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购买安宁市人民政府2024至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比选公示
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6〕1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市政府办公室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法律顾问服务。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安宁市人民政府购买法律顾问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B0101,法律顾问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
1.参与市政府决策论证,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
2.参与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论证;
3.参与市政府项目谈判;
4.起草或审查市政府合同、协议;
5.参与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
6.代理或参与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
7.进行法律培训或讲座;
8.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规或专项法律服务。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建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政府行为,完善政府行政管理方式,切实提高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有效推进依法行政。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4万元/年。
(二)资金来源:计划从市政府办公室法律顾问经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一)承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长期履约能力。
(二)承接主体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状况良好,无欠缴税款和社保金的记录。
(三)严格遵纪守法,承接主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惩戒,诚信守纪,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从事法律服务。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消息记录名单。
(五)不存在执业冲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经验的团队优先。
六、目标要求
通过购买服务,择优选聘4家律师事务所,达到优质优价选聘法律顾问的目标。被聘用的律师事务所按照依法、勤勉、敬业、高效的原则,通过调查研究,以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者审查函、参加有关会议、参与谈判、日常咨询、委托代理、专项法律服务等方式,为市政府办公室提供法律服务,并对其所出具的法律意见负责。
七、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请有意参加竞争者于公示之日起至12月1日内将相关响应文件提交至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410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周老师 0871-68698821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