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20年度至2022年度代编预算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公告
安宁市2020年度至2022年度代编预算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安宁市审计局对安宁市2020年度至2022年度代编预算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安宁市财政在预算执行中,代编预算遵照上级关于代编预算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同时按照安宁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议事决策规则、审批事项及公文审签程序的通知》(安政办﹝2021﹞44号)中的财政资金审批流程,根据部门资金需求及项目开展情况,经审批后进行分配下达。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安宁市代编预算资金量较大,2020年至2022年代编预算执行率分别为86.22%、61.93%、67.04%管理情况较好;代编预算项目支出实行项目库管理,并对下达的项目资金进行跟踪问效,对执行进度较慢的代编预算资金及时清理收回统筹。但此次审计调查也发现,存在部分代编项目预算下达不及时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代编项目预算下达不及时。
2020年至2022年期间,存在代编项目预算在当年6月30日以后下达的情况。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安宁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针对代编项目预算下达不及时的问题,要求安宁市财政局加强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管理,尽量在规定时间内批复代编项目预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一是建议安宁市财政局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严格控制并压缩代编预算规模,将有明确使用单位和金额的代编预算项目全部列入单位年初预算,严控预算追加,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二是建议安宁市财政局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加快预算资金的拨付进度,代编预算尽量在6月30日之前分配下达,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安宁市财政局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