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曾金媛用地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31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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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金媛申请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该地块位于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新发小区44幢321号,于2023年11月领有《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云(2023)安宁市不动产权第0024503号”,面积为133.13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经初步审查,同意按原用途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面积实测为133.13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土地出让价为3026元/平方米,划拨价为2106元/平方米,故该宗地补缴土地出让金按920元/平方米核收。现将该上述宗地的出让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5天(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14日)。
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持书面意见向安宁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反映。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二0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宗地号:530181001010GB00103
联系人: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电 话:6878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