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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312-805628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1-08 13:56
名 称: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安政办〔2023〕70号)
文号: 关键字: 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基本,参保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安政办〔2023〕70号)

发布时间:2023-11-08 13:56 浏览次数:93
字号:[ ]

各相关单位

《安宁市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16

    (此件部分删减后公开)


安宁市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实现共同富裕,建立与我市云南省县域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相匹配的社会保障体系,优化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结构比,推动我市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38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通知》(昆政办〔202248号)、《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建立完善扩面提质增效对象“实名库”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安宁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决策部署和云南省委、省政府,昆明市委、市政府和安宁市委、市政府对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的工作安排,顺应安宁市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把更多人纳入养老保险待遇更高水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障体系内,踔厉奋发、砥砺前行,分阶段、分步骤构建云南省县域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社会保障体系,在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争当标兵、走在前列。

持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建立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寻找扩面空间,狠抓增量纳入,狠抓存量挖潜,在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实现人人老有所养的同时,突出优化参保结构,着力提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占比。到2025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缴费阶段人员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35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缴费阶段人员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占比达到50%以上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此部分内容略)

三、工作任务

精准识别扩面对象,建立扩面对象实名库,全面实施“六个一批”专项行动,持续提升社保服务能力,强力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

(一)精准识别扩面对象

跨部门数据共享比对,根据户籍信息、纳税主体、新增市场主体、省内高校在校生数据、市内服刑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致贫返贫人员等数据信息,结合入户调查情况,以街道、村(社区)为网格单元,逐户逐人摸清辖区内法定参保人员的年龄、性别、收入、缴费能力、参保意愿和未参保原因等信息,2023630日前建立扩面对象动态实名库。此后,每年331日前完成实名库全覆盖动态更新。

扩面对象突出八类重点群体:一是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纳税正常但未参保市场主体;二是被征地农民等符合享受政府参保缴费补贴政策人员;三是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中市场化就业并实现长期稳定就业的人员;四是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同城货运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五是律师、导游等持有执业资格许可证群体中的自由职业者;六是具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能力的城乡富裕居民;七是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致贫返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八是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民办学校教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等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参未参人员。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责任单位:市工科信局、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运管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政务局、市残联、市邮政公司

(二)开展“六个一批”专项行动

1. 精准宣传动员一批。根据扩面对象实名数据库,组建各层次的社保服务先锋队,依托街道、村(社区)管理的各类基层服务平台,高频次、广覆盖开展参保扩面增效宣传。坚持人社政策法规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全力做好点对点、面对面、一对一的精准化、个性化、互动式宣讲,让社会保险参保理念深入人心,调动重点人群参保缴费积极性,激励各类群体早参保、持续保、长缴费。主动与平台企业和用工单位合作,充分发挥各类宣传渠道作用,动员引导依托平台企业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长期稳定市场化就业的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保服务先锋队每月开展各类政策服务不少于1次;各村(社区)每半年开展政策宣讲和培训不少于1次,各街道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运管分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市融媒体中心

2. 典型引路带动一批。充分发挥“身边人”的示范带动作用,特别是充分发挥各村(社区)书记主任的带头作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带动作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引导作用,结合“政策看得懂、待遇算得清、业务会办理”等政策宣传,引导带动有缴费能力的城乡居民尤其是富裕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各街道、村(社区)要通过选聘“养老保险代言人”“社保宣传员”等方式,充分发挥已参保对象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不断扩大参保面,实现城乡居民应保尽保。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3. 强化执法扩面一批。人社部门要整合劳动仲裁、劳动监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力量,强化与市场监管、税务以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协作,加大对各类用人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力度,市场监管、税务以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每年联合开展不少于2次执法检查,督促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尤其是具备参保缴费能力的用人单位依法参保。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未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未为职工参保缴费、不据实申报缴费基数等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

4. 依法维权纳入一批。畅通劳动者参保维权渠道,加强权益保障宣传,鼓励劳动权益受损群众通过维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持续缴费。对历史上有用人单位工作经历而未参保的劳动者等重点群体,经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出具有效法律文书,通过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法院、市公安局

