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安宁市最终发放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单位的公示 (2024第1号)
发布时间:2024-03-07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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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中心认真开展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工作,现将《2023年度安宁市最终发放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单位名单》(附件)予以公示。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3月08日至2024年3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苏思伟 0871-68690687
附件:2023年度安宁市最终发放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单位名单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7日
附件:2023年度安宁市最终发放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