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用2012字第04276号国有土地使用 证书注销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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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丽执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云0102执恢809号之二;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云0102执恢809号之二。朱小丽申请位于安宁市太平镇昆华苑A25幢1-10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该宗地土地使用权人:齐晓蓉;土地证书颁发号:安国用2012字第04276号;证书编号:025140526;土地用途:住宅用地(071);使用权类型: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177.06平方米;终止日期:2077年08月22日。
根据土地登记的有关规定,将该证书安国用2012字第0427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
特此公告。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