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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402-83967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2-27 14:35
名 称: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预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27 14:35 浏览次数: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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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项目实施计划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项目实施成效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履行安宁市城市建成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户外广告设置、城市照明、市政管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方面的巡查、监督职责,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上报并协助处置;协助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安宁市城市建成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监管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上报并协助处置;履行对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教育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市容市貌办公室、渣土运输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市政绿化广告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规范管理非机动车停放,引入小广告追呼系统加大小广告整治力度,全面排查清理违规设置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及楼顶广告,及时整改拆除,消除安全隐患;创新门前五包管理方式,通过开展门前五包星级示范户评定,不断优化门前五包星级工作。采取红黄绿挂牌公示沿街商户落实门前五包情况,落实责任和严格奖惩,通过实行不同管理标准和巡查频次差别化管理以及挂牌公示的示范警示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广门前五包星级评定;强化服务意识,增设便民晾晒点、拖把晾晒池、时鲜瓜果疏导点、公共宣传栏等便民设施。解决晾晒困难、流动占道经营等问题。

2.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弹性管理城市市容环境。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城市市容环境为目的,坚持便民不扰民,准确把握管理城市与方便市民、规范市容秩序与助力经济发展的关系,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规范临时性商业活动,营造干净整洁但又不失人间烟火气的城市环境。鼓励具备商业活动场地空间和条件的市市场主体搭建稳固安全临时商业活动建()筑物,开展商品展示天促销、夜市经营、群众性文化体育等商业活动。

总结经验,推广潮汐式就餐模式。通过深入走访,对沿街商户逐一进行征询,征集市民、商户意见,召集街道、社区、物业、商户、市民代表开现场会,再次推行2条潮汐式就餐示范街,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由点及面、循序渐进,尽快扩大服务范围,让全市都能享受潮汐式摆摊带来的红利。

3.打造城市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升级版——探索实施全市渣运主体分级别、分类型、分阶段、分时段四分管理法。结合我市实际和城市网格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大胆探索,创新工作方法,以建筑工地在建项目为重点,打造城市治理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升级版探索实施全市渣运主体分级别、分类型、分阶段、分时段四分管理法,用高质量监管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4.积极探索渣土管家服务制和工地三包责任制。在现有前置服务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渣土管家服务制度在工地出入口明显位置粘贴公示渣土管家服务联系卡,公示城管局建筑垃圾处置审批咨询电话及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渣管办电话,让有事找城管,服务在身边不再是一句空话,打通与工地服务联系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工地三包责任制度。具体包括包渣土规范处置、包市容环境卫生、包渣运安全秩序。通过建立工地三包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工地自我管理意识和参与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更好落实建设施工工地分类定级管理法。

5.持续强势治理违法建筑。一是严格落实违建防控361”法则,继续创新违建治理方式,保持违建零增量不反弹,历史违建存量不断消化。二是深化网格化管理制度,实施违法建设整治无死角监管,持续开展小区专案整治行动,通过无人机+网格员全域巡查管控,全面完成对专案小区违建的排查整治。三是按时上报昆明市下达任务,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按质按量完成年度拆除治理任务量。四是继续推进无违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深入挖掘无违建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普法宣传,探索无违建长效管理机制。

6.持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综合执法效能。紧扣城管执法提素质、树形象为民、便民、利民目标,持续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成果,坚持示范引领,典型带路,在队伍建设、执法办案、教育培训、普法宣传等领域持续深化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综合执法效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6人。在职实有6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758,547.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758,547.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419,822.00元,下降2.77%,主要原因分析:支出按照在职人数定额标准计算,单位减少了两名职工,而且有部分2024年定额标准有所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758,547.00元,其中:本年收入14,758,547.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58,547.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19,822.00元,下降2.77%,主要原因分析:支出按照在职人数定额标准计算,单位减少了两名职工,而且有部分2024年定额标准有所下降。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758,547.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758,547.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747,627.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9,822.00元,下降2.77%,主要原因分析:支出按照在职人数定额标准计算,单位减少了两名职工,而且有部分2024年定额标准有所下降;项目支出10,92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遗属生活补助未作出新的调整与上年保持一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27,1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离退休生活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事业单位离退休(02)22,3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离退休生活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1,792,296.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10,92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54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806,168.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489,24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中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18,907.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城管执法(04)10,401,612.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也就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职工工资,公用经费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1,189,464.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4,3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0.1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单位一直无因公出国(境)费的相关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3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元,下降1.0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次,共计接待102人次。

减少的原因:单位将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以及安宁市下发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逐年降低。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5,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0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不变,且按照财政相关要求采取定额核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4年重点项目为遗属生活补助资金。

遗属生活补助资金年度绩效目标:按照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宁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安人社通〔2022〕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做好我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预算和及时发放工作。

共设置3项绩效指标,包括:

1.时效指标:发放及时率等于100.00%,主要反映发放单位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的情况,发放及时率=在时限内发放资金/应发放资金*100.00%

2.社会效益指标:政策知晓率等于100.00%,主要反映补助政策的宣传效果情况,政策知晓率=调查中补助政策知晓人数/调查总人数*100.00%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0.00%,主要反映获补助受益对象的满意程度。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4.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或履行国际条约时所采取的具体办法和步骤,是为了保证行政法规的有效执行,而对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件所做的具体的行政行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分析: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2023年和2024年均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621,282.61元,其中,流动资产161,597.65元,固定资产459,684.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5,739.1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0,567.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

2024年我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项目1个,资金合计10,920.00元。

空表说明

1.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2.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3.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购买服务,故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表。

4.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本单位2024年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为空表。

5.安宁市属于县级,下辖的均为街道办,按一般预算单位管理,安宁市资金不再实施对下转移支付。故本单位2024年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表。

6.本单位2024年无新增资产,故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表。

7.本单位2024年上级补助项目支出,故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重点领域财政项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4遗属生

活补助资金项目

一、项目名称

遗属生活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按照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宁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安人社通〔2022〕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做好发放工作。

三、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12530181799857477H

地址:安宁市大屯西路89号金晖社区大厦7

经费来源:安宁市财政预算

单位概况:根据《中共安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安编〔2023〕39号)文件精神,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为安宁市城市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履行安宁市城市建成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户外广告设置、城市照明、市政管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方面的巡查、监督职责,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上报并协助处置;协助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安宁市城市建成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城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监管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上报并协助处置;履行对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教育职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项目基本概况

按照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宁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安人社通〔2022〕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做好我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预算和发放等相关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按照中共安宁市委组织部、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宁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安人社通〔2022〕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做好我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预算和发放工作。如果2024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有新的调整则按照新的文件要求及时做好调整工作和资金发放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本级财政批复预算为10,920.00元,用于本单位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工作。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411月之前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到位。

八、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完成后有助于遗属达到最低生活保障减轻其生活负担,使未成年儿童(遗属)能够健康成长。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单位名称: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指标属性

指标内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遗属生活补助资金

按遗属生活补助910/月标准发放遗属补助。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发放及时率

=

100

%

定量指标

反映发放单位及时发放补助资金的情况。
发放及时率=在时限内发放资金/应发放资金*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政策知晓率

>=

100

%

定量指标

反映补助政策的宣传效果情况。
政策知晓率=调查中补助政策知晓人数/调查总人数*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

90

%

定量指标

反映获补助受益对象的满意程度。

监督索引号">">">">53018100446700200111

附件: 附件3: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2024022302195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