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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403-84744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3-18 14:39
名 称: 城乡医生补助政策项目2024年度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文号: 关键字: 项目,医生,绩效,乡村,评估

城乡医生补助政策项目2024年度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8 14:39 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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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生补助政策项目2024年度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省级事前预算绩效评估机制的意见》(云财绩〔2022〕29号)、《昆明市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昆财绩〔2018〕79号)《中共安宁市委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安发〔2021〕13号)《安宁市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安财发〔2021〕260号等文件要求,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安宁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委托,于20241月至20242月对安宁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城乡医生补助政策项目开展市本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项目名称

城乡医生补助政策

(二)项目单位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市卫健局”)

(三)申请资金

市卫健局2024年拟申请城乡医生补助政策类项目2个,拟申请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共计310.98万元,其中:乡村医生补助经费158.32万元,乡村医生县聘乡管村用经费152.66万元

(四)政策概况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云政办发〔2015〕54 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210号)等政策精神,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7年4月14日制定并下发《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宁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办〔2017〕29号),以便充分调动安宁市乡村医生的积极性,不断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2023年10月16日,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了《安宁市乡村医生“县聘乡管村用”实施方案》(安政办〔2023〕65号),用于提升安宁市乡村医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强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解决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推进安宁市乡村振兴工作,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健康,切实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概况

1.乡村医生补助经费

为充分调动安宁全市乡村医生的积极性,稳定乡村医生队伍,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助、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建立激励机制,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逐步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宁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办〔2017〕29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210号)文件精神,市卫健局申请市级财政预算资金158.32万元用于支付128名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及3名到龄退出乡村医生一次性退出补助。

2.乡村医生县聘乡管村用经费

为充实安宁市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生整体素质,根据《关于印发安宁市乡村医生“县聘乡管村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3〕65号)文件精神,以优化队伍、打牢基础、持续提升为原则,由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考核合格后的乡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市卫健局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申请市级财政预算资金152.66万元用于为128名乡村医生缴纳社会保险。

二、评估方式和方法

评估方法

事前绩效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对比审核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等。

1.成本效益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适用于效益可以量化的绩效评审政策或项目,是指将政策或项目拟投入预算金额与预期效果进行对比分析,分析政策或项目的有程度,寻求以最小成本获取最大收益的投入方式。

2.对比审核法。对比审核法是指通过对政策或项目绩效目标、政策或项目内容、实施部门单位的中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历史执行情况和同类地区同类型政策或项目等进行比较,综合分析政策或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绩效性。

3.因素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是指将影响政策或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罗列出来,细化分析维度然后根据不同因素的重要程度设置相应权重并评分,通过定量的方式得出评估结论。

4.最低成本法。最低成本法是指对预期效益不易计量的政策项目,通过综合分析测算其最低实施成本,以此对政策项目进行评估。

5.其他评估方法。

(二)评估程序

1.前期调研

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采用访谈方式对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项目情况,辅导项目单位收集准备资料。

2.资料审核

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对市卫健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益性、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提出初步审核意见事前绩效评估专家组对市卫健局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专项支出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率性、效益性、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初步评估意见、需要项目申报单位补充上报的资料、以及需要在现场答辩阶段重点解释说明的部分。

3.专家评审

在市财政局组织下,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邀请绩效专家对市卫健局提交的项目资料进行评审。由市卫健局工作人员对申报项目的情况进行简单介绍,参会绩效专家依次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提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形成评估记录作为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参考意见。

4报告撰写

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整理事前绩效评估资料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5.提交报告

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三、项目评估情况

根据项目预算单位对项目基本情况、申请预算金额,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合理性等情况陈述,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前期资料报送是否齐全、立项依据是否充分、预算编制是否明细精准及需重点补充说明事项等方面介绍材料评审情况后,专家组有针对性的围绕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预期绩效的可实现性、资金投入的科学合理性及风险等方面进行了提问,现场评估情况如下:

(一)立项必要性

一是项目依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宁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办〔2017〕29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210号)、《关于印发安宁市乡村医生“县聘乡管村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3〕65号)等政策文件设立,与国家、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相关安宁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政策相关,符合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二是项目与市卫健局《中共安宁市委办公室 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宁市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安办通〔2019〕25号)规定的部门职能职责相关,符合市卫健局《安宁市“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也是市卫健局2024年的重点工作任务。

三是项目设立是有效解决安宁市村卫生室“招不来人,留不住人”、乡村医生服务能力不足和待遇水平不高等问题,强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安宁市乡村振兴工作,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健康,切实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有较强的现实需求

