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春华、吴美珍用地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8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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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春华、吴美珍申请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该地块位于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新发小区4幢34号,于2023年5月领有《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云(2023)安宁市不动产权第0009655号”,面积为132.9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经初步审查,同意按原用途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面积实测为132.9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土地出让价为3048元/平方米,划拨价为2071元/平方米,故该宗地补缴土地出让金按977元/平方米核收。现将该上述宗地的出让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5天(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1日)。
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持书面意见向安宁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科反映。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二0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宗地号:530181001010GB00099
联系人: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电 话:68782172