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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401-830036 主题分类: 2023年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18 10:44
名 称: 安宁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0:44 浏览次数:10
字号:[ ]

  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19楼1911室;邮编:650300;联系电话:0871-6871191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市统计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运用多载体、多方式,推动全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以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围绕领导信息、工作信息、统计信息等内容,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138条,其中:安宁动态89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20条,统计公报1条,统计领域16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公示公告6条,财政预决算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紧盯规范标准,夯实依申请公开服务质量。2023年,市统计局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更好的满足申请人对统计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梳理总结群众关注的统计热点和难点,并积极推动向主动公开转化。2023年,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2件,实现迅速反应、准确答复,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为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我局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保障。通过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考评等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2023年,市统计局没有出现泄密等安全事件,不予对外公开的文件均为内部工作函件,未发现因情势变化而变为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市统计局在做好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让公众通过不同渠道、不同方式及时获取统计数据和信息,更好满足公众对统计数据的需求。2023年,市统计局严格审核各类信息源,确保文体、数据、保密、意识形态方面无差错,全年在“安宁统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51条。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2023年,我局继续建立完善“考核+督促”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综合考核,按季统计通报,公开晒出“成绩单”,鞭策各科室高质量完成信息报送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机制建设、提升规范化、增强公开实效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全面落实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统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公开时效性、深度、质量等有待提高;二是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有待提升,政策的把握能力有待加强。

  2024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一是提高站位,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二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跟进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坚持深挖细掘,使信息既有“言值”又有“内涵”,确保统计公开规范有序。三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优化统计新媒体平台,不断提升统计服务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安宁市统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