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8100536100300000
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第一部分 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为全市辖区农村、城市居民,中央、省、市级驻安宁厂矿、企、事业单位职工身体健康提供防疫保障,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2.开展疾病监测、疾病预防与控制、公共卫生监测与评价,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肺结核、性病麻风病等37种甲、乙、丙类传染病的监测防制工作;
3.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地方病和慢性病的监测与防治,健康教育与促进,卫生防疫培训与技术指导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计划免疫规划科、疾病控制科、艾滋病防治科、结核病防治科、环境卫生科、检验科、财务科、宣教科、质量控制科、皮肤病性病防治科、行政管理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继续维持好人员运转及常规项目的开展,做好疫苗成本管理专户的收支管理,做好事业收入的核算,及时收回、结清疫苗成本,保障良好的疫苗采供环境,加快推进疾控机构改革,进行疾控中心整体能力提升发展,加强信息系统能力建设,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原的查找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7人。在职实有6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5,889,181.5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895,866.2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34,000,00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1,993,315.29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1,539,379.68元,增长17.93%,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安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551,124.93元;增加新冠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采购专项经费1,000,000.00元;增加非免疫规划疫苗成本单位专项经费事业收入34,000,00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实有在职人员减少,对应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定额预算公用经费等减少,基本支出共减少889,999.08元;加快使用上年结转资金,非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较2023年减少995,688.47元、上级结转资金较2023年减少1,164,632.77元;减少本级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成本补助资金19,617,472.93元;减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528,592.00元;减少疾病预防控制专项资金202,120.00元;减少核酸监测检测专项经费307,400.00元;减少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专项经费232,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895,866.22元,其中:本年收入37,125,251.92元,上年结转收入2,770,614.3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125,251.9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464,931.85元,下降34.98%,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安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551,124.93元、新冠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采购专项经费1,000,00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实有在职人员减少,对应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定额预算公用经费等减少,基本支出共减少889,999.08元,加快使用上年结转资金,上级结转资金较2023年减少1,164,632.77元;减少本级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成本补助资金19,617,472.93元;减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528,592.00元;减少疾病预防控制专项资金202,120.00元;减少核酸监测检测专项经费307,400.00元;减少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专项经费232,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5,889,181.5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895,866.22元,其中:基本支出18,105,551.9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89,999.08元,下降4.69%,主要原因分析:与2023年预算相比,实有在职人员减少,对应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定额预算公用经费等减少;项目支出21,790,314.3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574,932.77元,下降48.57%,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安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能力提升项目补助资金551,124.93元、新冠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采购专项经费1,000,000.00元;加快使用上年结转资金,上级结转资金较2023年减少1,164,632.77元;减少本级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成本补助资金19,617,472.93元;减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528,592.00元;减少疾病预防控制专项资金202,120.00元;减少核酸监测检测专项经费307,400.00元;减少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专项经费232,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825,1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开支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退休公用经费、退休人员生日经费、退休人员体检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1,522,224.00元,主要用于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311,742.00元,主要用于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19,896.00元,主要用于单位支付的遗属生活补助;
5.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01)13,205,275.92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支出,部分项目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8)547,772.00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重大公共卫生服务(09)2,022,142.30元,主要用于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2,000,000.00元,主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其他公共卫生支出(99)16,987,804.00元,主要用于除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以外的用于其他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704,212.0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546,84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16,058.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1,186,8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16,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16,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2,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本单位2023年、2024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本单位2023年、2024年均未安排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2,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6.