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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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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401-830787 主题分类: 2023年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22 10:52
名 称: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0:52 浏览次数:16
字号:[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71号),按照国办要求的年报统一格式,根据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工作实际,总结梳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总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联系(地址:安宁市盐兴路27号,邮编:650300;电话:0871-6869940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安宁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上级林草部门的正确指导下,紧紧围绕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抓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相关网站等常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建设,不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走深走实,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做好网站各项主动公开栏目更新工作,对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公开了安宁动态、行政处罚、法治建设、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等相关信息。2023年我局在安宁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共发布416条信息,其中安宁动态72条,公示公告194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财政预决算5条,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7条,组织机构1条,行政执法92条(其中行政处罚91条、其他依据信息1条),法治政府建设15条,应急预案1条,其他2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共收到1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办结

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我局加强对公开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日常事务。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发布流程,落实执行审查要求,规范信息发布程序,确保内容合法、合规。对拟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按要求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后予以公开,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依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安宁森林卫士微信小程序。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所有公开的稿件,均提前上传到市政府相关审核网站审核通过后方进行发布。凡涉及重大活动、重大事项、突发事件或涉及全局工作,可能对我局产生重大影响的稿件,除按上述程序层层把关外,还要报请局主要领导审核签批方可报送。凡未经局领导审阅签批,擅自报送,因报道失实而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严肃处理。凡被采用的稿件,须及时上报局办公室备案存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我局共收到1依申请信息公开其中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申请人均为刘静,1依申请信息公开均已完成回复并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安宁市林草2023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不足。

一是政策解读工作落实不到位,今年以来未起草政策解读,未按照专家解读、视频动漫、问答等方式进行多样化解读。

二是新媒体信息公开内容单一。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我局发布的重要政策以专家解读视频动漫图解问答等形式进行全面解读,做到应读尽读。

二是加强新媒体建设管理,加大新媒体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推送力度,积极转发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重要信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方式和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安宁市林草局2023年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也无其他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要点工作落实情况

落实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公开办理质效。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昆明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2023年安宁市林草局未发生泄密事件,不存在通过互联网渠道公开的政府信息(含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个人信息在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上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