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市交通运输局建设中老合作物流园安宁桃花村货运站国际陆港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关于安宁市交通运输局建设中老合作物流园安宁桃花村货运站国际陆港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安宁市交通运输局:
报送《安宁市交通运输局建设中老合作物流园安宁桃花村货运站国际陆港项目节能报告审查的请示》《安宁市交通运输局建设中老合作物流园安宁桃花村货运站国际陆港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299号)《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有关要求的通知》)(昆发改资环〔2022〕624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云南省节能技术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审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用能工艺、能源消费情况、能效水平和节能管理措施等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中老合作物流园安宁桃花村货运站国际陆港项目一次规划,分期进行实施。项目总占地面积1045.82亩,总用地面积697209.88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一期建设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占地约414.79亩,总建筑面积34307.8平方米,建设货物专用线、海关管理中心,监管作业流线及货物查验平台、汽车进出卡口、检疫库、集装箱装卸堆场、海关监管围网等。多式联运中心,占地约100.82亩,总建筑面积67212.52平方米,建设货物分拣及装卸多功能一体化中心等。综合仓储中心,占地66.15亩,总建筑面积44097.2平方米,建设仓储配送、货物及车辆堆停放场及转运区等。
(二)二期建设保税物流运营中心,占地约178.89亩,总建筑面积77002.1平方米,建设汽车进出卡口、邮件分拣、监管、查验库、运营仓库,空箱堆放区等;跨境电商中心,占地约213.83亩,建筑面积约142551.78平方米,建设金融服务中心、跨境电商的商品展示流通区,出口货物集散前置仓库区、配套商业等;
配套陆港园区设施,用地约71.34亩,主要为园区4条规划道路建设,长2.387公里,安装设备,提升综合环境,搭建智能数控中心及平台等工程。
计划2024年6月开工,2025年12月竣工。
项目代码 2207-530181-04-01-739815。
三、项目能源消耗量。
项目建成后,预计年耗电916.60万千瓦时,折合当量值1126.50吨标煤,折合等价值3006.46吨标煤;年耗柴油114.09吨,折合166.24吨标煤;年耗水量1.02万立方米;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当量值1292.74吨标煤,折合等价值3172.70吨标煤,其中化石能源消费量166.24吨标煤。
通过采取节能措施,年节能量1533.68吨标煤。项目使用能源二氧化碳排放量5184.63吨。二氧化碳排放强度0.05吨二氧化碳/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要严格落实项目评审意见中所提出的有关要求和意见建议。
(一)要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管理。
(二)要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健全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三)要严格按照项目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进行建设。
(四)项目建成后,及时提出节能验收申请。若达不到有关节能标准、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不予通过验收,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五、如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规模和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耗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原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六、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2024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