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的整改报告
根据《安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宁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2022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支出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我单位收悉评价报告后,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并立即进行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预算资金执行力不足
2022年度安宁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上级下达补助资金合计3,600,000.00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000,000.00元、省级补助资金920,000.00元、市级补助资金1,680,000.00元),安宁市财政局已转拨补助资金至各个街道,但因摩所营村美丽乡村补短板项目中部分资金支出由村民自筹,致使补助资金未完全使用;2022年美丽村庄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及小型公益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中顶头湾村项目2022年度未完工;结余金额合计1,293,556.38元,结转至2023年继续使用;2022年度实际使用资金合计2,306,443.62元;执行率只达到64.07%。
(二)工程项目审定价超出合同中标价
建设禄脿街道北冲村委会红坡小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养殖产业发展项目由云南中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1,627,518.33元中标进行实施,而项目建设工程结算审定金额为1,651,741.92元;存在工程项目审定价超出合同中标价的情况。
二、整改措施
(一)项目预算资金执行力不足
2022年度结余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93,556.38元,结转2023年继续使用,预计2023年12月底能全部支出完毕。执行率可达到100.00%。
(二)工程项目审定价超出合同中标价
建设禄脿街道北冲村委会红坡小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养殖产业发展项目由云南中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1,627,518.33元中标进行实施,而项目建设工程结算审定金额为1,651,741.92元;工程项目审定价超出合同中标价1.49%。下次进行类似工程建设项目的时候会吸取经验,加强管理。
三、下一步打算
(一)建立和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二)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三)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依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四)科学合理编制项目,要科学合理选定项目,不断完善项目论证、评审、报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资金规模、实施年限、实施目标和效益等)。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