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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312-815167 主题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1-24 10:51
名 称: 安宁市水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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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水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11-24 10:51 浏览次数: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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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认真对照《中共安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不仅使水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而且树立了机关的良好形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现就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我局严格按《安宁市水务局法律六进活动三年工作方案(2022—2024年)》、《安宁市水务局法治水务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安宁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积极报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及有关情况、材料,并按规定公开;积极落实《昆明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并及时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予以公布,实施动态管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及时制定完善《安宁市水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来规范执法,印发了《安宁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的通知》(安水通〔20226号)文件,实施行政指导、行政建议等柔性措施;积极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制审核。与市司法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安宁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2023年未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无主要负责人应出庭未出庭事项。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按照安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2022容缺审批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知要求,持续推动容缺审批改革工作,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均按时限和要求报送,通报情况均为合格;严格按照《中共安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安依治执〔20222号)的要求,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2022年行政许可卷4件,4件均为优秀卷;行政处罚案卷4件,优秀2件,合格卷2;积极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全面加强两法衔接工作,与市人民法院签订了《关于水生态环境司法与行政联动保护合作协议》;实施行政指导、行政建议等柔性措施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公共服务。及时办理12345等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馈问题,2023年办理反馈问题358个,严格落实限时督办、办结反馈制度。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始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按照《安宁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的通知》(安水通〔20226号)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推进我局法制工作,未出现规范性文件被撤销或责令修改的情况未出现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不按期回复行政复议意见书、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违法或变更、撤销的情况;发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重大违法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2始终按照财政局、市审计局及相关单位的要求开展我局财务工作,未发现财政、审计等存在重大问题。3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2023年我局严格按要求,落实相关工作,不存在民事起诉,不存在未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不存在不及时回复法院、检察院司法建议的情形;依法积极支持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与安宁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部、市司法局联合开展安宁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从未出现未依法积极支持检察院、法院的公益诉讼的情形。

二、常规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

1.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体制和工作机制。我局制定《安宁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法治水务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年度工作计划和要点,建立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细化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积极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落实《安宁市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的目标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

2.健全党委(党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我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三重一大有关要求,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集体智慧和效能,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定期召开党组 会议,行政办公会议,案件审理会议研究有关事项。2023年无追责问责事项;及时签订法律顾问协议,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3年,法律顾问针对我局行政工作提出有效法律意见建议80余条,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论证5次,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157个。

3.推动依法治市重点工作落实。根据《安宁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专项督察通报》制定《安宁市水务局关于安宁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所涉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按时限完成有关工作。按时报送依法治市督察考核材料,制定整改措施,积极完成整改事项。印发《安宁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法治水务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安水通〔202214号),并组织开展法治水务建设有关工作依法治市重点工作落实具体水务工作中。

(二)加强法律实施监督。

4.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性工作。一是我局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无规范性文件效继续使用现象;二是我局2023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上级法规未要求安宁市水务局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现执行的规范性文件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规范条款。

5.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面。我局2023年共制定16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方案,其中3个为部门联合开展13个为部门内部开展。涉及检查对象共43户已在规定时限内开展并完成所有抽查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方案完成率100%。我局执法人员进行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时均配备执法记录仪,对照检查项目逐一开展检查。43户检查对象在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中并未发现问题,均按照检查项目规范经营;二是开展安宁市水资源无序取用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2023无序取用地下水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细化责任,确保问题整改。无由于法律法规实施不到位被市人大常委会通报事项。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6.干部职工积极学法用法。水务局党组和全体干部职工坚持把宪法和涉水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学习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党组把宪法理论学习列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学法5次;邀请律师讲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合同编1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单位活动8次;组织常规普法培训10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5次;新任国家工作人员落实了宪法宣誓仪式,执行宣誓制度;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网络安全宣传周线上知识竞赛微信答题、安宁水务局安宁法治化营商环境在线答题等学法活动。

7.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我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局党组落实法治水务工作的领导和主要负责人推进普法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专题研究法治水务建设工作,并将突出学习宣传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亲自解决问题、亲自督促指导普法工作,分管领导抓落实,将法治思想贯穿于日常培训、法律六进民法典宣传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宣传中,把履行本单位职责职能与普法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压紧压实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普法工作合力;根据安宁市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安宁市水务局普法工作计划;落实《关于推动安宁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与旁听诉讼庭审活动;结合本部门(单位)职能职责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完成《安宁市水务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安宁市水务局法律六进活动三年工作方案(20222024年)》、《安宁市水务局法治水务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编制工作并认真抓好落实

8.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我局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并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创建工作;严格落实依法治市宣传工作方案,在机关走廊张贴宣传布标、布置宣传展板、法治宣传专栏;在包保社区便民大厅、宁润水业服务大厅等放置法治宣传资料;在政务公开栏布置法治宣传专栏,在部门内刊安宁水利简讯开辟法治专栏、刊载法治内容;在本部门(单位)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中开辟法治专栏或刊载法治内容;按市普法办要求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并按时报送安宁市水务局普法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安宁市水务局法治宣传情况统计、每季度法律六进材料等相关工作材料。

(四)加强组织保障

9.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每年定期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及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党政主要负责人无被市委依法治市办实施约谈事项;严格按要求完成八五普法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10.提升法治化水平。建立干部学法、干部任前考法等制度,按要求积极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组织开展了全国行政复议线上培训、《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与管理制度》专题培训、参加2023年全国防灾减灾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宣传进校园、法律宣传进企业(工地)、法律宣传进乡村专题宣传活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考试。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安宁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围绕水利中心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