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依法治市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按照《中共安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治市〔2023〕2号)以及全市“八五”普法规划等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及要求,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夯实基层应急监管基础,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监管职能,现将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依法治市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依法行政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应急局制定了《中共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应急党委〔2022〕44号),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召开党委会议14次、行政办公会7次,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和“党课开讲啦”活动14次。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10次,讲授党的二十大专题党课2次。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应急局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市应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现已开展了2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三是全面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应急局制定了《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及计划的通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总抓手,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
(二)持续做好中央法治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1.压实法治责任。市应急局将依法治市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党建工作要点中,研究制定《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绩效考核目标任务项目化推进过程化管理的实施方案》(安应急党委〔2023〕9号),将全年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分解为4个类别54个子项目66个任务清单,其中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要的项目之一由局党委统一抓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有关依法治市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依法治市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应急局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工作,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市应急局制定印发《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内部事务管理办法(试行)》(安应急党委〔2022〕41号)、《安宁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依法制定了《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开。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市应急局也积极通过招录、遴选、聘任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同时鼓励、支持在职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大法律专业人才配备、培养和使用力度,为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创造条件。
3.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市应急局根据《安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制定了《安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管理制度(试行)》,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的范围,遵循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登记编号、公布备案等程序,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修改,坚持即时清理和定期清理的原则,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达100%。市应急局2023年无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开展了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
4.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市应急局制定印发2023年度《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对列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并制定了《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会议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案件集体审议工作,2023年共组织召开案审会10次对10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议,3名法制审核人员共对16件行政处罚案件和89件行政许可进行法制审查。2023年我局共报送5件行政处罚、5件行政许可案卷参加安宁市案卷评查,10件案卷均获评优秀;组织2名新录用公务员参加2023年行政执法取证培训。我局在安宁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的基础上组建安宁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李国材厅长对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做法作出肯定性批示。2023年我局出庭行政应诉案件2件,其中一审案件2件,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胜诉率100%,主要领导出庭应诉率100%,案件均已结案并及时录入全国行政应诉工作平台。
(三)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1.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和监督信息化建设。市应急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互联网+执法”,积极运用国家和我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及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通过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2023年共开展“互联网+执法”执法223家、377次,出具各类执法文书979份,查处问题隐患1672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3次,并及时将抽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我局已大力推进“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的使用,力争在年底达到80%以上的数据录入,提升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的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2.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有序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市应急局2023年共对24起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累计实施行政处罚84.25万元,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2件2人,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2023年共有1件免予处罚案件、10件从轻处罚案件、1件从重处罚案件,做到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二是强化危化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组织专家对4家小型化肥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问题11项;加强专家队伍建设,聘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地方专家45名、客座专家7名;开展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检查16家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问题54项;对17家企业、85个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检查督导检查,督促企业排查整治隐患510项;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检查32家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问题68项;对辖区26家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全覆盖检查,排查整治隐患问题35项。三是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对17家露天矿山边坡及排土场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90项;开展尾矿库汛期安全专项检查9家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26项;完成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天塑分公司弃渣场闭库销号工作;严格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联系包保责任制,在政府信息网站公示各级包保责任人及安全监管人员职责;配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对安宁市7座尾矿库开展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专项监督检查,完成14项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四是强化工贸领域安全监管。编制出台《安宁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南》;制定下发《安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积分制管理制度》,推进安全生产积分制管理,对4家企业进行了扣分,将2家积分管理未持续、有效运行的企业清退出安全积分制管理体系;组织67家企业500余名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管理大课堂”培训;对68家工贸企业9483件安全设施进行登记造册,对52家企业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抽查,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派出专家对辖区内14家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排查问题和隐患449项,解答企业安全管理难题185个。五是净化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市场秩序。制定印发了《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宁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专项执法检查暨深化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47家次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计划进行备案,对13家次的培训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企业120家次,排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存在问题104项,对安全生产培训及特种作业操作证方面有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收缴罚款2.5万元。
