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用(2015)字第0303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注销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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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煜超执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云0181执135号之三;云南省安宁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云0181执135号之三。叶煜超申请位于安宁市龙山苑住宅小区商铺A04、05、0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该宗地土地使用权人:杨瑞笛;土地证书颁发号:安国用(2015)字第03038号;证书编号:023493481;土地用途:批发零售(051);使用权类型: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221.62平方米;终止日期: 2048年7月29日。
根据土地登记的有关规定,将该证书安国用(2015)字第0303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
特此公告。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