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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401-829279 主题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05 10:40
名 称: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文号: 关键字: 执法,法治,工作,行政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5 10:40 浏览次数:15
字号:[ ]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推进法治人社建设过程中,起好模范带头作用,督促其他班子成员和下级单位负责人依法行政。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党课辅导、全体党员大会及各党支部会议,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强化对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我局的依法治市工作。人社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全市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市人社局印发《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暨人社政策宣传五进活动实施方案》、《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人社系统在日常工作中结合重点群体及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普法工作。

(二)强化政务服务能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我局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水平。一是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建章立制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工作模式,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二是全面落实云南省、昆明市实施的30个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进一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类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便利度。三是积极配合市级各类自建业务系统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主动引导办事人员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和云南人社12333”云南手机办事通”APP办理人社服务事项,全面提高全程网办和零跑腿政务服务事项比例。全面推行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制定并下发《2023年度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全年共开展2项部门检查,3项部门联合检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

(三)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我局严格落实《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治市工作方案》、《中共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安宁市人社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机构审核制度》、《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等文件。凡是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必须提交局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策,集思广益,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及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许可制度,未出现违规审批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或许可类的事项,未出现违规准许市场主体进入禁止或限制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未出现设置隐性壁垒或设置准入门槛的情况,对于符合许可条件的市场主体提出申请后,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办结。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目前,我局未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3. 聘请法律顾问团队参与了我局行政处罚、合同合法审查等重大事项的讨论,截至目前共出具法律意见书11份,从法律角度对参与的事项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安宁市人社局开展法律援助现场咨询活动,为来访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4.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公示信息的标准和格式,做到公示信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一是强化事前公开;二是规范事中公示;三是加强事后公开;2023年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55个,其中劳务派遣经营许可37(含新办、延续、变更、注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4(含新办、变更),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审批1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许可1件(含变更、延续、增加工种)行政处罚11件,均按要求在信用昆明一体化平台对外公示。

5.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867号)要求,细化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行政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归档、使用等规范化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6.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落实审核主体。局法规科负责本单位的法制审核工作,配置与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二是确定审核范围。结合行政执法行为类别、金额、对当事人人身、财产权利有重大影响、社会影响等情形,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已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编制完成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重大法制审核通过人社局局务会集体讨论形成最终决议。三是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是否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是否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7.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按照文件要求,积极配合昆明市人社局和安宁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截至目前,未收到因行政执法行为造成的投诉举报问题。

8.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组织全局行政执法持证人员开展新取证和到期换证工作,同时组织3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法律知识轮训考试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程序类法律、法治政府建设类法规等法律知识

9.加大劳动保障领域执法力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开展欠薪源头治理活动,对全市在建项目实行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巡查检查,印发《安宁市2023年在建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大排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2023年以来,累计处理市长热线1609、信访件275件;清零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1212件、省级“12333”举报投诉案件533件。帮助7666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36亿元。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执法监督,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已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169份,《限期责令改正决定书》7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1份。对矛盾纠纷突出项目实行领导包案化解,开展释法说理,督促用工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10.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截至目前,安宁市人社局共收到15行政诉讼案件,已由人社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出庭应诉。

11.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受理案件721件,不予受理8件,撤销1件,中止2撤诉141件,调解308件,涉及金额1086.42万元,裁决152件,涉及金额880.13万元。全年调撤率73.60%

二、工作亮点

安宁市人社局组建小陈调解之家,调解团队吸纳了28名专职调解员、25名兼职调解员,涵盖了仲裁员、法官、律师、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司法人民调解员、妇联、工会、商会调解员等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员,常态化参与我市劳动纠纷案件的调解和普法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专业团队的调解和普法优势。同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为契机,以典型案例庭审为抓手,开展违规参加社会保险专题以案释法活动。通过以案释法让普法更通俗易懂、贴近群众,让法治思维在劳动者心中落地生根。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认真履行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到实处。人社系统普法工作体系应更加健全,工作机制应更加完善,法治宣传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认同度还需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劳动者法治观念还需进一步增强。下一步强化宣传引导。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为契机,利用招聘会、在建工地日常巡查、零工市场管理、社保康乃馨行动,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真正让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走进工地、走进零工市场、走进企业。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保障监察两大维权体系,使其成为外出务工人员、流动人口咨询政策、反映问题的重要平台和载体,畅通劳动者投诉解决问题的渠道,引导人民群众合法维护自身合理权益。

(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积极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对于公民申请公开的信息按照规定积极回应,做到透明行政,接受社会的监督。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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