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华特沥青云南安宁40万吨级沥青加工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关于云南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华特沥青云南安宁40万吨级沥青加工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云南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报送《云南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华特沥青云南安宁40万吨级沥青加工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云南华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华特沥青云南安宁40万吨级沥青加工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299号)《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有关要求的通知》)(昆发改资环〔2022〕624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云南省节能技术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审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用能工艺、能源消费情况、能效水平和节能管理措施等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你公司投资20000万元建设沥青生产车间,车间室外设备、综合楼、辅助用房、导热油炉房、丙类仓库1座,设置13座沥青储罐(6座4994立方米、5座3500立方米、2座250立方米)、1套沥青尾气处理设施、4个装车发车位、4个卸车位,消防水罐、消防管网、消防泵房,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监控池等工程;年生产道路沥青40万吨。项目占地39971.65平方米,建筑面积29059.01平方米。
项目代码 2020-530181-25-03-004289 。
三、项目能源消耗量。
项目年耗电426.46万千瓦时,折合当量值524.12吨标准煤,折合等价值1398.79吨标准煤;年耗柴油5.33吨,折合7.77吨标准煤;年耗天然气215.06万标准立方米,折合2611.47吨标准煤;耗水1.85万立方米;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当量值3143.36吨标准煤,折合等价值4018.03吨标准煤,其中化石能源消费量2619.24吨标准煤。
能效水平:单位产品能耗7.86千克标准煤/吨;项目万元产值能耗0.023吨标煤/万元(工业总产值178393.89万元,以等价值计算);项目工业增加值能耗0.56吨标煤/万元(工业增加值7199.20万元,以等价值计算)。设计用电负荷0.28万千瓦,度电产值418.31元/千瓦时。
通过采取节能措施,年节约能源2611.47吨标准煤。项目使用能源二氧化碳排放量4283.62吨。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0.60吨CO2/万元。
四、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要严格落实项目评审意见中所提出的有关要求和意见建议。
(一)要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管理。
(二)要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健全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三)要严格按照项目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进行建设。
(四)项目建成后,及时提出节能验收申请。若达不到有关节能标准、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不予通过验收,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五、如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规模和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耗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原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六、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2024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