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6.6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减少的原因:依据昆汽编办相关文件,报废一辆公务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成本补助资金项目为我中心重点项目。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着安宁市辖区的疫苗采购、分发及管理等工作,为落实疫苗法、国家扩大免疫规划、预防接种方针政策,保障疫苗的安全有效接种,做好我市疫苗针对性疾病监测及防控,保障适龄儿童及相关人群身体健康,其预算绩效目标为2024年做好疫苗成本收支管理,及时支付疫苗供应商疫苗款项,保障良好的采供环境。在数量指标上,保障辖区人群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需求大于等于90%;在质量指标上,保障疫苗质量100%安全;在时效指标上保障疫苗100%在效期内使用;在经济指标上,产生的非税收入1,570,000.00元全额上缴财政;在成本指标上,2024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成本不超预算数15,000,000.00元;在可持续影响指标上普及疫苗接种,持续提高居民健康;在满意度指标上受种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指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产生的支出;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主要包含疾控部门产生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部分项目支出;
3.其他公共卫生支出:指除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以外的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主要包含疾控部门预算的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成本补助资金、病媒生物防治国家级监测补助资金等项目经费;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有组织并由国家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94,865,864.83元,其中:流动资产18,884,004.27元,固定资产65,886,259.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746,101.34元,无形资产2,035,113.90元,其他资产5,314,386.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347,615.3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6,353,056.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4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38个,资金合计57,783,629.59元。
(五)空表说明
1.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
2.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
3.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
4.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
5.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
6.本单位2024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支出,故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
7.本单位2024年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
第二部分 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成本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名称
非免疫规划疫苗成本单位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关于核定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收费和接种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027)、《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125301814314302805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宁湖新城康云路6号
经费来源:本级财政拨款
单位概况: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额补助编制67人。为全市辖区农村、城市居民,中央、省、市级驻安宁厂矿、企、事业单位职工身体健康提供防疫保障,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开展疾病监测、疾病预防与控制、公共卫生监测与评价,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肺结核、性病麻风病等37种甲、乙、丙类传染病的监测防制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地方病和慢性病的监测与防治,健康教育与促进,卫生防疫培训与技术指导等工作。
四、项目基本概况
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方针政策,有效使用及维护冷链设备,保证疫苗的安全有效接种;做好我市疫苗针对性疾病监测及防控,保障适龄儿童及相关人群身体健康,核算疫苗资金的收支,保障2024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及成本支付。
五、项目实施内容
采购、分发及管理二类疫苗,保障疫苗质量及效期,做好疫苗资金的收支管理,及时支付厂商疫苗成本,保障良好的疫苗采供环境。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本级财政预算批复金额15,0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业务科室每月提交采购计划,严格按照采购计划及采购程序进行二类疫苗采购,每月与接种点核对应收账款金额,及时与疫苗供应商核对款项,结清欠款。每月末对库存进行盘点,做到账实一致。
八、项目实施成效
及时结清疫苗成本,保障疫苗采供,进而保障安宁市接种需求,通过疫苗的接种,有效保障整个安宁市辖区人群身体健康。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 |||||||||
项目目标 | 总体目标(2024年-2026年) | 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方针政策,依法依规管理疫苗,有效使用及维护冷链设备,保证疫苗的安全有效接种,做好我市疫苗针对性疾病监测及防控,保障适龄儿童及相关人群身体健康。 | |||||||
预算年度(2024年)目标 | 启用疫苗成本管理专户,进一步规范管理疫苗采购流程,加快疫苗成本支付流转,推进中心与疫苗供应商良好合作,保障安宁市疫苗接种需求。 | ||||||||
绩效指标 | 评(扣)分标准 | 指标内容 |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指标属性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辖区人群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需求 | >= | 90 | % | 定量指标 | 达指标得满分,未达指标相应扣分 | 根据安宁市各街道接种单位需求情况汇总数据 | 依据往年采购及接种情况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疫苗质量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保证非免疫规划疫苗在规定温度范围内储存、运输,在效期范围内接种得满分 | 通过冷链设备的维护、温度监测,保障疫苗100%安全
| 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16修改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疫苗管理法》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疫苗效期管理 | = | 100 | % | 定量指标 | 所有储存疫苗的使用均需在有效期范围内得满分 | 疫苗生产企业的批签发、调拨单据及疫苗包装均需在有效期范围内储存、使用。 | 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非税收入 | = | 157 | 万元 | 定量指标 | 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得满分 | 非税收入全额上缴财政 | 《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收费和接种服务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普及疫苗接种,持续提高居民健康 | = | 提高 | 是/否 | 定性指标 | 接种率提升得满分 | 疫苗接种得到普及和认可 | 通过疫苗的接种,有效防控疫苗针对性疾病,保护人群健康。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种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定性指标 | 年度考核满意度等于指标得满分 | 以服务对象对提供服务情况进行调查,计算满意度。 | 开展接种完成情况评估,了解受种对象对预防接种服务的满意程度,同时评估受种对象对预防接种的认知及接受情况。 |
监督索引号53018100536100300111
附件3: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20240226043936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