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对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26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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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乡村振兴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实施办法〉的通知》(昆乡振发〔2022〕12号)要求,现将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年度实施计划(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2024年1月26日—2月4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组织实施。
监督部门: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871—68682575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附件1:安宁市对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计划
附件2:安财发〔2024〕2号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