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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402-839688 主题分类: 2023年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1-23 14:48
名 称: 安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安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4:48 浏览次数:11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安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对我办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数据进行统计,并向社会公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安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做到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政府信息,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安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围绕重点工作,对关注度高、需求度大的重点领域加强信息公开,持续做到信息及时发布、定期更新。2023年,通过安宁市政府门户网站、“魅力安宁”微信公众号、“魅力安宁”微博号、“乐享安宁”客户端主动更新发布各类信息6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安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对尚未公开的、拟公开的、已公开的、不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管理,最大程度提升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准确度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安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注重把传统公开方式与现代信息化手段结合起来,通过网站、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公开信息,增加公开的实际效果。通过安宁市政府门户网站、“魅力安宁”微信公众号、“魅力安宁”微博号、“乐享安宁”客户端及时宣传安宁网信工作动态,最大限度地扩大公开覆盖面,不断丰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安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工作要求,凡向互联网发布的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未经审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和上网信息“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安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待进一步强化。

  2024年,安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定期组织学习培训,通过集体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化办理操作手册、公开信息用词规范等,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政府信息的规范性;二是加强重点领域、重大项目信息及公开的及时性,尤其是注意信息公开时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安宁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未发生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