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今年以来,市委编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的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理顺职能职责,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一、完成情况及工作亮点
(一)创新编制管理,提升编制效率
根据省、昆明市相关工作要求,实行空编集中管理制度,加大编制资源调控力度,深挖编制潜力,明确编制资源原则上优先满足街道用编需求,尽可能将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按照“控总量、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要求,为全市各街道调剂事业编制加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力量。
(二)规范部门分工,推动高效履职
在各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主要职责,职能职责相近的部门明确分工细则,从源头上减少职责分工争议。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调相关办法,从部门协商、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协调、监督检查等方面规范各部门职责分工协调事项,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履职效率,促进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深度融合。
(三)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厘清执法职责
按照昆明市安排规范设置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定并印发相关机构编制方案,确定执法规范,保障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扎实推动执法规范化,队伍整合化。全面规范了执法队伍设置,对执法队伍性质、规范设置层级、统一执法队伍名称和规格、编制规模等事项进行明确,有效解决综合性政治执法队伍改革的“堵点”“难点”,全面实现公务员执法。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和执法端口前移,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纵深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通过整合执法资源、优化执法配置、下沉执法中心,实现要素重整、机制重构,打造基层综合执法新路径。优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资源配置,强化队伍建设。通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设置,有效解决基层执法力量分散、编制资源紧缺难题。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指挥调度进一步强化,基层执法的组织领导和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加大执法人员基层倾斜力度,保障编制资源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权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文件精神,加强街道综合执法队力量配备,与相关部门配合开展辖区综合执法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综合行政执法机制有待优化。行政执法多层级、多领域的工作特点导致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必要性,不同部门的内部审批、监管流程、行政处罚、监督程序等事项尚未打通,执法部门管理职能无法实现完全整合,部分执法资源也无法实现完全共享,部分街道站所在实际运行中存在职责交叉情况,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运行缓慢。
(二)基层执法队伍力量有待充实。根据印发的《安宁市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统一赋予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基层执法工作难度增加、任务加重、压力加大,目前街道执法力量有待补充。
(三)执法资源向基层倾斜机制有待完善。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向基层倾斜力度,但实施过程中缺乏相关文件和规定指导,具体实施方案有待编制,行业主管部门与基层执法队伍联动机制有待完善。
三、下步计划
下一步,市委编办将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加大编制资源配置的调控力度,加强需求引领、基数不变、存量整合、动态供给的编制创新管理新模式,盘活编制资源;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理顺职责、整合队伍、减少层级,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执法职责和资源向街道一线下沉,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因地制宜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积极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中共安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