5. 完善政策吸纳一批。进一步优化被征地人员、乡村医生、村(社区)干部等群体参保缴费补贴政策,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和街道要抓好参保缴费补贴政策落实,确保有缴费能力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持续缴费,缴费能力不足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引导选择较高档次缴费。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各街道办事处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

6. 政府帮扶兜底一批。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养老保险缓缴和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作用,切实减轻企业缴费负担,鼓励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持续为职工参保缴费。坚持和完善困难群体参保帮扶政策,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致贫返贫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将60岁以上超龄未参保的老年居民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方式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享受待遇,实现老年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养老金。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残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

(三)提高社保服务能力

各街道、村(社区)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要补齐市级社保经办服务短板,承接辖区内灵活就业方式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业务、退休人员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服务,实现社保高频服务事项“就近办”;人社部门要紧紧抓住社会保险经办“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变革”契机,全力推动实现社会保险“事项标准化、能力专业化、内容品牌化、服务智慧化、经办规范化”;要进一步完善社保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操作规范,实现所有服务渠道同标准受理、同标准办理;要积极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全力推行社保业务网厅办理,提供“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预约办”等服务模式,实现“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社保服务合作,在街道、村(社区)和金融服务网点采取布设社保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建立“社保服务电子地图”,打造“城市一刻钟、农村10里”的社保服务圈;要持续开展社保“三出三进三深入”常态化服务,走出机关、走出窗口、走出柜台,走进社区、走进厂舍、走进家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开展政策宣传,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上门服务1

牵头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人社局

四、保障机制

建立协同联动、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挂钩包保“四个机制”,保障精准识别“八类群体”重点参保扩面对象,落实“六个一批”专项行动,确保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持续高效推进。

(一)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养保扩面增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同联动机制,由市人社局牵头,根据扩面工作需要,召集相关部门围绕扩面增效目标,协同联动开展社保政策宣传和执法检查、督促被管理单位参保缴费等工作,形成扩面增效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率。

(二)建立信息数据共享核查机制。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建立信息数据共享核查机制,每年6月底前至少开展1轮数据比对核查工作。因工作需要,人社部门可适时进行数据比对,各有关部门要给予配合和支持。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运局、市运管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和资源优势,针对人员基础信息、正常登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基础信息、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信息、退役军人信息、被征地人员信息、在职乡村医生信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信息、导游和律师执业信息、缴费困难人员信息等关键信息和因工作需要的其他信息,认真开展线上线下涉社会保障信息共享比对和数据核查,全面摸清应参保单位和人员底数后,及时报送至市人社局。

(三)建立入户调查常态化机制。建立各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村(社区)具体抓落实的入户调查机制,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社保专干熟悉村情民情优势,结合街道、村(社区)社会保障层服务平台实际,结合基本养老保险法定参保群体数据库的动态调整要求,每年6月底前至少组织村(社区)干部、社保专干、志愿者等集中开展1次入户调查,精准掌握调查对象基本情况,及时更新实名库,并依据缴费能力、年龄、缴费意愿等因素,有针对性确定好本年度重点扩面对象,实施精准扩面。人社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税务以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深入企业开展送服务上门活动,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等,帮助企业解决社会保险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

(四)建立扩面增效挂钩“包保”机制。市人社局牵头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以街道为主体,建立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包保”工作机制,推进扩面增效工作件件有人管、项项有人抓、事事有人干。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政治意识。持续推动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措施,是事关民生保障的经济问题,更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政治问题。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的重大判断,把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务实高效抓好落实。

(二)压实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市人社局要根据市级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要求,按年度分解全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目标任务,明确进度要求,各街道及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扩面增效职责和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联络人员,落实联动责任,积极主动抓好落实,确保扩面增效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三)加强协同,凝聚工作合力。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抓好辖区内人员参保工作。市人社局要履行行政职能,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调推动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同,密切配合,积极完成扩面增效工作任务。

(四)跟踪问效,强化监督考核。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昆明市级相关部门对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考核要求,进行任务分解;各街道办事处、税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向市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报送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市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通报扩面增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领导重视、工作力度大、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责问责,每年12月根据各街道的扩面增效完成情况开展考核测评。

六、其他要求

(一)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26年起常态化按本方案要求开展扩面增效工作至2035年。

(二)在方案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解读:访谈丨《安宁市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