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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401-829965 主题分类: 2023年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22 09:56
名 称: 安宁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4-01-22 09:56 浏览次数:11
字号:[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市医保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宁市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502室,邮编:650300;电话:0871-6868225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安宁市医疗保障局在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9条,其中,部门预决算4条、公示公告9条、工作动态46条,公开信息内容明确,分类清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要求我局信息公开的申请,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3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从公开渠道、政策解读、能力保障等方面,围绕医疗保障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对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完善相关信息,做好信息公开。2023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对于需要公开的信息,合理确定网站公开、依申请公开、其他公开等公开渠道,严格审查信息内容持续加强政务信息门户网站维护,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综合运用政务新媒体等载体,用好融媒体建设成果2023年市医保局依托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安宁医保”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医保政策、信息,年内发布医保政策信息47期379条。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规范公开,在符合保密管理的情况下,应公开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细化年度重点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年度重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加大督查力度,督促有关科室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及时解读政策文件,按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规程,落实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我们还有一定的差距,表现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一是着力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体系建设,丰富公开平台,创新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重点,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满意度三是加大对医保政策以及其他重要信息的公开力度,确保居民能够更全面地了解相关政府活动和决策四是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办落实,认真梳理、整合各类政府信息资源,公开发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市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不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为民服务效能提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一年来,无涉密信息上报信息公开平台,不存在虚假或误导信息。

2023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