是市卫健局申请项目经费用于支付128名乡村医生生活补助3名到龄退出乡村医生一次性退出补助及为128名乡村医生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预算具有公共性,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补助经费的筹措体现权责对等,事权和支出责任匹配。

(二)实施方案可行性

一是市卫健局针对城乡医生补助政策下设立的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及乡村医生县聘乡管村用经费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但专家评审中认为项目实施方案不够完善。一方面,项目实施内容不够明确具体,项目实施方案不能完整的反映项目的具体内容;另一方面,实施方案中对资金测算的过程描述的不清晰,难以体现资金测算的全过程。

二是项目实施方案基本明确了项目的实施主体部门及人员构成,为项目的目标达成提供了基本组织保障,实施方案基本可行。

三是程序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市卫健局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严格的跟踪考评和检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

一是项目绩效目标与市卫生健康局的职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相匹配,与预算资金规模、项目内容相匹配,但未能体现中长期目标与年度目标的区别,未结合具体工作任务及目标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描述,未能明确项目的实施目的、实施预期产出等关键内容,仅是项目立项背景及效益的体现。

二是绩效指标及指标值设定存在不合理、不科学之处。如:乡村医生补助经费项目设置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居民对乡村医生提供服务满意率”,指标值为“=85%”,指标值设置过低。另如:乡村医生县聘乡管村用经费项目设置可持续影响指标“以优化队伍、打牢基础、持续提升为原则,充实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生整体素质”,指标值“逐步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满意”,该两项指标均不明确且难以考核,不利于项目后期绩效运行监控及开展绩效自评。

详见附件:1.《预算申报绩效目标表》。

(四)投入经济性

一是资金分配科学合理性不足,费用测算不够精确。事前绩效评估小组与市卫健局进行充分沟通,全面梳理了项目经费开支内容,乡村医生补助资金项目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6〕210号)、《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安宁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办〔2017〕29号)政策要求,按照1,000元/月/人进行对128名乡村医生进行生活补助发放,按照600元/年/人对3名到龄退出乡村医生进行一次性补贴发放,共测算需市级财政预算资金158.32万元;乡村医生县聘乡管村用经费根据《关于印发安宁市乡村医生“县聘乡管村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3〕65号)政策要求,128名乡村医生按照2022年事业单位社保最低缴费标准4,144元计算,剔除省级乡村医生养老补助并在此基础上上浮)进行测算共计需为128名乡村医生缴纳社会保险费用152.66万元,但专家评审认为项目资金测算依据不够充分,缺乏详细的资金测算过程及方法,且乡村医生县聘乡管村用经费测算合理性不足。

二是市卫健局负责项目实施并对资金使用过程及进度实施跟踪,同时由该项目负责人组成项目指导组对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实施内部审计及纪律监督,强化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管理,控制项目成本,但专家评审认为项目缺乏成本控制措施,应将对乡村医生的考核结果纳入成本控制的参考条件。

(五)筹资合规性

项目经费由市卫健局申请市级财政预算资金保障,资金渠道合法合规,支持方式科学合理,筹资行为符合预算法等相关规定。

四、事前绩效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城乡医生补助政策项目事前评估综合平均得分为77.50分,评价等级为“中”,评估组建议“予以支持”。经专家评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但也存在项目实施方案不够具体明确、缺乏合理准确的资金测算过程及方法、绩效指标及指标值设定不规范、不科学等问题。

详见附件:2.《事前绩效评估专家评估意见》。

五、建议

(一)优化实施方案,增强项目可操作性

一是卫健局应结合项目实施内容,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支持的对象、范围、方式和标准,明确如何组织,达到什么效果,一个项目一个实施方案,明确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做到什么程度制定详细的实施内容和实施计划,保证项目预期绩效的达成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明确测算依据,科学编制项目预算

建议市卫生健康局完善相关测算依据及支撑资料,并按照支出内容和标准,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合理地编制项目资金预算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科学合理设置年度目标和绩效指标

一是市卫健局认真分析项目实施重点内容,梳理项目绩效目标,以“做什么事,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的”为框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绩效目标进行描述,全面反映项目绩效,并在填报项目绩效目标时明确政策依据、合理预期项目实施后实现的成效。

二是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填报,对产出的数量、质量、成本及时效指标名称、指标属性、指标值、评扣分标准、指标内容进行修改完善,重新设定指标。如可从乡村医生服务人口、工作职能及对乡村的考核标准等方面进行设置。

六、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云南明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41月26

附件:

1.预算申报绩效目标表

2.事前绩效评估专家评估意见

3.前绩效评估现场答辩)专家合议表

4.专家承诺书

5.事前绩效评估现场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