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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311-798391 主题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1-23 10:22
名 称: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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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23 10:22 浏览次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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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昆明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昆应急〔2023〕41号)和《中共安宁市委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安发〔2023〕15号)要求,安宁市应急管理局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认真推进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现就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所示:

一、完成情况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安宁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党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制定了《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应急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任务进行逐一分解,明确具体工作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是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制定了《中共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安排>的通知》(安应急党委〔2023〕13号),理论学习中心组2次分别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总体国家安全观、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善于用法治视角审视问题、用法治逻辑分析问题、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

三是认真做好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工作,梳理完善284条权责清单事项。组织或参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6次、安全设施设计审查5次,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86件、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65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16个;审查8家非煤矿山企业提交的13项办证材料及清单并提出修改意见,办理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7件。

四是市应急局梳理了历年来专家服务企业存在安全隐患,认真查阅安全生产领域各类法律法规及标准,总结提炼专家培训内容的精华,编撰了200余页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指南》(第一版),共计下发企业212册、街道应急综合服务中心100余册,企业反馈“有了工作的目标,知晓了基本程序”。在该指南下发企业的同时,充分利用总工办力量,采取企业申请、部门审批同意,无偿派遣专家上门“一对一”开展答疑解惑,截至目前共派遣专家30余人次一对一服务25家企业,在现场教学的过程中排查安全隐患147项,为企业答疑解惑85项。

五是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结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等方面,开展相关政策文件系列专题宣讲培训活动,邀请各街道应急中心、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共189人参加系列活动,推进政务服务水平及效能建设。

(二) 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安宁市应急局根据《安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制定了《安宁市应急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管理制度(试行)》,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的范围,遵循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登记编号、公布备案等程序,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修改,坚持即时清理和定期清理的原则,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达100%。市应急局2023年无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开展了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市应急局制定印发《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内部事务管理办法(试行)》(安应急党委〔2022〕41号)、《安宁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依法制定了《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开。

二是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并制定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会议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案件集体审议工作,并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组织召开案审会10次对10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议,法制审核人员共对16件行政处罚案件和89件行政许可进行法制审查。

三是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今年共报送5件行政处罚、5件行政许可案卷参加全市案卷评查,并均获得优秀。同时我局对2022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自检自查,确保我局行政许可及审批程序规范化运行。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两法衔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合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主动联系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组织召开“两法衔接”专题研究会议,在遇到重大案件处理时,提前邀请检察院参与,今年以来办理回复《检察建议书》1件,针对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提前与司法机关对接沟通,完成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2件2人。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在行政执法过程当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每月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并及时报送“三项制度”推进情况,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1.危化领域:组织专家对4家小型化肥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问题11项;加强专家队伍建设,聘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地方专家45名、客座专家7名;开展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检查16家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问题54项;对17家企业、85个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检查督导检查,督促企业排查整治隐患510项;开展加油站安全专项检查32家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问题68项;对辖区26家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全覆盖检查,排查整治问题隐患问题35项。2.非煤矿山领域:对17家露天矿山边坡及排土场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90项;开展尾矿库汛期安全专项检查9家次,排查整治安全隐患26项;完成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天塑分公司弃渣场闭库销号工作;严格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联系包保责任制,在政府信息网站公示各级包保责任人及安全监管人员职责;配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对安宁市7座尾矿库开展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专项监督检查,完成14项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3.工贸领域:编制出台《安宁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南》;制定下发《安宁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积分制管理制度》,推进安全生产积分制管理,对4家企业进行了扣分,将2家积分管理未持续、有效运行的企业清退出安全积分制管理体系;组织67家企业500余名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管理大课堂”培训;对68家工贸企业9483件安全设施进行登记造册,对52家企业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进行现场抽查,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派出专家对辖区内14家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排查问题和隐患449项,解答企业安全管理难题185个。 

四是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发放宣传单3000份、环保袋2000个,接受群众咨询200人次;派出2位专家到9个街道开展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宣讲,覆盖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村社区应急专干及街道安全监管人员600余人;联合组织开展2023年“安康杯”安全与应急知识竞赛活动,动员街道、企业组织27组参赛小组参与竞赛。2组织辖区内30家重点企业的负责人参加安宁市人民法院举行的“阳光司法”公开庭审活动,通过以案释法,让企业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尽职履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避免自己被送上“审判台”。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升应急服务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正式印发《安宁市“十四五”防灾减灾规划》、《安宁市“十四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制定《安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积极申报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动态更新机关事业单位综合应急队伍人员名单,完成20万元的救灾物资采储任务;建成标准化应急值班室,将应急指挥平台延伸至街道和村(社区)的应急专干,对各街道102名应急管理专干开展全覆盖“云视讯”调度检查,发布全天候预警信息233条。

二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妥善处置“4·13”温泉官庄森林火情和“5·6”青龙街道双湄村火情,累计协调队伍7支共计957人,做好重点村落、裕能电力专线、广昆铁路、秧田箐尾矿库等17个重点目标防护安全。紧急调拨照明头灯4338个、10KG水桶5820只、棉大衣150件、遮阳帐篷50顶、彩条布1200平方米等物资,保障森林火情扑救工作。