3.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市应急局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联动机制,推动建立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工作机制。2023年市应急局2023年未发生违法违纪违规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2023年零行政复议。
(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1.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在2023年6月1日“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及咨询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单3000份、环保袋2000个,接受群众咨询200人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我局派出2位专家到安宁市辖区9个街道开展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普法宣讲,覆盖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村社区应急专干及街道安全监管人员600余人;联合安宁市总工会、安宁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2023年“安康杯”安全与应急知识竞赛活动,动员街道、企业组织27组参赛小组参与竞赛。
2.根据今年年初我局制定的《关于印发〈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安应急〔2023〕13号),要求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时应结合企业安全管理短板、弱项同步开展法治普法宣传服务,填写《应急管理法治普法记录表》,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过程中加大普法力度。
3.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及考试活动。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市应急局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2023年4月23日上午3点在局1002会议室,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及考试活动。该活动包括三部分,一是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宣传片观看,全局干部职工在应急管理局1002会议室参与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并观看了相关宣传片。二是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考试,组织全局的干部职工参加安宁市2023年“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考试。三是发动全局干部职工参与“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在线知识竞答活动。在此期间我局也督促辖区内企业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并上报相关宣传情况。通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辖区内企业职工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了人人维护国家安全的深厚氛围,推动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
4.组织开展安宁市2023年“5·12”防灾减灾日联合宣传活动。5月10日市应急局联合多家单位开展安宁市2023年“5·12”防灾减灾日系列宣传活动。在安宁市人民广场活动现场,各单位以“防范灾害风险,护航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开展宣传。市民通过观看地震、气象灾害等科普知识展板、参观消防救援装备展示、现场听讲解、答疑互动、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宣传物品等方式,让市民更深入了解和支持防灾减灾工作。在安宁市第一中学,市应急局联合教体局开展以“地震科普,携手同行”为主题的防震减灾进校园“五个一”活动,并邀请云南省地震局专家进行了防震减灾知识专题讲座。在安宁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下,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也陆续开展防灾减灾线上宣传和防震减灾科普“六进”(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不断普及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等科学知识和实用方法,倡导和推动全民树牢防灾减灾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
5.“阳光司法”公开庭审,“以案释法”拉响警钟。2023年4月4日下午,市应急局组织辖区内30家重点企业的负责人参加安宁市人民法院举行的“阳光司法”公开庭审活动,旁听了被告人陈兴国、王美荣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的案件审理。在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企业负责人认为“阳光司法”公开庭活动形式新颖、发人深省,纷纷表示,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尽职履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避免自己被送上“审判台”。
6.参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普法活动。 积极发动全局干部职工开展2023年安宁市普法强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通过线上答题的方式,让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条款,积极参与民法典的宣传工作。参加2023年5月18日安宁市群众性法治文化系列活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线下宣传活动。我局结合自身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工作职能,通过现场答疑解惑、悬挂横幅、发放相关法律宣传单以及法治宣传产品的形式开展现场法治宣传。
7.依托“学习强国”、“中国普法”、“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安宁依法治市”等平台认真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活动。我局定期组织参加、开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在职在编执法人员开展网络普法学习与考试,督促执法人员进入“学习强国”、“中国普法”、“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安宁依法治市”等平台进行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网上学习,做到所有干部职工线上学法覆盖率100%。持续加强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做到全局干部职工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参与度100%。
二、存在问题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帮助下,我局的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干部职工法治理念有待提升。个别干部职工存在满足于现状,责任感和紧迫感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等问题。二是安全风险隐患问题交织叠加。在“工业立市”的大背景下,我市工业产业快速发展,形成了以石化、冶金、新能源等为主导的产业集群,产业增链、补链、延链迅速推进,企业数量逐步增多,生产工艺日趋复杂,安全风险同步上升。三是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安全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相比仍然明显不足。今年以来为顺应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总要求,我局积极响应、快速行动,目前正逐步推进原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事业编制人员分流和执法人员招录工作,2名安全监管骨干已调到县街街道办事处,原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也正办理调出手续。由于原有事业编制人员分流和新招录执法人员不到位,导致目前执法队伍力量极为薄弱、工作衔接不畅。四是业务水平有待提升。由于安全监管专业人才培养周期长,部分执法人员存在对不断修订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学习未及时掌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不精准的问题。尤其是少数执法人员在“行刑衔接”案件办理工程中,仍然存在对相关案件把握不清、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三、2024年工作计划及举措
2024年,市应急局将紧紧围绕国家、省、市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好“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以坚持安全发展、推进依法治安、提升安全监管能力、防范重大风险、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推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向好为主线,源头治理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为目标,着力打造新时期“大安全、大应急”的管理格局。
(一)持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一是深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二是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融合创建;三是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把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深入推进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有效运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工作对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三)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整合资源、发挥优势,科学分析研判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运行情况,通过公务员招考、遴选、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等方式全力推进人员到岗工作。
(四)加强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结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点工作内容,邀请局各科室负责人、专家、学者及法律顾问每月或者每季度开展行政执法业务知识专题培训,重点围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分析、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制作、使用及案卷管理等,通过采取大讲堂、大竞赛、模拟办案、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培训,推动应急管理执法工作创特色、出亮点、见成效。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流程,规范执法程序,推进三项制度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六)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资源,牵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开展多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举办2024年“5.12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及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深入重点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培训及安全宣传“五进”和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