕意识形态、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主题,邀请云岭大讲堂师资库相关省市知名专家学者对我市领导干部开展专题讲座,参加人数约200余人。二是用好重点书目,加强理论武装。制定印发《市委宣传部 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的通知》,开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次,示范带动各党(工)委(党组)开展各类专题学习50余次。组织全市各单位征订《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共4818本。制定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的通知》《关于认真组织好<百年大党面对面>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张桂梅>学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全市各单位征订《张桂梅》《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理论热点面对面》《百年初心成大道——党史学习教育案例选编》4本书共5,068本。三是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深化党内活动教育成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专题组织生活会,不断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完成民生实事18,000余件,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的行动更加自觉;组织全市党员干部群众集中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做到党员领导干部全覆盖。2022年10月27日,安宁市召开七届市委常委会第57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部署我市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以上率下,带动各党(工)委(党组)开展专题学习60余次。
2.在深化拓展中扩大影响,高标准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建设。深刻把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内涵,围绕机制建设、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品牌建设等方面,坚持稳扎稳打、稳中求进,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不断提质扩面、提档升级,在昆明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考评获优秀等次。
3.精准把握文明城市创建新要求,努力实现由创“文明高地”向“文明高峰”整体跃升。以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为契机,按照《安宁市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三年(2021—2023年)行动计划》,重点突出实现“文明高地”向“文明高峰”整体攀升目标,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常态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擦亮了“文明安宁”品牌。
4.坚持创建为民惠民靠民,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取得新成效。文明细胞建设,持续推进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5.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努力建设“志愿之城”。完善志愿服务工作机制。
6.推动城乡精神文明融合发展,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引导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科、思想道德科、创建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4,456,260.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56,260.6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632,796.10元,下降55.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632,796.10元,下降55.8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是:2022年我单位贯彻“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新时代文明实践专项资金项目减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经费项目减少,单位报刊征订、档案整理、广告制作等费用支出减少,故我单位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4,456,260.69元。其中:基本支出1,724,131.86元,占总支出的38.69%;项目支出2,732,128.83元,占总支出的61.3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232,010.78元,下降58.3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7,231.01元,下降8.36%;项目支出减少6,074,779.77元,下降68.9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我单位贯彻“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新时代文明实践专项资金项目减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经费项目减少,单位报刊征订、档案整理、广告制作等费用支出减少,故我单位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本级)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4,131.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96,726.29元,占基本支出的92.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7,405.57元,占基本支出的7.39%。人均情况:人员经费人均228,103.76元/年;公用经费人均9,800.42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32,128.8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资金:安财笺〔2022〕253号小云端厅升级改造专项资金35,000.00元,安财行〔2022〕221号2022年中秋礼遇帮扶慰问道德模范、身边好人项目经费3,500.00元,安财行字〔2022〕240号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专项资金45,241.92元,安财发〔2022〕2号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专项资金2,645,886.91元,安财行〔2022〕241号安宁市2023年春节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慰问专项经费2,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56,260.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232,010.78元,下降58.31%,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我单位贯彻“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新时代文明实践专项资金项目减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经费项目减少,单位报刊征订、档案整理、广告制作等费用支出减少,故我单位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84,56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25,028.0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53,534.4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7,703.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6,903.0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8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729.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9,729.1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4,2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4,26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200.00元,支出决算为2,830.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30.1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30.1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200.00元,支出决算为2,830.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30.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我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加强自我管理,厉行节约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产生,无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2022年产生公务接待费用2,830.10元,接待了3批次37人次。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9,269.90元,下降87.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269.90元,下降87.1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加强自我管理,厉行节约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只减不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2年我单位接待学习考察、接待文明督查工作。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405.57元,增加9,025.57元,增长7.62%,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我单位市级领导带队督查调研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实地学习、考察租车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购买办公用品费、邮电费、福利费、咨询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学习考察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安宁市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本级)资产总额2,393,647.24元,其中,流动资产76,225.24元,固定资产457,42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86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6,089.40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40,889.40元,固定资产减少5,2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58,102.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864.8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94,237.3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58,102.2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全国文明城市:是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较高的城市,是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和谐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创建难度最大、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是一座城市最具含金量和影响力的“无形资产”;
三、道德模范:指的是具有良好道德修养的人,“道德模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格化身,是民族精神的生动写照,是引领主流价值的鲜明旗帜,“道德模范”更像是一盏盏精神明灯,给我们每个人带来希望之光;
四、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与核心是“文明”。文明是内核、是心,精神是形、亦是行,精神文明生于内,发于内,行于内,但作用于外,可无处不到。精神文明属于意识形态,属于心灵的层面,虽然无形无相,但却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原动力。精神文明建设就是要带领人们从外在物质、思想回归于内在心灵,读懂中国传统文化,重塑民族精神,重现华夏文明。
监督索引号530181001602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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