三是抓好防汛抗旱工作。落实“1262”气象精细化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完善防汛队伍清单,协调包括安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安宁市森林消防大队在内的本地15支应急队伍共820人做好防汛工作。储备防汛应急物资50644套件、照明电源类2867套件,下沉5426件重要应急物资到9个街道办事处,有效应对处置“6·05”县街突发强降雨洪涝灾害、“6·23”八街双小公路苗凹山发生土方垮塌、“7·04”太平石安公路下穿隧道淹积水、“8·05”草铺暴雨洪涝灾害等各类汛期突发事件。

四是筑牢防震减灾防线。强化震情研判和舆情处置,组织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街道、社区(村委会)、学校开展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编制《震情跟踪工作月报》9期;完成24所中小设项目学校、38所幼儿园和3座政府办公大楼、1家医院地震预警终端安装,实现全市学校地震预警终端系统全覆盖;持续推进主城区新建公园绿地的提升改造工作,新增9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7个紧急疏散场地,开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专项检查2次,维修更换破损标识标牌66个;组织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宣传日”、“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防震减灾进校园“五个一”等活动,组织3000余名师生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捐赠防震减灾科普图书,举办防震减灾知识讲座,不断强化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力度。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2023年1月至今,共接信访案件25件,其中因不属于我局职责职能范围故共回退7件,均已按要求写工单回退申请,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共办结25件。

二是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出庭行政应诉案件2件,其中一审案件2件,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胜诉率100%,主要领导出庭应诉率100%,案件已及时录入全国行政应诉工作平台。

三是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联动机制,推动建立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工作机制,2023年市应急局未发生违法违纪违规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2023年零行政复议。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在行政执法过程当中,市应急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认真制定了《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全年对我市辖区内205家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工贸企业67家、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企业80家、非煤矿山企业51家、培训机构7家;其中重点检查企业126家、一般检查企业79家。在执法检查中紧盯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责令整改率、到期复查率达100%和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这两个目标推进落实。

二是严格开展安全监管执法,2023年共对24起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累计实施行政处罚84.25万元,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2023年共有1件免予处罚案件、10件从轻处罚案件、1件从重处罚案件,做到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强化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明确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信息,经科室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批,由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误。2023年1月1日截止到目前为止共公示244条信息。

(八)健全科技保障体系,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通过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积极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以及简易程序处罚,截止到目前,我局通过“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企业执法223家377次,出具各类执法文书979份,查出隐患问题1672项;同时通过系统报送“典型案例”6件,其中行刑衔接以“危险作业罪”刑事立案2件。 

(九)保障措施

一是市应急局研究制定《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绩效考核目标任务项目化推进过程化管理的实施方案》(安应急党委〔2023〕9号),将全年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分解为4个类别54个子项目66个任务清单,其中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要的项目之一由局党委统一抓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应急局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工作,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依托“学习强国”、“中国普法”、“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安宁法治建设”等平台,督促29名在职在编执法人员网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参加、开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其中27名执法人员已取得执法证,2名新录用公务员参加了行政执法取证培训,不断推动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筑牢思想根基。

三是市应急局制定了《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及计划的通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总抓手,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

二、亮点成效

一是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安宁市应急管理局以改革为契机,积极主动争取安宁市委、市政府支持,通过深化改革、理顺机制、有效充实执法力量的同时,强化了安委办实体化运转,形成了安全监管、专家服务、严格执法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在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走深、走实的同时,不断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水平,《聚焦“三点”发力  助推改革前行——安宁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验做法》得到了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肯定性批示,将安宁做法印发各县区推广学习借鉴。

二是制定了《中共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宁市应急管理局建设学习型效能型机关实施意见(2023-2025年)的通知》(安应急党委〔2023〕18号),结合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充分激发全局干部职工的争先意识、拼搏意识和担当精神、实干精神,坚决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精神懈怠等问题,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依法行政、为民务实、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勤政廉洁的应急管理队伍,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应急力量。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干部职工法治理念有待提升。个别干部职工存在满足于现状,责任感和紧迫感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等问题。

二是安全风险隐患问题交织叠加。在“工业立市”的大背景下,我市工业产业快速发展,形成了以石化、冶金、新能源等为主导的产业集群,产业增链、补链、延链迅速推进,企业数量逐步增多,生产工艺日趋复杂,安全风险同步上升。  

三是安全监管力量不足。安全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相比仍然明显不足,由于原有事业编制人员分流和新招录执法人员不到位,导致目前执法队伍力量极为薄弱、工作衔接不畅。

四是业务水平有待提升。由于安全监管专业人才培养周期长,部分执法人员存在对不断修订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学习未及时掌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不精准的问题。尤其是少数执法人员在“行刑衔接”案件办理工程中,仍然存在对相关案件把握不清、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四、下步打算

一是持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深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融合创建;深入实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把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是深入推进落实“两法衔接”工作。有效运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工作对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三是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整合资源、发挥优势,科学分析研判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运行情况,通过公务员招考、遴选、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等方式全力推进人员到岗工作。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结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点工作内容,邀请局各科室负责人、专家、学者及法律顾问每月或者每季度开展行政执法业务知识专题培训,重点围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分析、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制作、使用及案卷管理等,通过采取大讲堂、大竞赛、模拟办案、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培训,推动应急管理执法工作创特色、出亮点、见成效。

五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流程,规范执法程序,推进三项制度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六是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资源,牵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开展多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举办2024年“5.12全国防灾减灾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及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深入重点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培训及安全宣传“五进”和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