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太平新城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物业管理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省级事前预算绩效评估机制的意见》(云财绩〔2022〕29号)、《昆明市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昆财绩〔2018〕79号)、《中共安宁市委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发〔2021〕13号)和《安宁市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安财发〔2021〕260号)等文件要求,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安宁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委托,于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对2024年度太平新城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物业管理费开展市本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2024年度太平新城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物业管理费(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
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太平新城管委会”)。
本项目拟申请市级财政预算资金31.46万元,其中物业管理费31.46万元。
根据《昆明市促进开发区及工业片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昆政办〔2019〕15号)、《关于印发<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安太党发〔2023〕16号)等文件精神,太平新城管委会为保障日常办公运转、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及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内控管理,提升机构内部管理水平,大力推进片区建设,申请2024年物业管理费31.46万元用于支付太平新城管委会办公区域及周边进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价款。项目物业管理范围包括太平新城管委会办公楼、外围硬地(含停车位)、办公区周边服务。
事前绩效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对比审核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等。
1.成本效益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适用于效益可以量化的绩效评审政策或项目,是指将政策或项目拟投入预算金额与预期效果进行对比分析,分析政策或项目的有利程度,寻求以最小成本获取最大收益的投入方式。
2.对比审核法。对比审核法是指通过对政策或项目绩效目标、政策或项目内容、实施部门(单位)的中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历史执行情况和同类地区同类型政策或项目等进行比较,综合分析政策或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绩效性。
3.因素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是指将影响政策或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罗列出来,细化分析维度;然后根据不同因素的重要程度设置相应权重并评分,通过定量的方式得出评估结论。
4.最低成本法。最低成本法是指对预期效益不易计量的政策项目,通过综合分析测算其最低实施成本,以此对政策项目进行评估。
5.其他评估方法。
1.前期调研
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采用访谈方式对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项目情况,辅导太平新城管委会收集准备资料。
2.资料审核
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对太平新城管委会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益性、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提出初步审核意见。事前绩效评估专家组对太平新城管委会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专项支出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率性、效益性、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初步评估意见、需要太平新城管委会补充上报的资料,以及需要在现场答辩阶段重点解释说明的部分。
3.专家评审
在市财政局组织下,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邀请绩效专家对太平新城管委会提交的项目资料进行评审。由太平新城管委会工作人员对申报项目的情况进行简单介绍,参会绩效专家依次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提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形成评估记录作为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参考意见。
4报告撰写
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整理事前绩效评估资料,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5.提交报告
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根据项目预算单位对项目基本情况、申请预算金额,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合理性等情况陈述,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前期资料报送是否齐全、立项依据是否充分、预算编制是否明细精准及需重点补充说明事项等方面介绍材料评审情况后,专家组有针对性的围绕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预期绩效的可实现性、资金投入的科学合理性及风险等方面进行了提问,现场评估情况如下:
一是项目根据《昆明市促进开发区及工业片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昆政办〔2019〕15号)、《关于印发<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安太党发〔2023〕16号)等政策文件设立,与国家、云南省、德宏州相关行业宏观政策相关,基本符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二是项目是为了贯彻落实《调整优化太平新城管委会与太平新城街道、金方街道职能职责的实施方案》(安通〔2023〕10号)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太平新城管委会党的建设、财务管理及国有固定资产监管相关职能职责而设立的,是部门履行职能职责之必须开支。
三是2024年度太平新城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物业管理费用于保障太平新城管委会正常运作,费用预算具有公共性,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项目资金的筹措体现权责对等,事权和支出责任匹配。
太平新城管委会针对2024年度太平新城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物业管理费项目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立项背景、部门概况、立项依据、工作目标和项目实施内容,但专家评审中认为项目实施方案不完善,应在项目背景概述中增加补充该项目的设立背景是按照合同付费后终止合同、该项目属于支付合同尾款及预算单位对第三方物业公司的考核说明等基本内容。
二是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可行。项目方案明确了实施内容、进度安排、过程管控、预算安排和预期实现的效益,实施方案基本可行。
三是程序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太平新城管委会制定了《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制度》《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等内控制度,为资金支付做好制度内控管理。同时,太平新城管委会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
一是绩效目标与部门单位的职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相匹配,与预算资金规模、项目内容相匹配,但也存在预算年度目标不明确的情况。预算绩效目标未明确项目的政策依据、设置项目目的、项目实施预期达到的成效等内容。
二是绩效指标及指标值设定存在不合理之处,数量、质量等指标设置与物业管理经费之间关联性不强。例如:实施方案中对此项目的设置的数量指标“内控报告、年度财务报告、上年度决算报告不少于3份”、质量指标“开展党风廉政自查工作不少于4次”,数量与质量指标反映内容与项目实际实施内容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太平新城管委会办公区域及周边进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服务关联性不强。此外,部分指标难于量化考核,如社会效益指标“全面推进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等。
一是资金分配科学合理。体现了资金统筹使用和优先保障重点支出等要求,太平新城管委会申报项目时结合2024年部门各科室的工作安排,综合考虑去年历史数据,相应申请各类费用。
二是费用测算精准。事前绩效评估小组与太平新城管委会充分沟通,全面梳理了项目经费开支明细,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太平新城管委会办公区域及周边进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价款31.46万元。
三是项目制定了成本控制措施。太平新城管委会按照《安宁太平新城管委会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经费管理制度》《安宁太平新城管理委员会“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等制度要求,控制经费开支。
项目经费由太平新城管委会申请市级财政预算资金保障,资金渠道合法合规,支持方式科学合理,筹资行为符合预算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2024年度太平新城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物业管理费项目事前评估综合平均得分为79.75分,评价等级为“中”,评估组建议“予以支持”。经专家评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但也存在项目实施方案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绩效指标及指标值设定存在不合理之处,数量、质量等指标设置与物业管理经费之间关联性不强等情况。
建议太平新城管委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实施方案,补充项目背景的详细描述,在项目背景概述中增加补充该项目的设立背景是按照合同付费后终止合同、该项目属于支付合同尾款及预算单位对第三方物业公司的考核说明等基本内容。
一是太平新城管委会认真分析项目实施重点内容,梳理项目绩效目标,以“做什么事,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的”为框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绩效目标进行描述,全面反映项目绩效,强化绩效目标对项目实施的引导、约束作用,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并在填报项目绩效目标时明确政策依据、合理预期项目实施后实现的成效。
二是建议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填报,按照不同的支出类别和内容设置指标,充分反映项目的绩效,对指标属性、评(扣)分标准和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进行修改完善,重新设定产出、效益指标,太平新城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物业管理费产出、效益指标应结合项目实施内容进行设置。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