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基本要素)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二、主管部门:
市林草局
三、实施机关:
县级政府(由林草部门承办)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
五、子项:
1.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2.草原防火期内因生产活动需要在草原上野外用火审批
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
【000164225001】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00016422500Y】
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000164225001】
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新办审批【00016422500101】
4.设定依据
《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
5.实施依据
《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
6.监管依据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
7.实施机关:县级政府(由林草部门承办)
8.审批层级:县级
9.行使层级:县级
10.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
11.受理层级:县级
12.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
13.初审层级:无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审批
15.要素统一情况:全省要素统一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森林火险等级三级以下(含三级);
(2)有专人监管用火现场;
(3)用火后彻底清灭余火;
(4)有其他必要的防火措施;
(5)森林高火险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①《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
②《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2.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否
3.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无
4.许可证件名称:无
5.改革方式:减时限
6.具体改革举措: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检查结束后及时将结果反馈被许可人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要求及时整改并依法处理。
(2)加强信用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3)加强“互联网+监管”,推动监管数据归集应用。
(4)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指导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落实相关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监管。
(5)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1)野外用火申请书;
(2)用火工作方案;
(3)防火措施和灭火准备方案。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暂无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无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决定;
(5)送达。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是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否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否
7.是否需要鉴定:否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否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否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4.承诺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批文
2.审批结果名称:行政许可决定书
3.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以审批确定的时间为准
4.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无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否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无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否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无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
以审批确定的范围为准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无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无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无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无
3.年检周期:无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无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无
6.年检是否收费:无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无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无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无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无
4.年报周期:无
十四、监管主体
县级人民政府(省林草局、设区的市级林草部门、县级林草部门)
十五、备注
草原防火期内因生产活动需要在草原上野外用火审批
【000164225002】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森林草原防火期内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用火审批【00016422500Y】
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草原防火期内因生产活动需要在草原上野外用火审批【000164225002】
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草原防火期内因生产活动需要在草原上野外用火新办审批【00016422500201】
4.设定依据
《草原防火条例》第十八条
5.实施依据
《草原防火条例》第十八条
6.监管依据
《草原防火条例》第四十四条
7.实施机关:县级政府(由林草部门承办)
8.审批层级:县级
9.行使层级:县级
10.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
11.受理层级:县级
12.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
13.初审层级:无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草原防火期内因生产活动需要在草原上野外用火审批
15.要素统一情况:全省要素统一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草原火险等级三级以下(含三级);
(2)有专人监管用火现场;
(3)用火后彻底清灭余火;
(4)有其他必要的防火措施;
(5)草原高火险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草原防火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2.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否
3.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无
4.许可证件名称:无
5.改革方式:减时限
6.具体改革举措: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检查结束后及时将结果反馈被许可人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要求及时整改并依法处理。
(2)加强信用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3)加强“互联网+监管”,推动监管数据归集应用。
(4)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指导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落实相关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监管。
(5)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1)野外用火申请书;
(2)用火工作方案;
(3)防火措施和灭火准备方案。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暂无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无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决定;
(5)送达。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是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否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否
7.是否需要鉴定:否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否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否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4.承诺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批文
2.审批结果名称:行政许可决定书
3.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以审批确定的时间为准
4.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无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否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无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否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无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
以审批确定的范围为准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无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无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无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无
3.年检周期:无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无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无
6.年检是否收费:无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无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无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无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无
4.年报周期:无
十四、监管主体
省林草局、设区的市级林草部门、县级林草部门
十五、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